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寮步分局5234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进步,人口数量的增长,导致土地资源相对贫乏,,加上我国的特殊国情和历史因素,目前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注册证明作业现在面临着很多问题,集体土地确定权的注册相对落后,尤其是农村地区,对应的证书发行工作缓慢,存在土地资料不全,注册发布率较低,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土地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所以必须要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强对土地所有权登记产权管理。本文主要简单介绍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含义,对我国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个人工作经验,给出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改善建议,仅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建议;解决途径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类数量的不断增长,资源竞争愈发激烈,土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因此土地所有权对人们的生活重要性越来越大。土地所有权登记和证明可以证明注册土地是权利人的财产,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加上历史因素,所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类,其中除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以外土地都为国家所有,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城乡差距越来越小,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权的登记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技术性复杂,工作量大,我国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土地所有权注册证明工作的流程管理,更好的保障合法人的土地产权。
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定的重要措施,该项举措能够保护人们的土地权益,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尤其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由于城镇化脚步的加快,资源竞争越来越激烈,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通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能够完善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明确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接线,有效规范农村土地管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减少起因于权属、境界不明确的利益纠纷,可以帮助政府更好的处理违法占地和土地私下交易,规范土地市场,防止政府资产的流失。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事可以明确土地使用状况,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尊重农民土地权利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促进全国城乡统筹发展。
二、我国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整体人员素质不足
我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导致土地资源紧缺,集体土地确定权的登记证主要由各地区的国土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由于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各部门、地区的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都存在差异,导致集体土地确定权注册的发行效率不高。
2.2部门关注度的缺失
相较于其他工作,我国对于土地登记管理的重视度不高,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的登记任务管理松散,再加上农村地区比较偏远,工作开展难度比较大,整个工作效率不高。
2.3农民了解与参与不足
在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的70%,对于许多农村农民来说,受到地域、教育、年龄等限制,对与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重要性不了解,导致对该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而且农村的管理比较松散,导致国土人员缺乏相应的土地资料,无法掌握当地的土地状况,不利于登记工作的开展。
2.4调查资料过于落后
传统的集体土地登记管理用的是纸质管理,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档案室管理不当,调查数据过于落后,而且许多农民未能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导致相关缺乏土地归属信息缺乏,农民无法证明土地所有权,加上一些历史遗留下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妨碍了登记工作的进展。
2.5权属界址界定不清
土地资源管理牵涉到权属界址界的定义,界定不清晰的话会导致了农村集体土地的登记工作效率下降,无法保证工作质量。而且土地的界定会影响到部门和农民个人的权益,在界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很多纠纷,如果不能有效登记,就会直接大量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问题发生,增加了社会矛盾。
2.6集体土地管理薄弱
总体来看,我国的集体土地管理比较薄弱,尤其是农村地区,对于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对当地的土地资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查登记管理,导致农村土地的数量、界定等信息不齐全。
2.7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紧迫繁重
随着城镇化脚步的加快,我国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而且受到很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还处于相当落后的地步,没有更近一步确立到组级和自然村级单位,不利于我国的全面发展。
三、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一些建议
3.1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工作量大,牵涉到的范围广,是一项复杂的任务,登记管理人员必须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国土部门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完成任务的资质,培养员工的业务责任心,除了理论教学之外,国土部门还应该组织实际作业检查,尤其是去农村地区,进行工作能力检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按照流程办事,不得做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3.2.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集体土地权利的登记与人们的生活利益息息相关,尤其是农村地区,当地政府应该提高农民的集体土地确权意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作用,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板书、宣传手册或农民大会等形式向他们说明集体土地登记的重要意义,让农民了解集体土地确认登记的流程,提高集体土地权利者的申请合作登记的积极性和主体性,有意识地配合工作,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3.3建立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的仲裁机构
国土部门在进行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时候,要尽量使用现有的权属资料,以此为参考,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原有的纸质资料保管不当,导致信息出现出入,工作人员需要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流程进行处理,对于那些资料缺失和不正规的登记信息要尽可能的去补充完整,当地政府还应该建立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的仲裁机构,用于处理土地所有权工作中存在有争议的所有权问题,由村干部出面进行调解,如果实在无法调解,那么就应该申请仲裁机构介入,进行处理。
3.4先划定试点,稳步实施
为了提高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效率,可以采取先划定试点,在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登记工作,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结合当地的干部进行研究讨论,分析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制定可行方案,再进行大范围的地区推广,在制定方案计划的时候,应该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3.5完善土地确权的登记政策
国土部门需要完善土地确权的登记政策,加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应随时与土地管理部门联系与沟通,国土部门需要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证的一系列条约,遇到地貌变化无法确定的土地界线时,应该及时联系其他单位,互相配合推动土地登记工作的展开。
4、结语
总而言之,有关部门在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时候,结合当地的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计划,完善土地确权的登记政策,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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