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敏清(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容县537500)
【摘要】目的为做好新版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及实施,相关人员熟悉掌握新标准;方法通过分析目前我国的食品标准现状,分析新版国标中食品安全标准的变化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新;结果目前我国的食品标准混乱,现在的标准更新不同,部分标准落后,新标准实施过程存在一定问题,采样方案不明确,如部分食品如《蜂蜜》GB14963-2011等标准中微生物限量没有给出分级采样的限量,部分标准结果判断不明确,检验方法与卫生标准限量不同步;结论卫生部要加快新标准的制(修)订,广泛收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变化
【中图分类号】R1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01-0390-02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食品污染的问题也逐渐成为政府、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国家制订相应的食品标准,包括食品产品、食品卫生、食品工业基础、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食品添加剂、食品检验方法、各类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从多方面规定了食品的技术要求和品质要求,保障食品的安全。但是由于行业利益,交叉繁琐的行政程序造成了目前中国的食品标准混乱、无序、落后。近年来各地相继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给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执行后,明确要清理整合现有标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文浅谈新版国标中食品安全标准的变化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食品标准的现状
1.1我国食品标准多套并存
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四大类,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标准。一些标准互相重复,同一类食品有国标、行标重复的情况。另一些重要标准却是空白。主管部门各不相同。强制标准两套:一套是食品卫生标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是卫生部行政执法的依据;另一套是食品质量标准,是按照产品质量法制定的,是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的依据。还有一部分食品的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执行的;食品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一些行业标准存在多个主管部门,如果蔬这一类行业标准,就分布在农业、林业、商检、商业、轻工、供销6个主管部门。
1.2我国现在的食品标准更新不同,部分标准落后。
我国与标准制定有关的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涉及的标委会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从计划到发布,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导致标准制定周期长。据统计,现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有1829项,地方标准有1201项,30年来,中国食品标准仅有过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现行标准的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了1/4,2003、2008、2010年的标准均有使用。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而个别的标准已超过20年未修订。
2新版国标中食品安全标准的变化
自《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后,明确要清理整合现有标准,执行一套国家强制标准。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职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年卫生部开始了食品标准的大清理。通过两年努力,完善了标准管理制度,清理整理现行食品标准,其中至2010年上半年卫生部清理整合了第一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1—2010)等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陆续施行,2010年清理整合并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5项,至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标准176项。新标准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食品检验和评价,提高食品检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新标准的变化大致有:
2.1检验方法的变化
2.1.1微生物检验方法的变化:新颁布的第一批食品安全标准中微生物检验方法10个,主要变化有:1、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和年号;删除了规范引用文件;2、修改了部分项目的定义,对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定义进行了修改,修改了检验方法的适用范围,如沙门氏菌检查方法的适用范围,规定只适用于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检验,删除了中毒样品中沙门氏菌的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标准的适用范围,强调是各类食品;3、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为了微生物检验更统一和准确可靠,删除2008版中快速检验的方法;4、修改了对原标准中存在的对计算公式不够透彻的解释。
2.1.2理化检测方法的变化:新颁布的第一批食品安全标准中微生物检验方法10个理化检测方法37项,有3项首发,其中13项只是由推荐性标准修改为强制性标准,并修改了年号,另外21项中部分增加了新的方法,修改了计算公式,更明确了一些公式的计算单位、有效数据的规定,修改了试样的处理,更明确样品处理方法。
2.1.3卫生标准主要变化:1、对一些标准进行了整合;2、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和明确了述语和定义,3、修改了感官指标,感官要求描述更明确,部分感官要求中明确了检验方法,4、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直接引用基本标准GB2762、GB2761的规定;5、修改了“微生物指标”的表示方法,微生物限量按分级采样方案不同有相应的限量,避免样品的偶然性,能对微生物对食品污染程度进行更客观的评价。
3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中过程问题
3.1各类食品采样方案的确定:食品微生物检验总则规定,采样方案分为二级和三级采样方案,各类食品按相应的产品标准中的规定执行,即微生物检测结果不能只抽一个样品即判定合格情况。目前执行的各类食品产品标准大部分使用原标准(2003版,2005版),原标准没有给出采样方案,在采样、收样过程如下确定样品数据不够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仍然按原来的方法只收检一个样品,结果报告也只报一个样品的结果,判定也只按一个结果给出结论。不能很好反映食品微生物的污染程序。新颁布的《炼乳》GB13102-2010)、《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标准中微生物限量有按二级、三级采样方案的限量,但《生乳》GB19301-2010,《蜂蜜》GB14963-2011等标准微生物限量没有给出分级采样的限量,采样是否按微生物检验总则要求,结果如何判定不明确。
3.2大肠菌群计数的报告及结果判定问题:新标准大肠菌群计数的报告是每g/(mL)检样大肠群最可能数(MPN)。大部分现行食品标准中规定的大肠菌群指标以“MPN/100克或MPN/100毫升”为单位的,按新检验标准报告的数遇到了问题,是否能简单用结果×100换算。MPN是一个概率的数,是通过查表得出的最近似结果的检测方法,但不同的方法得到的结果是通过不同的换算方法得来的,所以是不能换算的。但在工作中,如我们目前常使用的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检验结论如果判定,在该标准中的引用文件中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按新方法大肠菌群计数检测结果报告是按2010版以每g/(mL)为单位,我们评价时用的现行的GB7099-2003标准,是用结果×100换算后进行评价。今年7月国家认监委下发了《关于对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等乳品检测标准开展资质认定变更和扩项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0〕177号),附件《卫生部66个标准的技术能力确认分类处理方式》资质确认方式中则建议保留。在GB4789.3—2010《大肠菌群计数》前言中明确新版替代2003、2008版。在实际工作如有客户要求使用GB/T4789.3-2003版,根据客户要求,若使用2003版检测,是否为使用作废标准。
3.3近年新标准不断更新,基层单位对部分新标准未能及时更新使用,新标准颁布实施后仍有使用作废标准现象。在新标准执行过程中,对新标准阅读理解不够,对标准适用范围不够明确。
4建议
4.1抓紧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尽快缩短检验方法与卫生限量标准不同步的现象。
4.2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由于基层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新标准理解不够透彻,上级业务部门要组织实施使用标准的人员学习相关的新标准。对新标准进行确认。
4.3标准制订过程中要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一旦标准修订粗心大意,考虑不周,甚至出现技术性错误,则影响标准执行的严肃性。在食品微物检验方法中就暴露了一些问题[1],对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不够熟悉,出现一些述语描述不到位,对部分设备精确度描述错误,检验程序流程图与实施操作步骤不符或遗漏的现象。
4.4广泛收集标准实施中可能的出现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时掌握标准的实施情况。
参考文献
[1]马群飞,食品微物学检验方法标准制订常见问题,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1(2):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