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建花(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兴参镇卫生院134523)
【中图分类号】R1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23-0368-02
【关键词】妇幼保健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公共卫生服务
妇幼保健工作是国家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而实现全民素质的提高而制定的一系列工作程序和方法,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幼保健工作主要包括妇幼保健基本业务、三网监测工作、降消项目工作等。妇幼保健基本业务主要是指妇女保健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它贯穿了整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于广大妇女儿童的具体表现,占公共卫生服务全人口的50%以上。在以下的叙述中分别讲述一下妇女保健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的具体内容。
一:妇女保健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18—49周岁育龄妇女的妇女病查治工作和保健指导、婚前检查、婚后优生优育的指导、孕期保健、产后康复治疗、围绝经期保健、老年期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服务于女性一生,保障女性一生的平安健康,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广大妇女的关爱和广大妇女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只有努力做好妇女保健工作才能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才能真正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儿童保健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儿童出生后24小时内的疫苗接种、72小时候后的苯丙酮尿症与先天性低钾和听力筛查以及其他疾病的筛查与治疗,生长监测、营养监测,体弱儿筛查与专案管理,儿童早期智力开发与指导等各项工作,是指儿童从出生至学龄前共7年的成长阶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启蒙时期,也是关系到人类生命历程中健康成长的关键时期。也只有努力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才能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为提高全民素质打下良好的基础。
随着“新医改”政策逐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也全面展开,妇幼保健工作是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表现,在公共卫生服务中起主导作用。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才能真正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妇幼保健工作中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1996年三网合一的“三网监测”工作,即孕产妇死亡监测、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儿童出生缺陷监测。这三项监测统称为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是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倡导的工作。通过各项监测项目的开展,取得了许多真实有价值的数据。有了这些数据做为理论基础来研究各项监测项目发生的原因、时间、以及影响监测指标发生的因素,并且制定预防及治疗监测项目的方案。成功有效地降低了危害人类健康的危险因素,为我国的医学研究提供了科学论据,为医疗保健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近十几年来,在广大妇幼专家的探索创新下,在广大妇幼工作者不懈努力工作下取得了辉煌成绩,大大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了儿童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基本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实现了妇幼卫生监测提出的“两降一消”项目。
如何才能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在此笔者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壮大基层妇幼保健人员队伍,招聘妇幼专业毕业生加入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中。近十几年来,我国政府对妇幼保健工作逐年加大监督力度和投入,但妇幼保健工作也只是以点盖面。有的地区只是搞形式主义,走过程、应付了事。妇幼保健工作并没有落到实处,广大妇女儿童并没有真正受益。原因之一是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缺乏,并且工作量大,不能全面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基层有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数为0。这种现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非常普遍,有的乡镇卫生院即使有妇幼保健医生但也不是专职,还要兼负多种工作。究其原因近二十年来国家财政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差补政策,职工工资达不到全额的50%,靠卫生院自给自足。乡镇卫生院处于“大病来院治不了,小病患者不来院”的局面。所以乡镇卫生院经济萧条。大中专毕业生很少来乡镇卫生院参加工作,甚至有许多在岗的医务工作者也转到上一级效益好的医院就职,致使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妇幼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原因之二是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素质低,不能胜任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现如今有的地方为了能开展工作只能临时培训其他专业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现学现卖”。很显然这样的妇幼保健工作者不能胜任妇幼公共卫生服务。所以目前要增加基层妇幼保健专业人才,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素质,才能真正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二、如何才能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服务水平,确保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妇幼保健行政机构,要不断下基层督导检查,强化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不断学习理论文化知识提高实践技能。上一级妇幼保健领导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技术合格证书,不合格者继续接受培训。也可以举办自学考试形式定期考核。没有妇幼保健工作技术合格证者不准上岗。这样可以提高广大基层服务人员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也只有高水平的妇幼保健服务人员,才能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三、强化法制意识依靠政府支持
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颁布以来,体现了我国对广大妇女儿童的关爱,妇幼保健工作也有了法律依据。自2001年提出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为工作目标,使妇幼保健工作有了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并且逐渐向法治化、规范化、人性化、大众化发展。经过十年的共同努力无论是“三网监测”工作还是“降消项目”工作都基本实现了“两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2011年国务院又印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又确定了新的工作目标。在今后的工作历程中更加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妇幼保健行政主管部门对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管与投入,并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加强管理,使妇幼保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保障新“两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顺利实施。
四、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易引起母婴传播的传染病纳入妇幼保健管理工作中。在未来的工作中要把更多的危害母婴健康的传染病比如淋病、尖锐湿疣、结核等,还有常见的妇科肿瘤、生殖道感染性疾病也纳入妇幼保健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法和服务观念,让妇幼保健工作覆盖乡村城镇的各个角落。加强领导逐级管理培养专业创新人才,使妇幼公共卫生服务更简捷化、明朗化。让广大妇女儿童真正受益,改变那种顺形式走过程的工作方法,取其精华去除糟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治宜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
各地区人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以及文化底蕴都不相同,对妇幼保健工作的认识也不相同。这就需要广大妇幼工作者要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人文特点多种形式开展工作。要克服实际困难,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特点的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法。
妇幼保健工作是一项自2001年“两纲要”颁布后越来越被社会关注的一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更加努力做好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才能贯彻实施2011年“两纲要(2011-2020)”提出的工作目标。相信随着公共卫生服务的不断完善,相信在未来的妇幼保健工作中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会彰显出其重要作用,并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起主导作用。只有加大与完善妇幼保健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才能真正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