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浩兴
摘要:本文对政治教学中“真理是客观的”这一提法提出了异议,希望与广大教师商榷。
关键词:政治教材;真理;客观性;主观性
作者简介:魏浩兴,任教于浙江省余姚市第七中学。
由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3月第三版出版的高中思想政治必修4《生活与哲学》一书中,在第46页中有一个醒目的标题——“真理是客观的”,而在后面的分析中丝毫没有对真理的客观性作分析,只是简单地对真理和谬误作了界定,其中对真理的界定是这样的:“人的认识都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其中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就是真理”。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前面第36页写道:“不管是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都是客观存在通过生活和实践的环节进入人脑,并在人脑中加工改造的结果。因此,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印象。”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意识是主观的。同时我们知道,认识也是一种意识,那么作为真理的认识,自然也可以得出结论:真理是主观的。这与第46页中的标题“真理是客观的”相矛盾。这个矛盾不仅对教师的教学还是对学生的理解都带来了极大的困惑!笔者认为,该标题改为“真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比较合适。本文试就其统一性方面与同行商榷。
一、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从哲学史来看,“真理”是个多义词,人们常常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真理”一词。为了有利于明确哲学观点,必须先做澄清词义的工作。
“真理”一词最通常的意义,是指符合对象的观念,或叫真观念。托马斯说:“严格讲,真理只在理智之中。……理智中的真理就在于理智和所了解的事物一致。”斯宾诺莎说:“他将决不会怀疑他所发现的知识的真理性”“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谢林说:“一切知识都是以客观的东西与主观的东西符合为其基础。因为我们所知道的,只是真理;而所谓真理,则普遍地认为是与它的对象之间的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常常是在“正确反映对象的认识”的意义上使用“真理”一词的,例如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界也普遍地在此意义上使用“真理”一词,如肖前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书说:“真理就是人们的认识、意识中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的内容。”《辞海》对“真理”的定义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以上所举哲学家的真理观并不是一致的,有的还是对立的,但对“真理”一词的含义有着一致的看法,即把真理理解为一种与对象相符合或一致的认识。
从上述意义上来看真理的本质与属性,就可以明确:真理是一种认识,一种思想,从其存在形态来看,是一种主观的存在而不是客观存在。由此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从真理的存在形态看,真理是依赖于人,依赖于认识主体的,没有人,没有人的认识,当然就谈不上真理。从这个角度分析,真理是一种主观意识,其存在的形式是主观的。
二、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
真理虽然具有主观形式,但是,真理并不是人主观臆造的。真理的最基本属性是客观性。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真理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真理的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是客观的。《通俗哲学》第295页写道:“真理之所以为真理,是因为它是一种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的认识,它包含着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所以真理是客观的。”因此,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怎样的,真理的内容就是怎样的。真理的内容是由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决定的,是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的。真理的内容不包含任何主观臆造的成份。任何主观臆造的成份,都是与客观事物不符合、不一致的,都不是真理。由此可知,真理的客观性就是真理内容的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性。
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实践是主观和客观联系的桥梁。通过实践,人们可以把自己头脑中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而实践本身则是客观的。这首先是由实践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性决定的。实践的基本要素有: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对象和实践的手段。实践的构成要素是客观的,实践活动的过程是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及其结果是受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制约的,因而也具有客观性。真理内容的客观性,决定了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对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但是在实践中却可以发展真理。
三、正确理解和把握真理的主观性
在真理问题上,我们不主张客观真理和主观真理的提法,因为关系,违背了唯物主义真理一元论的原则。相反,我们主张真理属性说,即认为统一的真理具有多方面属性,如客观性、主观性、全面性、具体性、绝对性、相对性、价值性等,其中客观性和主观性是真理的两种基本属性,真理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人们对真理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片面理解,给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以可乘之机。我们认为,真理的客观性指的是真理与客体的相关关系,即真理的客体相关性;真理的主观性指的是真理与主体的相关关系,即真理的主体相关性。无论是真理的客观性还是真理的主观性,都同时表现在真理的内容、形式、、检验标准上,真理的内容、形式、检验标准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是二者的统一。
1.真理的内容具有主观性
真理的认识主体存在于世界,具有客观性,离开了这一点,真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但客观事物及其特性和规律不会自动进入到人的头脑中来为人所认识,并成为真理的内容,真理能否获得其内容或具有怎样的内容,与主体的结构、认知图式、心理状态、情感意志等有密切的关系。所以,真理的内容也离不开主体,总是会打上主体的印记,具有主观性,离开了主体,真理就根本不会产生和存在。
2.真理的形式具有主观性
真理总是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表现出来,真理的这种形式特点充分体现了真理的主观性。概念、判断、推理一方面是对外部客观世界的特性及其内在联系的概括和反映,不是纯粹的主观臆造,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它们又是依靠思想和意识的重要内容,因而具有主观性,正如毛泽东所说: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
3.真理的检验标准——实践具有主观性
一种认识、一个理论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不能从理论本身得到证明,而只能依靠社会实践来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是真理客观性的有力证明,但实践从来不是一种纯客观的活动,而是离不开主体参与的,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
从实践过程来看,实践不是客观物质世界自发的变化过程,而是主体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利用、改造过程,是人的能动的创造性活动过程,因而在其中渗透着主体的主观精神因素,包括主体的需要和目的、思想计划和方案、情感和意志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真理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而其形式是主观的,属于认识范畴。因此,把第46页的标题改为“真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既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也符合教材的逻辑性,而且也便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理解,是比较合理的提法。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肖前.辩证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4]韩树英.通俗哲学[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浙江省余姚市第七中学
邮政编码:315450
Discussionon“TheTruthisobjective”inPoliticsTextbook
WEIHaoxing
Abstract:Thispaperraisesdifferentviewon“thetruthisobjective”inpoliticsteaching,hopingtohaveadiscussionwithotherteachers.
Keywords:politicstextbooks;thetruth;objectivity;subjectiv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