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孝道”是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孝”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观念,其功能和作用均有二重性。我们应批判地继承孝这一道德遗产,剔除其封建性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精华,从中继承其养老、敬老的合理成分,构建社会主义新孝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