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用电检查管理中的问题及其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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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用电检查管理中的问题及其建议

杜保明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广饶县供电公司山东东营257300)

摘要:在我国,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往用电监察代表的政府职能部分由新的电力管理部门接管,电力部门保留了行使企业行为的用电检查职责。用电检查作为供电企业对外的作用,发生了一些比较大的变化,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沟通的桥梁作用得到了加强。

关键词:用电检查;管理;问题;对策

一、用电检查的内容和重要性

《电力法》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供电企业应按国家政策、法规等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用户应接受并为用电检查工作提供方便。

在电力市场营销中,用电检查工作不仅是卖方市场对买方市场的单方面检查,还应是窗口服务工作的一部分。用电检查应是一种用电服务,它存在于电力用户的申购用电服务中,更存在于售后服务工作中。而电力用户在使用电力的过程中,既要保证自身的使用安全,也要保证电网和其他客户的安全。因此,电力用户必须接受用电检查人员的指导和服务。

二、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窃电现象日益的猖狂

(1)窃电的数额大。窃电作为一些用户降低成本、提升效益的手段,不法分子抱着窃电不是偷窃或者单位、个人的法制观念淡薄以及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而走上了窃电的道路;(2)窃电的性质恶劣。少数的恶性窃电行为中,不法分子通过圈养狼狗或者加高围墙等方式,甚至增设专人进行通风报信,为用电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工作带来了困难与威胁。即使不法分子被查到窃电,也会通过各种手段逃避供电企业的处理,极大的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3)窃电手段逐渐的高科技化。近年来新的窃电手段已经多达十多种,并且会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的发展更新。特别是由于电能具有发、供、用同步完成的特点,为此使得窃电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证据也很容易销毁与转移。更不可能像其它偷窃案件一样人赃俱获,于是就加大了窃电的查处难度;(4)窃电主体范围广。从目前的窃电主体看,主要包括:工矿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商场、行政村、宾馆饭店以及农村电工等,甚至在政府机关以及学校等机关也发生窃电现象。并且窃电从单个人发展到有组织的群体合伙作案。

2、暴力抗拒用电检查的问题

在用电管理过程中通过用电检查,确保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是用电检查人员的基本职责。但是在实际的用电检查工作中经常的发生用户不配合或者恐吓、威胁用电检查人员的现象,致使用电检查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尤其是在一些窃电猖狂的地区,用电检查人员还会受到围攻与暴力抗拒,严重的威胁到了用电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3、部分用电检查人员的素质偏低

由于用电业务的涵盖范围较广,而大量的用电检查人员多是半道出家,没有系统的专业知识与良好的职业操守,甚至根本不具备从事用电检查的资格,从而也助长了窃电分子的窃电行为。

4、对窃电行为的处理执行难

尽管近年来防窃电手段的侦测与检查越来越先进,也较为容易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取,但是却又面临着极大的处理难度。主要是受到以下影响:首先是说情现象严重,有的窃电行为刚发生,就会有相关的人来讲情,加大了处理的难度;其次是耍赖现象,比如承认窃电行为,但是却用各种借口不进行相应的赔偿;再次是威胁,通过明暗威胁或者当场的闹事以达到阻止处理的目的。

5、供电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漏洞

供电企业内部管理的漏洞主要的体现在一些转变功能的物业小区、城中村以及未完成移交的中间层等,这些地区物业管理混乱、社会治安差、供电管理难度大,也是线损居高不下的地区。

6、缺乏良好的协作机制

窃电行为作为一种现存的社会现象,单纯的依靠供电管理部门很难从源头抑制。尤其是基层单位与司法机关缺乏合作,导致一些窃电案件难以查处,使得一些窃电分子长期的逍遥法外,给供电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用电检查管理措施

1、强化技术装备以及检查人员的素质,不断增加反窃电的投入

窃电现象的制止必须以防为主,不断的加大在反窃电工作中的人力、物力以及资金的投入。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开展专业的业务培训,对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思想素质、技术素质以及身体素质的培训,并择优选配用电检查人员,以提高用电检查工作效率。

2、提升对于用电检查工作的认识

用电检查作为直接的关系到供电企业的效益环节,必须逐步的加大用电检查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对于用电检查的认识,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落实每一步检查工作,同时明确工作效益与个人效益的关系,使得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的促进用电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高效的电力行政管理机构,确保电力管理有序进行

首先要加强警电联合执法力度,逐步建立以电力企业安全保卫、公安、用电检查人员以及用电主管部门为基础的警电联合执法队伍。同时提升人员素质以及技术装备水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授予其一定执法权,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然后还可以通过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电力行政管理机构,由政府的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对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与协调。

4、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

窃电行为的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与人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即与电力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有关。为此要通过加强法律的宣传作用,加大对用电户的教育力度,争取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窃电行为进行打击,从而营造出良好的供电用电环境。

四、改进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建议

1、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用电检查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立足于电力市场,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充分认识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以服务客户为指导思想,做好用电检查工作。此外,供电企业应加强对“核心价值观”(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等企业文化知识的宣贯,使用电检查人员每时每刻都做到讲诚信、重诚信、忠诚国家、忠诚企业,积极履行自身担负着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加大对高危和重要客户的治理力度

用电检查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比如电视、报纸、宣传手册、宣传板报和互联网等,加大对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宣传,从而提高客户治理隐患的主动性。此外,还要加强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切实落实“排查、告知、督导、汇报”四到位的工作要求,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排查出的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报送政府及相关部门备案,从而提高安全隐患的整改率。

3、防范和打击窃电行为

反窃电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只有遵循“以防为主、反方结合”的原则,才能有效防止窃电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窃电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还应建立反窃电长效运行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反窃电“持久战”和反窃电“回头看”,强化内部管理,加大对计量装置防窃电技术改造和封印的管理力度,并运用在线实时监控等技术手段,依法从严、从重防范和打击窃电行为。

结语

用电检查工作是新形势下电力营销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电力客户服务的一个窗口,坚持客户为导向,以增加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用电检查管理,以“监督,检查,服务,帮助,指导”为工作职责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参考文献

[1]肖飞.刍议用电检查中窃电与反窃电的管理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9):111.

[2]充晓勤.对客户实施用电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J].农村电工,201060).

[3]陈志远.用电检查与反窃电工作的几个问题[J].电力需求侧管理,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