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宝石(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门诊301800)
【摘要】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水平的提高,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保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呈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医务人员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医疗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纠纷时不能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门诊是医院的窗口,是患者治疗的第一场所,所以更应加强管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意维护病人和自身的权利,更新服务意识,提高医疗安全技能,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营造和谐医患、护、患关系,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门诊护患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7.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20-0021-02
护患纠纷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主要由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的各类矛盾,是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形式和特殊类型。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水平的提高,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保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不仅给医院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也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甚至给医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然而目前医务人员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医疗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纠纷时不能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门诊是医院的窗口,是患者治疗的第一场所,所以护士更应加强法律意识,注意维护病人和自身的权利,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1门诊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
1.1医院管理方面
1.1.1护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护理人员短缺现象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2005年底,医院医护之比为1:0.97,而经验认为,护士应该是医生的2倍[1]。在基层医院这种情况更为普遍,医院为缓解这种矛盾开始招聘临时护士,护理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大多医院都注重对一线医生的培养,缺乏对护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容易引起安全隐患。
1.1.2目前医院管理流程不能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保健需求,患者等候时间过长,给患者和家属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引起情绪上不满,导致纠纷。
1.2护理人员方面
1.2.1法律意识淡薄、知识缺乏:护理人员过分自信和疏忽大意,常因侵犯患者权益,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纠纷,护理人员又很少系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过程中也不善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
1.2.2护理人员职业态度差:作为在医疗过程中与患者接触最多的人,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对患者的心理影响尤为重要,部分护理人员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到位,缺乏耐心和与患者沟通的技巧,不注重患者的心理和语言表达,造成患者和家属的不满。
1.2.3仪容仪表不雅:医疗服务作为严肃救死扶伤的事业,护理人员良好的举止行为,可以给患者一种职业信赖感。如护理人员穿戴不整齐,佩戴首饰,互相嘻嘻哈哈的,不符合护士职业礼仪要求,往往造成患者第一印象差,给过后的沟通带来难度。
1.2.4专业技术不精:主要表现在年轻护士基础知识不牢固,回答患者疑问时含糊其辞,技术操作不熟练,也容易引起患者不信任,以致在工作中稍有不满就会引起投诉[2]。
1.3患者方面
1.3.1患者期望值过高: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及家属用法律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日趋成熟。患者不仅要求诊断及时准确,而且要求治疗及护理过程不能出问题,一旦不满意就归罪于医方。有些患者还把医院与星级宾馆相比较,稍有不满就认为你不人性化、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
1.3.2对护理人员存在偏见:不能正确认识护士工作的价值,把治疗效果归助于医生,治疗中不满却迁怒于护士,达不到预期治疗效果就大喊大闹,要院方赔偿。
1.4社会因素
近年来,医院几乎成了新闻媒体采访宣传的热点,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夸大和虚构事实,对医患关系的恶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在医疗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往往从同情弱者角度出发,明显倒向患者一边,在一定程度上激化医患矛盾。
2门诊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2.1完善医院管理
2.1.1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分级管理,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做好医务人员间的分工与合作,明确责任,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倡导人文关怀。补充护士,使护士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同时管理者应站在法律的高度,安全合理配备医疗设施、护理物品等资源,建立安全职业环境,降低纠纷的发生。
2.1.2门诊是医疗工作面向社会的窗口,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第一印象和第一感受,同时也体现了医院的整体水平,所以医疗机构应改善诊疗环境,优化就诊流程,一切从方便患者角度出发,减少患者麻烦,降低纠纷。
2.2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人员自身防范能力: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护理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纠纷,提高了可靠的依据。护理人员应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加强专业技能和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进行护理活动,尽量满足患者合理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慎独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自控能力,以良好的状态从容应对,及时发现,消除潜在隐患,才能有效防止护患纠纷发生。
2.3加强医、护、患沟通:护理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学会沟通对护理工作起着举足轻重作用。为了准确全面了解患者的相关信息,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及时与医生交流,做到观察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3,4]。积极主动向患者和家属了解情况,耐心为患者解决问题,真诚为患者服务,学会换位思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融亲情于护理工作中,做到形象稳重,态度热情,解释耐心,宣教到位,得到患者的理解和信任,从而减少护患纠纷。
2.4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护理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处处为患者着想,规范自己护理行为,净化行业不正之风,与其他部门人员建立良好的互尊互敬,团结合作的关系,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门诊是医院的第一窗口,是医院的形象窗口,在日益竞争的医疗环境中,护士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法律知识,更新服务意识,提高医疗安全知识,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营造和谐医患、护患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相信,我们会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风险,更好降低护患纠纷发生。
参考文献
[1]卫生部人事司/卫生部信息统计中心.2006中国卫生人力报告[S].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7:103.
[2]曾欣荣,刘丽萍.临床护士对护理纠纷的认识及相关因素的调查分析,现代护理,2003,9(6):428-429.
[3]李红娟.护患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J].国际护理学杂志,2006,19(2):246-247.
[4]孙艳林,王蕊.新形势下医疗纠纷中护理因素分析及对策[J].医学理论与实践,2006,19(2):24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