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转轨是以国家为制度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同时又是一种边际性的渐进式制度变迁模式。当国家采用渐近的增量改革的方式而不是激进的休克疗法来推进制度变迁时,必然导致国家最大限度地维持“体制内产出”的稳定性,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各种显性或隐性的金融补贴。可是,这种渐近的制度变迁并不是免费的,是以金融资源的低效配置为代价的。从金融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内生于非国有经济内部的金融制度安排才能对非国有产出增长的金融需要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0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