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幼年被誉为神童,14岁应举及第,授朝散郎。17岁时又做了沛王的侍读,可谓少年得志。可是,此后打击却接二连三地向他袭来。先是因为“戏为《檄英王鸡》”,被高宗怒逐出府。几年后,好容易得补为虢州参军,又因“匿死罪官奴,恐事泄,辄杀之”犯了死罪,幸遇大赦天下,才免于一死:他的父亲也受到牵连,被贬为交趾令(今越南河内)。
语文教学通讯:高中(A)
200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