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情况,自5月1日起,煤炭和钢材的出口退税率分别下调为8%和11%,此前,钢坯钢锭等高耗能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取消。
无机化工信息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