(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210000)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逐渐进入新常态,各个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蓬勃发展,但是当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很大程度影响了造价控制效果,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约资金和各种资源,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积极采用规划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造价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问题,从而推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1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意义
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包括对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的确定,以及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资源得到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工程项目中采用招投标方式来实现投标竞争,对于实现工程质量、工期、质量以及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2.1编制的项目标底不合理
近年来,建筑行业逐渐进入疲软状态,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处于供应失衡状态,一些建设单位在没有全面真实情况、客观条件以及工程项目复杂性的基础上,盲目的压低项目标底,造成很多工程建设项目无法真实、准确地反应项目价格,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严重损害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2.2竞标不规范,存在串标现象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程承包商在招投标方面往往缺乏成熟的市场行为。部分承包商为达到中标目的恶意降价,忽视市场风险,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降低成本、追加费用,如偷工减料、低价分包等,致使工程质量严重受损,最终导致工程造价失去控制。而部分投标单位为达到中标目的与相关人员串通操纵投标,虽然实行公开招投标,但实际已内定承包商,致使招投标流于形式,使市场决定价格不规范。
2.3评标定标不科学
很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过于随意,评标定标不科学,存在着暗箱操作的问题,工程建设单位往往过多的注重工程项目的低报价,主要以低价表为主,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标合同价格存在很大的出入,给工程建设项目后期的结算和验收带来很多麻烦。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没有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评标方法,公平和公正性较差,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
3.1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投标人主要是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来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因为招标文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投标文件的质量。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注重招标文件的可操作性以及准确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也是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来进行投标报价编制的。因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定要项目完全准确,避免漏项错项的情况的发生,工程量计算值应是准确的,其计算依据的规则应该是科学合理的。
3.2做好标底编制审核
工程建设项目标底应真实反映项目预期价格,并不是价格越低越好,必须遵守市场的价值规律,在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标底价格时,工作人员应深入市场对施工机械、施工材料、人工费用等情况进行调研,掌握该地区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资料,进行反复的比较、分析和研究计算,将该工程建设项目标底控制在类似工程项目造价的平均水平以上。当前,很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单纯以标底为参考评标的情况越来愈多,更多的是分析投标报价上限,因此必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标底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成功。
3.3完善招投标工作制度
首先,为了避免在招投标阶段出现投标人相互之间的围标、串标等恶意行为,招标人应构建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加大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力度。其次,在投标过程中,有的投标人会私下向招标人进行贿赂,希望得到中标机会,这种恶劣现象不仅不符合国家规定也让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失效,因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最好是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最后,在确定中标单位以后,招标人应该会同相关专业人员对拟建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确定并再次优化,使施工方案更加经济适用。
3.4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应全面熟悉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定期对造价咨询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深入学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相关知识和内容,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完善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咨询管理制度,真正发挥造价咨询单位的重要作用。
3.5完善评标体系,尽量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我国常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即应该依照法律要求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尽可能广泛的征集到有资格和条件的施工单位来参加资格的预审。因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更加可能做到所要求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可是如果不能够处理好招标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也一样可能会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
3.6规范合同条款约定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约定好相关责任和风险,在合同条款中接入项目管理内容,最大程度的量化项目风险,明确各个主体的责任,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程序性条款,有助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其主要包括争议处理、价款支付、索赔处理、工程变更、项目计量等程序。另一方面,必须明确和细化有关于价款的条款,避免出现有争议、歧义或者模棱两可的条款,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结算拟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方向性的条款。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招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最普遍、最重要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控制好工程造价不仅能为后期控制工程造价起到引导作用,也是选择优质承包人、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研究[J].张芳.江西建材.2015(21)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潘文霞.山西建筑.2017(26)
[3]如何完善招标文件质量,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水平[J].袁颖达,余光莉.招标与投标.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