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上街区委党校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目前正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既要向思想建党要自觉,也要向制度治党要约束,向二者结合要长效,积极推进实践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探索建立践行“三严三实”制度机制,真正让“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本文重点对践行“三严三实”的制度保证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三严三实”;制度;纪律监督
一、围绕严以修身,完善教育养成制度
严以修身,严在信念信仰信心,核心是增强党员意识。要通过完善教育养成制度,引导和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
(一)完善执行政治纪律督促制度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内最核心的制度设计。严明政治纪律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上。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执行政治纪律督促制度,推动执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铁面执纪、严格执纪,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只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党员干部行为有规矩方圆、耳边有警钟长鸣,真正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面前无所畏惧,在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始终保持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协调一致,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二)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我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更加主动、更加广泛地与干部职工“零距离”交流、培养感情、增进友谊,全面了解干部、客观评价干部;坚持在谈心谈话中了解谈话对象特别是基层干部个人工作、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尽量创造条件逐步帮助解决,增强广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对谈话对象自身存在不足及需注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性谈话,及时给予提醒与批评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切实维护班子团结。特别是通过加强诫勉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认定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在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干部按规定处理,防止因修身不严酿成大问题。
(三)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制度
以反面典型为镜,开展警示教育,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建立、依托党员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富有针对性、具有直观教育功能的常态警示教育机制,让党员干部对照反面镜子找沉疴、察苗头,以反面典型为镜照出自己的不足,从而主动纠正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警示教育,提醒每个党员干部时刻牢记不该要的东西不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办的事情不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廉洁履职,切实做好为民务实清廉。
二、围绕严以用权,完善权力制约制度
严以用权,严在规范规则规矩,核心是增强制度观念。要通过完善权力制约制度,引导和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一)坚持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要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切实解决“上面放,下面望,中间是道顶门杠”“两头热、中间冷”等问题,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尽可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通过根治“审批依赖症”,堵住利益输送“暗道”,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在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的时候更加符合法治精神和现代治理理念。引进市场机制,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改变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和机制。同时,要将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法治化,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的权责体系,在服务上提质增效,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精简的精简够,更要在监管和服务上下功夫,做到机构流程精简,监管服务有效,真正放开企业的手脚,让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有一个更加宽松和规范的环境,同时也为干部干净干事创造良好环境。
(二)坚持合理分权
对任性的权利的权利必须进行约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加以落实。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党坚持依法执政、扩大党代会和全委会的决策权、强化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在发挥人大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作用,在规范和公开行政权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制订权力清单,健全部门、系统内部权力的合理配置,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加强对权力使用的规范和限制,形成部门内部的权力制约与协调机制;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则,把不同权力的行使通过法律和规章确定下来,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轨道,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坚持监督约权
要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的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利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机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定期听取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每年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加强法律监督,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询问、质询、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以及预算审查等监督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三、围绕严以律己,完善廉洁从政制度
严以律己,严在慎微慎欲慎行,核心是增强敬畏之心。要通过完善廉洁从政制度,引导和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一)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完善党的组织生活,重在落实制度、贵在经常坚持。党章对党的组织生活有着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像“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应认真抓好落实。要经常和定期开展组织生活,特别要彰显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在树立崇高理想上下功夫,引导每个党员自觉安装思想上的“杀毒软件”,经常清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切实增强严于律己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要切实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不能打着组织生活的名义去搞什么旅游和娱乐活动。
(二)完善开展党内批评制度
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传统得到了弘扬,关键是要坚持下去、经常使用。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面对违背党性要求、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制止、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批评也是建设,开展批评既要有红红脸、出出汗的严肃,又要有加加油、鼓鼓励的真诚,既敢于自我揭短亮丑,又真诚帮助同志修正错误。只要出于公心、与人为善,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批评就是一副治病良药,就能让自己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被批评者内省改过、成长进步,进而形成团结和谐的党内同志关系。
(三)完善日常管理提醒制度
完善日常管理提醒制度,把更多的功夫下在管理监督上,注意抓早、抓小、抓预防,重视干部的经常性“体检”,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预防针”,切实改变那种有了小毛病没人管、出了大问题才处理的现象,防止一出问题就是大篓子、一出案子就是大案子。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使他们做到心存敬畏、谨慎用权,做到干净干事、为政清廉,防止个人不检点带坏一批干部。
四、围绕谋事要实,完善领导工作制度
谋事要实,实在思想路线,核心是坚持实事求是。要通过完善领导工作制度,引导和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一)完善调研工作制度
调查研究作为领导机关必须抓好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应养成风气、形成制度。中央发出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要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可以结合党和政府工作部署和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每年的调研活动,也可以结合中心任务和部门职责,就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选择若干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活动。领导干部调研,事先要精心谋划,掌握调研主动权。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问题。
(二)完善民主集中制度
当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既有民主不够的问题,也有集中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就难有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这就需要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一切重大问题都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会前集思广益,会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会后自觉服从、坚决贯彻。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关心全局工作,负责任地抓好分管工作,认真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
(三)完善决策论证制度
问题越复杂、矛盾越突出,越要加强决策论证,这是确保谋事实的重要前提。要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委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决策,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建立科学论证决策体系,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需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或对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不予吸纳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得到批准,否则,由此造成的工作失误和损失要追究行政决策者的相应责任。同时,要加强“不可行性论证”,当党委和政府的一项新政策、新规定或者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出台前,在有关部门的可行性计划提出的同时,组织另一批人员,进行该项目的反向论证,即不可行性论证,给政府提供双向而且集中群体智慧的有价值的参考,对不可预测的情况提前采取预案和防范措施。
五、围绕创业要实,完善作风建设制度
创业要实,实在干事作风,核心是坚持真抓实干。要通过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引导和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推动发展。
(一)完善问题清单制度
创业的过程,必然会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只有努力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把工作真正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问题“清单制”,解决问题“销号制”,搭建起解决问题的良性工作机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迎难而上,敢于面对并认真探索解决之策,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个个有着落、件件有回应。针对反映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统一建立清单,实行分类建账、统一销号。对梳理出来的问题,逐一研究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划分为立即解决、近期解决和限期解决三大类,确定解决时限。
(二)完善效能建设制度
要通过完善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效能监察,强化干部执行力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力戒心浮气躁、工作浮漂,摈弃私心杂念,注意防止和纠正各种急功急利、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完善工作落实制度
要出台强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科学进行责任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巡视督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找出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困难。
六、围绕做人要实,完善干部选用制度
做人要实,实在道德品行,核心是坚持忠诚坦白。党员干部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在待人接物上成为楷模。要通过完善干部选用制度,引导和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
(一)坚持以制度“选人”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重点是从严把关。如果这个关把不好,很容易造成不称职、不干净的人走上领导岗位。这就需要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过程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坚决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要坚持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相结合、公开阳光和依法依规相统一、广泛推荐和权责对等相适应、整体配套和规范稳妥相促进,进一步改进初始提名方法,规范提名程序,扩大民主推荐空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二)坚持以制度“用人”
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素养、党性修养、道德涵养,按照好干部的要求择优录用,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选贤任能,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买官卖官者得逞,更不让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只要每个干部都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我们的干部队伍就能风清气正,我们的政治生态就会“山清水秀”。使用“能干事、干成事、好干事、不出事”的干部,树立“让干部从干事的地方来,让干部从到干事的地方去”的鲜明导向,让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
(三)坚持以制度“管人”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保证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要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当之风。不论是集中换届还是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受到严厉惩处。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查核,严肃处理,要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威慑作用。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问题的,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还要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重规严规、正风肃纪,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点。要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