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泾源县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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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泾源县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李会兵1伍丽

李会兵1伍丽2(1.宁夏泾源县香水水利工作站宁夏泾源756400;2.宁夏泾源县水政监察大队宁夏泾源756400)

摘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逐年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农村水利得到全面发展。为了更好的巩固农村水利发展成果,管理好农村水利工程,通过加强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村水利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科技水利服务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服务保障。分析基层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水利科技服务建设1、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现状1.1乡(镇)水利单位现状。全县现有4乡3镇,109个行政村。

泾源县水务局作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设置水管站,作为水务局水管直属机构,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指导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乡(镇)机构设置了泾源县新民、泾河源、香水、六盘山4个基层水利工作站,作为乡村水管单位,由泾源县水务局和辖区乡(镇)双重领导,负责乡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目前,全县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共31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7处,运行管理由所在乡镇的乡村两级管水组织管理。站所现有编制24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公益性人员18人。

1.2用水协会建设现状。泾源县自2006年开始成立农民用水协会以来,在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以安全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小农水及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为依托,引导群众组建用水协会,由协会组织用水户参与小型水利的运行管理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按照先成立后规范的原则推广和发展用水协会。截止2013年底,全县累计共成立用水协会60个。用水协会的组建解决了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制度化管理,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充分发挥,同时为“一事一议”提供了载体,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了许多新气象。

2、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2.1投入短缺,服务弱化,制约业务工作开展。受财政困难的影响,对基层水利单位的投入严重短缺,影响和制约我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单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和人员队伍稳定壮大。投入短缺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县乡财政短缺,业务办公经费基本没有,县级财政配套的养护资金难以落实。二是水费收缴严重不足。一方面,水费收取困难,另一方面,收取水费的标准大多过低且水费收取率低。三是自我创收非常困难。大部分基层水利单位,由于无门路,无资金,创收能力很弱,基本上没有收入。由于投入严重短缺,造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工作环境差,服务设施和方法的落后,造成职工福利待遇低。目前基层水利服务单位办公用房普遍差,全县乡(镇)水管单位无固定办公用房,与乡镇合并办公,公用办公场所;乡镇水管单位无基本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测量仪器,4个乡镇水管单位没有开通电话;基层水利职工长期下乡无出差费,连交通费都无法解决,影响了职工开展业务工作的积极性。

2.2结构失衡,素质偏低,制约基层队伍建设。一是专业不合理。全县乡镇水利单位水利专业人员少,部分人员从部队退伍分配或招工到乡镇水管站,专业知识缺乏;二是文化结构失衡。大学、专科、中专比例不协调,大专以上人员少。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少且结构不平衡,严重缺乏水利技术推广的领头人。三是分布不平衡。乡镇站所中,环境较好的乡镇站所人员多,边远乡镇站所人员较少,而边远乡镇往往又是水利工作任务重的乡镇,人员与业务量不配套。四是知识老化。由于缺乏培训经费等多种原因,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难以得到及时更新,已普遍老化。

2.3管理缺位,水管人员偏离业务。基层水管单位人员主要是机构改革后,由乡镇编制的水利水保员收编后,业务和编制划归泾源县水务局,基层水管单位人员管理实行县水务局和所在乡(镇)双重管理,并且基层人员无固定办公场所,主要在乡镇办公场所合并办公。

平时,县水务局缺乏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基层组要开展所在乡镇安排的各中心工作,注重乡镇安排的重点工作,疏于基层水利工作管理和业务学习,导致全县乡镇水利工程管理缺位、管理水平低,影响了工程正常运行。

3、加强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3.1建立健全在乡(镇)水管机构。乡镇水管站(所)是水利基层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乡镇水管站(所)共有基层水利职工18余人,约占全县水利系统职工总数的25%,是水利基层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发挥着直接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2进一步增加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基层水利单位社会效益显著,自身经济效益微薄,需要国家投入来保障其正常运转。各级政府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并列入财政预算。对于基层水利单位的事业经费,财政应全额拨足;各级政府应在年度水利建设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基层水利管理单位必要的生产、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编在岗人员的医保和社保问题,劳动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要补交和每年统筹的资金,可采取财政补贴一点、单位筹一点、个人交一点的办法解决;基层离退休水利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各级政府应支持水利部门从各种水利规费、基金和水利经营收入等渠道拿出一定比例帮助解决。

3.3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基层水利队伍结构素质。创新机制,优化现有人员结构,采取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逐步淘汰低素质、非专业人员,重用观念新、素质高、创业精神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录用等有效措施,引进吸收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站。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勤学、实干、创新。

加强对基层水利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短训、委培、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帮助基层水利人员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4履行职责,加强基层水利工作管理。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推进水务一体化建设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是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适应水资源管理改革的要求,基层水利单位应按照全县水资源利用和配置的总体规划,做好本区域范围内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一管理,搞好城乡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水资源费的收缴工作。二是改革水费征收办法。根据国家水利产业政策规定,对不同的用水性质实行相应的计费标准和征收办法。对于农业灌溉用水,应结合税费改革,立足减轻农民负担,重新按成本核定水费价格,规范征收方式,由水利单位直接向农户或用水者收取。对于工业等生产经营性用水,应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按成本加合理利润计价,实行有偿服务。三是改革乡镇供排水管理体制。按照水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将乡镇水利工作职能转变,并将乡镇工业和居民生活供排水的经营管理,逐步理顺到乡镇水利工作站。

3.5进一步营造大力发展水利经济的宽松环境。鼓励和扶持基层水利单位依靠自身发展水利经济,增加收入,是从根本上解决水利体系建设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水利单位的支持,改善发展环境。三是在收取的水资源费用和水利建设资金中,应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基层水利单位的经济开发。收取的水费应全部用于工程的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