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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力事业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但是目前我国还是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电力企业对用电监管力度不够以及用户合法用电意识不强导致窃电现象频发,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又由于科技的进步、窃电因素的复杂性,使得反窃电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可以通过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用电监察人才素质,面提升电力企业反窃电能力。
关键词:用电监察;反窃电;措施
1防窃电监察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营的重要性
防窃电监察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国内的各项经济建设指标都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而随着国内人均思想意识的整体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涌现在了国内各城市中。企业在为国内总体经济带来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电力部门提出了更高的供电要求。防窃电监察工作可以有效地保证供电安全。同时,在防窃电监察工作开展中,可以第一时间内发现电能出现的被窃现象,并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供电安全。另外,防窃电监察对乱接电、乱用电的现象可以进行及时的制止,不仅可以有效地保障电能的运行安全,还可以通过防窃电监察工作提高电费回收的工作力度,保障电力部门资金的正常运转。
2窃电现象分析
2.1窃电的形式
主要窃电形式有:①公开明显的窃电。其窃电方式多是电能表前接线,或者将电能表短接,互感器开路,或将电能表电压线圈挂钩挑开,让电能表少走字或者不走字;②偷摸隐蔽的窃电。这类窃电多在配电盘后,或在表前的接户线偷接电力负载,有的将窃电线藏在天棚内或者埋在夹墙中,让一般人员不易察觉窃电行为;③采用高新技术窃电。这类窃电对供电企业威胁最大,最值得供电企业高度重视。前几年媒体披露过的,名为“节电器”实为窃电器的“玩意”,就是典型的一例。将当今电子新科技运用于窃电,让用电管理人员防不胜防;④内外勾结窃电。
2.2窃电者很难受到应有惩处
电能商品有别于其它商品,由于它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是同时完成的,所以电能被盗不同于其它商品被盗,有其独特的特点:①是窃电现场不会对周围建筑设施造成损坏,几乎可以完全销毁现场,不留下一点痕迹;②窃电工具小巧,易隐蔽,不容易被外人发现;③盗窃的电能不需要运输、储藏和销赃,窃电瞬间便完成销赃;④即使窃电者被现场抓获,也不能做到人赃并获,作为被盗电能的主人的电力企业也不可能马上知道被盗电能的多少,只能通过调查询问和收集有关资料后确定。介于以上特点,在证据的取证问题和证据的可信度问题上给司法机关办案带来一定的难度。这样一来,供电企业的巨额损失不易追回;而窃电者也很难得到应有的制裁;更重要的是给全社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环境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
3用电监察工作现状
3.1用电监察队伍比较落后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近些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电力事业,在用电能耗上已经排在了世界前列,尤其是在发电量上,已经位于第一的骄人位置。有的地方客户量多了一倍多,但是用电监察队伍人数却没有增加,技术也并没有提升多少,已经跟不上社会的步伐了。
3.2监察工作的程序问题
在平时的检查中,监察人员虽然会定期地对每户的电表进行检查,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认真审核用户的用电量是否合理,事实上,很多监察人员是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出用户有没有窃电的,但在很多情况下监察人员都没有注意执行法律程序的规则以及合法性,这样也就导致了监察人员已经发现用户窃电,反而因为对法律程序的不熟悉而造成在法庭上败诉的现象。
3.3用电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
窃电者因有明显的利益驱动,加上各种势力和因素的暗中相助,往往态度极其蛮横,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而用电监察人员凭的仅仅是一颗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开展工作,他们手无寸铁,人身安全严重受到威胁,全国已发生了多起因窃电者殴打用电监察人员致残的案件。
3.4供电企业的身份问题
根据大家对供电企业的认识和了解,供电企业具有两层含义,首先就是作为电力保障以及管理行使国家给予权利的监管机构,对一些由于电力问题引发的相关性时间给予处理和解决,达到维护大家共同权益的效果;另外从表面层意而言,供电企业,是建立在企业的基础上的一个供电场所,因此他就与企业的性质密不可分,它可以行使企业赋予。根据目前形势来看,供电企业很多手段或者措施都是形式化,工作不务实,甚至是漠不关心,这就造成了岗位上的职责欠缺,致使一些窃电行为的滋生。
4打击窃电的策略和方法
4.1管理型的预防措施
首先,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用电监察的投资,尤其是反窃电工作的投资,必须加强反窃电队伍的建设,选派优秀的电力人员加入到反窃电队伍中来,并加强对反窃电人员的培训,引进专业的反窃电设备和技术,从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为反窃电工作的成效奠定坚实的基础,最终为用电监察成效的提升注入强劲的动力。
其次,应精心收集和保留证据,并确保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证据是供电企业索赔的重要根据,因而在用电监察过程中,必须严格要求用电监察人员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收集,确保整个反窃电过程的科学性。与此同时,电力企业还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用电监察人员的教育,使其严格遵守用电检查的纪律和制度开展用电监察工作,对于工作中玩忽职守和与窃电人员勾结的电力监察人员,必须予以严惩,结不姑息,并切实加强对窃电人员的处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对于窃电的行为应坚决予以严厉的打击,并加强对窃电人员的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使其充分意识到窃电的危害性,才能更好地促进反窃电成效的提升。
4.2技术型预防措施
一是采用专用计量柜堵住计量漏洞,全面清理无专用计量柜的企业,采用不同的手段,督促客户实现计量装置的规范化。二是用负荷管理系统实施负荷动态监测,一旦发现某个客户负荷曲线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把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三是在供电线路上加装高压计量箱,即给客户变压器进线端加装高压计量箱,计量箱钥匙实行统一管理、责任到人。高压部分计量作为考核,低压计量作为计费。同时对两套计量装置所计电量不定期对比,一旦发现差异应立即寻找原因。
5结论
综上所述,对用电监察反窃电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用电监察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反窃电工作中的不足,并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更好地促进反窃电工作成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王忠雁.如何提高用电监察人员反窃电技能[J].消费电子,2014,6:67.
[2]张照国,张斌.用电监察中的反窃电研究[J].电子制作,2014,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