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搞好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之跟踪审计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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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搞好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之跟踪审计工作

闫继科丁一程亮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苏州215011

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基础设施日益增多,建筑行业的发展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如雨后春笋的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由于建设项往往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和经济风险并存,不可预见因素多等诸多特点,在资金控制方面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期望结果之间存在较大背离的情况发生。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参建各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控制和如实反映工程造价,促进加强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是基建工程审计从业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在建筑行业逐步推行的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便应运而生了,在较短时间内凸显了其明显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的经济成果并彰显出了它的优越性以及广阔的应用前景。鄙人根据近几年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经验,对于如何搞好跟踪审计工作进行了以下归纳总结,不对、不妥、不完善之处还望各位领导给予斧正。

一、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的目的及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实施有效的跟踪审计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完整准确反映工程造价真实情况,保证投资控制目标顺利实现,保证审核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合法。

(一)合同谈判与评审阶段主要审计目标:保证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能全面反映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并确保合同签订程序、条款等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

(二)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主要审计目标:通过对施工阶段工程款支付、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实施有效管理,保证建设单位各项基建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保证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

(三)工程竣工阶段投资控制主要审计目标:依据施工阶段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且实际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程结算资料,按照省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全面详细的审核,以保证工程结算审计的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

目前造价咨询行业招投标市场监管制度尚不完善,虽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咨询企业的投标报价已形成有效竞争,但由于咨询行业提供的是一种有偿服务而非实体商品,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控最低成本底线,低价中标,难免影响跟踪审计工作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此阶段需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制定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竞争制度,并监督执行,以提供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法制健全的招投标市场,以引导造价咨询行业跟踪审计业务的健康、有序、蓬勃发展。

三、重视合同约定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与项目概预算和竣工结算审计相比较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跟踪审计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是随着项目的建设进展而逐步展开、变化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和实施内容决定了跟踪审计工作的服务周期和服务内容,由于项目的建设规模较大、周期较长、不可预见因素多,导致了跟踪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咨询服务合同不用于施工合同,其服务条款约定相对比较简单,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时的处理办法往往未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例如:在跟踪审计费用一笔包死的情况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使用功能的变更可能导致跟踪审计服务范围的增减和时间的提前或延迟,均可能影响服务费用,如果咨询合同中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方式约定不明或未进行约定,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争议风险;

为了规避上述类似风险建议建设单位与咨询单位在签订跟踪审计咨询委托合同前,双方均应组织自己方法务、经济等方面的相关专家人员对咨询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关于咨询服务范围、时间,服务酬金的计价依据、支付节点、支付比例,违约处理等方面的条款要逐条进行研读讨论,以便检查合同主要条款中仍可能存在的约定不明确、前后矛盾、未进行约定等情况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如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同时告知咨询单位,以便及时沟通协调达成规避风险的共识。

四、正确全面的履行合同

一般情况下经过招投标,甲乙双方签订跟踪审计项目的委托咨询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要求,各自完成各自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均属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跟踪审计项目的当事人均应以项目建设实际环境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相关约定正确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咨询合同虽不同于建筑施工合同,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应遵循以下履行原则:

(一)遵守约定原则。既然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合同,那么双方就应服从合同的相关约定,信守约定,约定的内容是什么,就履行什么,一切违反约定的履行行为都属于违约行为,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二)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恪守信用,实事求是,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不得回避法律和合同,以使双方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得以实现。

(三)全面履行原则。即合同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使合同约定的各个要素均得到正确实现。

(四)协作履行原则。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互谅、互助、尽可能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五、保持审计组成员的相对稳定

跟踪审计组的建立是基于项目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内容、工艺技术繁简等客观条件决定了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审计组的建立应围绕项目,一旦建立,就应尽量保持审计组成员的相对稳定,只有保持相对的稳定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成员间的互相了解、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能充分凸显团队的力量;

相反,如果小组成员经常更换,对小组来说,人员的更换在短时间内肯定会影响小组的工作效率,甚至由于交接工作不到位或不完整而影响后续工作的质量;对公司来说,人员的频繁更换不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况且,每次人员的更换,均需要根据咨询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公司的名义说明情况后提请委托方,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果类似事件频繁发生,委托方难免会认为是由于咨询公司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进而可能会影响进一步的合作,公司的社会形象及市场口碑也可能由此受到无形的损害;

由上述可能发生的情况不难看出团结稳定的工作小组对工作本身、公司及委托方的重要性,虽项目建设周期的长期性我们无法改变,但是咨询公司可以为跟踪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确保跟踪审计组的跟踪审计工作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的顺利开展。

六、审计组要加强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

一个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最终的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期间会有很多不同角色的单位来共同参与,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依次不乏有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等。跟踪审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其领导下单独展开跟踪审计工作,其工作环境并不是孤立的,工作内容决定了审计组日常工作中要经常与各参建单位沟通,要建立并加强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沟通机制和渠道,按时参加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专家例会或技术论证会,多听多看多学习,以便及时掌握跟踪审计工作现场的动态;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不但可以增进信息的共享,而且在处理不同事件时多吸取别人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增进配合提高默契,为跟踪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顺利进行提供切实可行的动态信息保障。

作者简介

闫继科(1980-05-17),男,汉族,籍贯:河北省邢台市,学历:专科,研究方向:土建造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