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专职安全监察内蒙古鄂尔多斯
摘要:铁路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区别于建设项目施工,其过程既要考虑施工本身安全,又需兼顾铁路运输安全,双重“安全”使得铁路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在整个铁路运输系统中显得尤为重要。保障施工安全是运输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本文主要对神华新准铁路巴准线开通运营以来,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现状、安全风险因素及安全管理措施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神华新准铁路巴准线为地区性煤炭运输主干线,西起包神铁路巴图塔站,东至大准铁路点岱沟站,经大准铁路与大秦铁路相接,并通过准池线经朔黄铁路直达黄骅港;向北通过既有包神铁路与京包铁路、甘泉铁路相连;向西通过东乌铁路、三新铁路服务于乌海、宁煤矿区,线路建成后,在路网上形成了一条横贯内蒙古西部的煤运新通道,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完善蒙西煤炭运输网的布局具有重要意义。铁路正线长128.102公里,等级为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闭塞形式为全自动闭塞。
1营业线施工现状
作为新建铁路,巴准线目前开通运营车站2个,成立工务、供电、电务、程控传输等设备管理工区7个,作业人员主要集中在海勒斯壕南、纳林川地区,站间距离70多公里,跨度大,作业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每公里不足0.5人。巴准线正式开通运营两年以来,建设项目进度不一、移交缓慢,遗留工程施工不断开展,参与营业线(临近营业线)的施工单位约100家,施工主要涉及缺陷整治工程、防洪工程、大中修工程及部分基建技改项目,作业种类繁杂,点多面广,给施工监管工作造成极大困难。近半年以来,随着运量攀升,车流密度阶梯型增加,在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平稳有序的前提下,营业线(临近营业线)安全管理工作呈现复杂性、不可预见性。
2安全风险因素
2.1技术方案因素
2.1.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拟定时,因自身编制、审批人员“营业线”施工观念淡薄,铁路运输安全意识不强,依旧按照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对待营业线施工,人为弱化并降低了施工安全等级,增加了施工过程风险,从而出现铁路运营设备故障频发,安全管理失控的局面。
2.1.2新建铁路对各级管理人员而言都很“新”,均需要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巴准线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数量众多、项目各异,设备交底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尤其是地下设备走向、埋设位置,或因前期建设时未按图施工,或是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使得设备隐蔽后凌乱无章,无序可循,对地上开挖、碾压等作业造成极大隐患。
2.2程序履行因素
2.2.1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方案审批、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施工计划提报、安全防护设置等程序中能省则省、能简必简。巴准线站间距离较大,自有作业人员不能有效监管沿线施工作业,使得施工单位心存侥幸、偷干蛮干,超范围施工、无计划作业、无设备单位监护人员的“黑施工”现象时有发生。
2.2.2施工单位因违章作业或其他因素导致设备故障后,不熟悉运营铁路设备故障上报流程及应急处置办法,盲目拖延或企图掩盖事实,使得设备故障失去了最佳抢修时间或产生更大后果的事故,进一步增加了安全风险。
2.3安全防护因素
2.3.1合理培训防护人员,正确设置防护标识标牌。施工负责人、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作业标、鸣笛标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是构成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屏障的基本要素,如防护员人员缺少基本防护知识,管内线桥隧设备不熟悉,列车运行密度、速度不掌握,防护时责任心不强,标识标志设置错误等因素,均会影响正常运输生产工作。
2.3.2防护信号不畅通,巴准线地处山区,长大隧道、桥梁、大半径曲线较多,区间线路长,移动网络信号差,普通对讲机辐射面小,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不能建立有效的联系制度,更多的依靠现场防护员瞭望来提醒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极大的增加了人身安全、设备安全风险。
3安全管理措施
3.1严格施工单位准入审查强化准入管理
3.1.1项目主办方应加强施工单位准入管理,对首次参与公司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相关单位,须严格审查施工资质,并结合当地政府已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综合评估施工单位作业能力。
3.1.2公司应建立施工方管理库,每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职业健康、环保、财务等专业主管人员对全线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参与单位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管理库,并作为后期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招投标的重要参考。
3.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评审时,应重点审查施工项目的危险源辨识情况。危险源载体为人时,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进行辨识,危险源载体为机具设备时,采用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法进行辨识,危险源载体为环境时,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辨识。危险源辨识时施工单位应组织全员参与,辨识过程保留痕迹,并根据危险源辨识结果,查阅执行标准,制定控制措施、改进方案,逐条进行风险等级评估。
3.3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3.3.1作为项目主办方,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是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前提,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体制,积极调动全员参与施工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对违章者严惩,对防止事故与隐患者重奖,形成全员管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有序氛围。
3.3.2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项目员工数量及工程造价金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爆破、焊接、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操作的特殊工种人员,应由政府部门培训考试并签发合格证书,项目主办方须严格审查资格证书有效性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4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3.4.1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应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项目主办方发证,培训内容应包括上述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施工计划提报及防护设置要求,现场材料装卸、堆码标准,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项目主办方各级管理管理人员不定期抽查上述人员在岗在职及履职情况。
3.4.2项目主办方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全员入职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学习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现场存在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卡控不严等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据实制定学习计划,有序进行培训教育。
3.4.3项目主办方应根据季节性变化,监督施工单位推行季节性安全教育培训。春夏季针对作业人员防设备春融、防洪、防暑、防雷、防高温教育,秋季冬季开展防风、防火、防寒、防冻知识学习。
3.5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
3.5.1根据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等级,成立施工协调领导小组,Ⅰ级施工由集团公司组织,Ⅱ级施工由子分公司组织,Ⅲ级施工由站区组织的施工协调组织机构,协调小组组长或委派其他胜任人员现场盯控施工作业,统筹兼顾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3.5.2对涉及高处、受限空间、动土、动火、临时用电及起重吊装作业的高危施工项目,施工协调组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时,应明确作业项目牵头单位及专项作业许可证申请、延期、关闭事宜,并责成牵头单位、相关方专业人员现场核查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3.5.3项目主办方进行设备交底,尤其对施工项目可能影响到铁路运营设备安全的动土、动火作业,电务、供电部门应向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光电缆路径、走向的书面说明,工务专业应对影响道床结构稳定的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盯控,并确认作业完毕放行列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