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小梅镇保护规划为例
金丹波
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30
摘要:为保护小梅历史文化名镇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指导和加强小梅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名镇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对小梅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范围内构成风貌特征的各要素,包括:历史建筑、城镇肌理、空间布局、街道尺度、绿化环境等做到切实保护,在更新发展的过程中延续该地区的历史文化环境、强化历史风貌特征,完善区域功能、提升整体品质。通过外在物质环境的保护与街区功能的再生和重构,发展传统手工艺,恢复老字号老作坊,积极开展传统商业活动,将历史文化名镇的风貌特征、传统文脉、文化内涵嫁接到新时期的城镇社会经济基础上,从而使其获得新的发展动力,最终实现历史文化名镇物质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全面振兴。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对策
1、规划背景
1.1推进文化强省的需要
浙江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浙江吹响了建设文化强省的号角。
1.2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需要
“现在的中国,平均每天有20个历史文化村镇在消失。”2012年8月3日,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中国古老村镇建筑的消失,不仅让传统的大家族观念、人与人的亲情关系遭到破坏,更造成了历史文化背景的消失以及老建筑蕴含的先人建筑智慧的失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利用小梅历史文化名镇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自然生态,彰显魅力名镇建设的地方特色,需要对小梅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发展提出目标、制定策略。
2、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现状存在问题
小梅镇人民政府多年来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而对建筑的保护有所欠缺,由于资金,观念以及保护理念的局限性,在小梅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注重“点”“线”要素的保护,忽视了整体空间特色的保护
保护工作以大窑龙泉窑为重心,关注窑址保护,但是对小梅镇整体风貌格局的认识不够,缺乏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措施;
2)注重保护区的建设,忽视周边协调区域的控制
对核心保护范围周边的自发建设行为没有相应的控制和指导,建设水平比较低,风貌参差不齐,出现了众多的负面景观,破坏了历史镇区风貌的整体性;
3)注重建筑本体的维护,忽视功能和活力的提升
在规划实施中,注重对历史建筑本体的保护,对功能的引入和活力的提升有待进一步考虑;
4)空间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古镇内居民生活质量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其生活环境远远逊色于龙泉市区。这种巨大差距导致居民对现状居住条件的不满,并已经失去了对古镇历史文化氛围的自豪感,并逐步丧失了对政府保护古镇传统格局与风貌的认同,古镇保护将面临当地居民的多重阻力。
3、镇区特色价值和保护对策
3.1镇区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1)鲜明的历史内涵
小梅镇拥有千年的历史,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虽历经沧桑,至今仍保存着唐、宋、元、明、清等年代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城镇成长过程中,仍保留着自己固有的历史文化特色,给人们留下大量的记忆,确属难能可贵。镇区有文物古迹9处,古街巷28条,仍保留原有的风貌。
2)镇区商贸格局完整
小梅古镇的格局基本完整,物流集散地的历史风貌保存良好。古镇的商贸古街、古巷及古航运码头基本格局尚存,沿古航运码头、沿古商贸街巷的古商行、古店铺、古民居、古建筑、古庙宇等古镇传统肌理依然保存至今。
3)镇区明清时期建筑风貌完整
镇内古民居、古建筑、古药铺、古商铺、名人故居众多,有:刘家大屋、张家大屋、谢家大屋、吴家大屋,李家大屋,刘盛堂商行等等。建筑基本以明、清时期为主,古典雅致,色彩以黑、黄、灰为基调,黄墙青瓦,轻盈淡素。
3.2镇区及周边自然生态格局保护
在历史镇区周边划定自然环境景观控制范围,保护镇区“依山傍水”的自然生态格局以及与镇区相互依存的山体、田园景观、村落风貌。在自然环境景观控制范围内不得破坏山体,改善小梅溪水质;现有村落就地改建不宜扩张。划定镇区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两个区域的保护要求。
3.3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方式
保护——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修缮——对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
改善——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护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建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保留——对于与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质量评定为“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
整治改造—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拆除——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且整治、改造代价太大的建筑及违章搭建或后期加建的、严重破坏古镇建筑及格局和历史地段空间形态的建筑,予以拆除。
3.4传统格局保护
1)保持历史镇区“两线、两区、多点”的传统格局。
2)两线指南北线和东西线。
3)两区是指小梅传统商贸古街区和小梅传统商贸古港口区。
4)多点即分布在商贸古镇中的古当铺、古商铺、古商行、古码头、古药铺等历史遗存及几处古建筑。
3.5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历史环境要素应原址保护,维护整修时应保持其原有特征,使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
1)桥梁:保护龙庆桥,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对其进行保护修缮。
2)溪道、驳岸、溪埠:清理河道,按原材料,原工艺维修驳岸,维修溪埠,适当恢复若干溪埠头,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溪道,利用水系营造动态、亲水和极富生活气息的景观系统。保留原有的对古镇生活、风貌影响较大的水塘、水系,如小梅溪。
3)古井:据调查镇区内还有不少古井。古井是城镇历史的见证,是古镇风貌展示的一部份,保护好它们有重要意义。一般在古井设10米半径的保护圈,在圈内禁止有损古井的建设活动。古井均要挂牌说明,建立责任制,落实管理单位。
4)铺地:对镇区内道路、街巷进行梳理,清除侵占原有街巷的违法建筑物,恢复传统路面铺地形式。
3.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保护展示并恢复部分反映古镇历史、宗教信仰、生产生活方式、民俗习惯的文娱活动。广泛收集,全面记录,选择重点进行陈列展示,选择独特的有积极意义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予以恢复、传承、活体展示,形成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遗产的相互见证,完整保护,互为映衬。
2)对保护区内特有的传统习俗和节日传统用表演的形式予以展示,在促进旅游的同时也给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来源,形成良性循环。
3)对传统手工艺安排合适的场所进行展示,并合理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规范管理,促进旅游发展,使其得到继承和发展。
4)小梅特有的特色小吃可在规划的广场和商业街区中以小吃街或小吃广场的形式予以发扬,既可将小梅的饮食特色向外宣传、展示,又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并为保护区的保护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来源。
4、结束语
本人期望通过本规划引导政府为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出台更多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将其落到实处,切实指导小梅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历史文化名镇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使居民乐居其中。最终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旅游的开发和经营。
参考文献:
[1]赵勇;梅静.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小城镇建设,201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