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他三次又何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 2

错他三次又何妨

陆波

■陆波新沂市钟吾中学

一、严师未必出高徒

“严师出高徒”这句千百年来被人们奉为经典的名言,曾经在我们一代又一代教师的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他们对学生严格要求,特别是对学生外语学习中语言错误的纠正常常一丝不苟,甚至达到了苛求的地步。课堂上让学生回答时,教师总是谨慎地听着,稍有越轨,马上纠正。课堂成了教师设置“圈套”,学生按教师的指令钻“圈套”的过程。布置作业也是如此。答案必须按老师的要求整齐划一。如果在一堂课上教师放过了学生的某些甚至个别的语言错误,这堂课也就可能因为违背了科学性原则而被否定。岂不知这样做的结果,越是不想让学生再出现错误,结果越是出现意想不到的错误。不仅让教师大失所望,更让学生失去学习英语的信心!这是我们教师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呢?

二、语言错误乃是掌握语言的必经阶段

语言错误有其自身的特点。英语学习是一个漫长的内化过程。学生从只懂得母语到掌握英语,需要经历很多阶段。社会语言学的中继理论认为,整个外语学习过程是由不完善的中继语言向不断完善的语言接近。中继语言阶段出现错误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语言错误乃是掌握语言的必经阶段;相对于“拒绝”语言错误而保持沉默的状态而言,语言错误可以说是朝着掌握语言的目标不断进步的标志。只要我们认真的回顾一下儿童掌握母语的过程就会明白,语言错误在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要求儿童在学习母语时不犯错误,他们也只好保持沉默了。若果真如此,我们的孩子只能永远都是不折不扣的哑巴!这是任何一个父母都不愿看到的结果。当然,我们老师也最不愿意看到“哑巴”英语的出现!于是,我们只好对他们的语言错误采取“放任”和“宽容”的态度。而正是这样的“放任”和“宽容”中,在不断的语言实践中,孩子最终学会了说话,掌握了母语。

当然,在外语教学中,学生的语言错误与其在母语环境下习得语言过程中的语言错误并不完全相同。在外语教学条件下,学生的外语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地进行的。因此,学生的语言错误大多属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情况。这个过程的长短因人而异,但却不可或缺。在外语教学中,尽管学生已被“告知”种种语言的规则,但在外语习惯形成之前,由于各种原因(比如粗心、母语的负迁移或某种思维定势的干扰等)学生将必然会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语言错误。正因为学生对这种语言错误已“知其不可为”,但他必然在以后的语言实践中“自觉”地纠正。我们在教学中也深有体会,每当我们教给学生新语法时,学生在前几次的练习,做题中总是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随着成功操练与交际、交流的活动增多。学生在心里默默认可,吸收,内化转变为自己的知识,在此基础上慢慢提高,再加以灵活运用、螺旋式上升、提高。

三、纠错的艺术和策略

对于学生所犯的语言错误,认知主义语言学家反对“一错就纠”、“有错必纠”、和“小错大纠”。语言错误具有一般错误的共性,即都在必须纠正之列。这要看我们教师如何去纠正,怎样去纠正。因此教师不必为一时的错误而“大伤脑筋”,更不必出于对“屡犯”的“义愤”而对学生大加指责。而纠错,特别是当众纠错,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一些不耐烦的语气指责学生,从某种程度上起着一种怨、贬性质的评价作用,处理不当往往会挫伤学生学习的语言表达积极性,挫伤学生对英语学习的兴趣,使学生深感英语难学,高不可攀,从而影响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不是对英语学习失去信心,就是从此再也不举手回答问题了……必然会导致学生语言学习停滞不前,甚至会挫伤或扼杀学生语言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犯错误不尽相同,教师一定要区别不同类型错误,在纠正时要讲究艺术和策略。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的一定阶段对学生常犯的语言错误进行讲评,或课后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也可以对作业中的错误用一定的符号标示,让学生自己去纠正。在语言学习中既要充分肯定其敢于开口发言,又要在肯定的同时,委婉地指出不足或错误,及时纠正,切不可对回答错误的学生讽刺挖苦,也不能无原则地表扬。教师应给予每个学生以成功的体验,又要指明努力方向,有效地保护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有些错误不必纠正,如学生在复述课文时,由于一时紧张而现的口误,教师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尤其不要当即打断学生的思维,以至加剧其紧张的程度。极易造成学生的交际焦虑。成功的操练与交际活动远远比纠正得完美的操练与交际活动更为重要。因为语言流畅性和精确性的统一是语言学习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但它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实践过程。当前,许多教师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语言的精确性放在首要地位,以致使不少学生常常因为害怕而不敢开口。为此,教师更应减轻对学生语言错误的追究力度,把语言流畅性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加以训练,即把着眼点放在语言的整体表达上。当然,在强调流畅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准确性。语言的流畅性如果失去了准确性的支撑,那么无论多好的流畅性也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教师可以先记下学生交际中所犯的错误,在时机成熟时加以纠正。

教学实践也一再证明,尽管教师的纠正可以对学生的语言错误起到提示或警示的作用,但他们不可能仅仅依靠这种纠正而迅速改正自己的语言错误。当然,我们也并不一味地反对直接纠正学生的语言错误,但必须充分注意纠正的时间、场合与方式,不要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1)对于自尊心较强的学生,教师不宜用明确纠错的方式,而是可以稍加重一些语气,让学生发现自己的错误,做到润物细无声,如“Ibegyourpardon?”“Please,repeat!”“I’msorry.Ican’thearyouclearly,pleasesayitagain.”此时,学生就可能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我修正。

(2)对于性格内向或不敢回答老师问题的学生,教师用表情、手势向学生发出暗号或重述学生先前的表达,让他发现自己出错的地方,并加以纠正。

有些错误是学生掌握不熟练而造成的,教师稍加提示,由学生自己改正。改正后应及时给予鼓励,尽量避免苛刻地责备学生。这样,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学生又能自己意识到错在什么地方。下次再练习的时候,他就会更大胆,更准确地表达了。

四、正确对待语言中的错误

外语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促成错误向正确的转化。而这一转化的根本动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的内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是独立于教师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任何一条语法规则和语言运用规律都只能依靠学生自己去理解和掌握。教师对学生语言错误的纠正只不过是促成错误向正确转化的外部条件,即外因。这种外因只有通过内因(即学生的自觉纠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否则是不可能实现这种转化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教师虽然一再纠正学生的语言错误,而某些学生却仍然“屡教不改”的原因。

教师应特别注意的是,就语言这一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而言,大量的语言实践才是学生纠正语言错误的卓有成效的根本途径。因为在交际过程中,正确语言的输入必然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从而使其语言输出逐步正确化;而且只有在语言实践中学生才能内化所学的语言运用规则。听、说、读、写既是语言学习的目的,又是语言学习的手段,其意义正在于此。因此,只有在大量的语言实践中学生才可能形成正确的语言习惯,逐步掌握正确的语言表达方式,从而提高综合语言运用的能力。在母语环境下,儿童语言习得的过程如此,在外语教学条件下学生学习和掌握外语的过程也是如此。英语作为一门语言,理所当然应成为交际的工具。长久以来,中国学生学习英语偏重语法和词汇知识,忽视英语应用能力的培养。于是闹出了托福高分的中国学生在美国无法与老师沟通的笑话。

不少教师以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学生的语言错误,就会使这些语言错误得以强化,以致达到不可救药的“化石”地步。所以,他们认为,“毫不留情”地严格纠正学生的语言错误才是科学的态度。然而,正是这样的态度,不但无法纠正学生的语言错误,反而会使学生失去语言实践的勇气和信心;而缺乏这样的语言实践,学生就不可能真正自我纠正语言错误而获得进步。我们对学生语言错误的宽容绝不是无原则的容忍,它恰恰是对待学生语言错误的科学态度。所以,我们英语教师应认识到英语是一门语言,语言是一门艺术,我们必须遵循语言习惯的这样一个原则,一时的错误是难免的,就是在这些错误的不断改进中,学生最终学会了英语,掌握了英语,提高英语和运用英语。螺旋式上升,因此,我们说“错他三次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