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安徽合肥231500
摘要:建筑抗震设防首先取决于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此外,还要受到当时的科学水平和技术手段的制约。因此,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地震工程和工程抗震等领域的理论进步和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公众关于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的个性化要求和多样性需求的涌现,抗震设防对策和抗震设防水准也在不断地进行适应和调整。基于此,文章就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展开论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要点
1工程抗震及其重要性概述
所谓工程抗震,主要是指通过制定防震防灾设计方案,并加以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等策略,进而有效的提升项目工程抵御和防御地震灾害活动的能力。通常,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主要取决于该区域要求的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计和项目的整体质量。其中,项目施工质量是抗震设防的关键环节,而抗震设防烈度是抗震设防的基础,抗震设计是抗震设防的保证。
众所周知,在地震灾害中,建筑物倒塌造成的严重伤亡时刻的警醒着我们,加强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工作刻不容缓,尽最大的努力保障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减少因地震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而且对于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而言,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也十分重要。实践证明,当地震发生时,建筑物的整体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建筑物受损程度,不仅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最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预防地震损失的最佳途径。此外,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建筑抗震设防水准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自2016年6月1日起,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正式实施,对我国各地区的抗震设防标准有所提高,消除了不设防区。现行的区划图结合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采用的三水准+性能化的设防原则,其中,三水准设防沿用了89规范以来的设防原则。具体工程实施时,首先需要根据设防烈度地震的参数确定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参数取值,然后采用两阶段设计方法来具体落实三水准设防的基本原则。应该说,89规范确立的三水准设防思想及其相关的设计对策,符合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是科学合理的决策,对指导我国近几十年的抗震防灾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近期的一些强烈地震,尤其是2008年汶川地震的震害表明,凡是按各版抗震规范进行正规设计、正规施工、正常使用的房屋,在高烈度地区大部分做到了开裂而不倒塌,在低烈度地区震害程度大部分较轻,说明抗震规范经受住了地震的考验。
现行抗震防灾技术对策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下面就这几个问题展开论述:
(1)关于大震不倒的量化标准问题。按照现行的三水准设防对策,大震不倒的目标是采用弹塑性变形验算和必要的构造措施来保证的,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定性的防倒塌对策,并未对建筑物大震不倒的进行量化标定,即建筑物在未来大震作用下实现不倒的可能性有多少或可靠度有多大并不清楚,进而导致按现行三水准设防的建筑物,不同烈度区之间和不同类型之间会存在显著的地震倒塌风险差异。
(2)关于中震可修的设计对策问题。现行三水准设防对策中,“中震可修”的控制对策是限制结构在第二水准地震下的弹塑性变形,具体落实手段则是验算第一水准下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角,使其不超过规定的限值,同时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保证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变形能力和塑性耗能,期望能够自动满足第二水准的变形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落实手段是基于上世纪80年代人们对于地震以及地震响应的认知水平、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程习惯等因素而采取的一种简便、粗略、可行的设计对策。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设计对策,虽然大大方便了一线的工程设计人员,但其真实的落实效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达到“中震可修”的变形要求,并不明确;同时,在建筑结构的形式日趋个性化、复杂化的情况下,这样的简化设计对策能否实现预期的设防目标也是一个疑问。
(3)关于小震设计中的延性效应问题。目前,为保证小震不坏的设防目标,采用的设计对策是按小震下结构弹性分析所得的地震作用效应基本组合值进行截面强度验算,但验算过程中并未充分考虑结构或构件延性性能差异的响应,这对于中低延性的结构或构件是合适的,对于延性性能较好的结构和构件可能并不经济。
3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优化策略
3.1将抗震设防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相关工程规划、建设及设计项目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职责,密切配合地震部门做好抗震设防和抗震安全工作。同时,地震部门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的计划和建设,积极沟通,争取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严格基础设施管理程序,实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试验准入制度,保留地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县有关部门,以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基本建设审批。
3.2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体系和制度都要进行完善。一方面,建筑物智能化的发展,加上建设工程投资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相关的执法要加强监督管理,更好地履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将地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评价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建筑工程在抗震设防过程中的顺利发展管理。
3.3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检查力度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体系和地震审批制度。重大建设项目、生命线工程和重大次生灾害项目的抗震安全评估和其他建设项目的严格设防标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关键是施工项目是否按照标准进行,是否在施工中落实到位。如果没有抗震设防要求,我们将敦促他们尽快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拒绝执行的,依法查处,办理有关手续。
3.4对已建工程进行清理检查
全面调查和消除地震安全隐患,确保抗震设防要求。一方面,对建设工业生产项目,特别是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项目,进行综合清理和调查,重点抓好化工、造纸、水泥、供热、供气等建设项目。对于这些项目,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另一方面,全面调查和清理“三产”工程,特别是在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口密集地区。按照要求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是否按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对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的工程进行加固,以消除灾害风险。
3.5建立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信息化平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管理手段已不能满足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需要。地震管理部门、建筑工程部门和建筑企业主体的三方联合,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现代通信设备和电子计算机技术建立和完善施工现场数据库,逐步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和监测的现代化,减少施工方对工程抗震性能的降低。现代抗震设防管理和功能监理可以通过工程抗震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从而保证建筑物抗震系数的真实性。
结语
在具体的工程建设期间,强化对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视程度,不仅可以对地震灾害为人们生活造成的影响进行缓解,还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进步。因此,面对现阶段工程抗震设防现状,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成因,然后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对策,保证在对相应问题出现几率进行降低的同时,还能够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的良好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GBJ11-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3]邹煜良.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全寿命管理[J].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2017,39(S1):1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