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年租制的观点不过是一直没有停止的“房价地价谁决定谁”之争,以及多年来租、税、费不分的“租税之争”的继续。早在建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初期,许多地方政府都曾采用过年租制,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都转而采用了出让制。所以,年租制只是过渡方式,而不是超越出让制的更有效的方式。分摊土地出让金不能等同于年租金,两者包含的内容不同,其结果也不同。取消土地出让金,工业化、城市化将失去土地资产的支撑,错失经济发展的机遇。已经形成的量入为出搞建设的发展模式将会被打破,将使政府财政陷入“债多不用愁”的无底洞。房地产开发用地采取年租制,将带来房地产市场解体、泡沫加剧等严重后果,甚至引发新的圈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