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广辉1覃志高2
(1广西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广西南宁530022;2广西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南宁530001)
【中图分类号】R4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1)12-0063-01
【摘要】目的为完善药典所收载的安钠咖注射液中苯甲酸盐鉴别试验提出建议。方法将我国药典附录中一般鉴别试验与安钠咖注射液中苯甲酸盐鉴别试验的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安钠咖注射液中苯甲酸盐鉴别试验的方法存在与药典附录中一般鉴别试验的方法不一致的情况。结论应参照药典附录一般鉴别试验中苯甲酸盐鉴别试验对安钠咖注射液中苯甲酸盐鉴别试验进行修订。
【关键词】安钠咖注射液苯甲酸盐鉴别试验一般鉴别试验
安钠咖注射液作为一种中枢兴奋药一直被中国药典[1-4]所收载,为无水咖啡因与苯甲酸钠的灭菌水溶液,因苯甲酸钠是主成分之一(1ml安钠咖注射液含无水咖啡因0.12g与苯甲酸钠0.13g),所以验证苯甲酸钠的存在是该品种的鉴别项目之一,在安钠咖注射液的苯甲酸盐鉴别试验中发现,其与药典附录中的一般鉴别试验中的苯甲酸盐鉴别试验存在不一致之处,而只有严格按附录中的一般鉴别试验中苯甲酸盐鉴别试验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方得到正确的结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来源
1.1个体标准安钠咖注射液[1-4]本品显苯甲酸盐的鉴别反应(附录Ⅲ)。
1.2共性标准附录Ⅲ[1-4]下苯甲酸盐鉴别试验的规定。
1.2.1取供试品的中性溶液,滴加三氯化铁试液,即生成赭色沉淀;再加稀盐酸,变为白色沉淀。
1.2.2取供试品,置干燥试管中,加硫酸后,加热,不炭化,但析出苯甲酸,并在试管内壁凝结成白色升华物。
2问题与建议
2.1溶液酸碱度的影响查询标准得知,安钠咖注射液pH值合格范围为7.5~8.5,即为弱碱性溶液;而药典附录规定,苯甲酸盐的第一个鉴别反应要求取供试品的中性溶液进行试验,那是因为三氯化铁试液在碱性溶液中也可以生成褐色的氢氧化铁沉淀,由于赭色与褐色是两种较为相近的颜色(同一色系),所以干扰了苯甲酸盐的反应现象,而安钠咖注射液这一鉴别反应的描述“本品显苯甲酸盐的鉴别反应(附录Ⅲ)”是为直接取样进行试验,显然没有把溶液酸碱性这一影响因素考虑进去,就有可能因为溶液的碱性出现假阳性反应而作出“呈正反应”的错误判断。为确保鉴别试验的准确性,建议用0.1mol/L的盐酸溶液对供试品溶液进行适当的pH调节,使其基本为中性溶液后再往下试验更妥。
2.2物态对反应的影响药典附录Ⅲ中苯甲酸盐的第二个鉴别反应要求以“供试品”(即固态)状态进行,而安钠咖注射液为直接取样进行试验,在实验过程中,按照后者方法进行,基本得不到预期的呈正反应的实验现象。该反应实质上是苯甲酸盐与浓硫酸反应后生成苯甲酸,苯甲酸在加热的条件下微有挥发性[1-4],碰到较冷的试管壁后重新凝结成白色升华物,所以附录Ⅲ下苯甲酸盐鉴别反应要求整个反应体系干燥无水(试管也要求干燥),并且使用浓硫酸以避免水分的干扰。如果安钠咖注射液直接以溶液状态进行试验,虽然最后也生成苯甲酸,但因为水的存在,其与浓硫酸接触时产生大量的热量,而苯甲酸的在水中微溶,在沸水中溶解[1-4],所以在加热条件下苯甲酸全部溶于水而不具有挥发性,从而无法在试管内壁观察到其白色升华物。为了确保这一反应顺利进行,应先将安钠咖注射液加热使水分完全蒸发,再取固体残渣试验即可。
3讨论
3.1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历版中国药典[1-4]中,对附录中苯甲酸盐的鉴别试验与安钠咖注射液中苯甲酸盐的鉴别试验的描述均未改变,第二个鉴别试验中两者之间不同之处就是前者取“供试品”而后者取“本品”进行试验,附录Ⅲ的一般鉴别试验中一直使用“供试品”及“供试品溶液”这二个修饰词,笔者认为:在药典中,“供试品”是指某一样品物质,一般都是固态的,而“供试品溶液”一般是指某一样品物质的水溶液,是液态的。某一物质是否能顺利进行某项鉴别试验,其物态(即:是“供试品”还是“供试品溶液”)有时起决定性作用,所以必须严格遵守其条件要求方使呈正反应,然而,由于安钠咖注射液的规定过于笼统,检验者常常直接取注射液进行上述鉴别试验而没能观察到正常的实验现象与结果,建议及时对此内容进行修订。
3.2内容修改建议药典标准之所以产生上述表述不一致的情况,应是品种标准与共性标准之间内容涵接不够所致,药典凡例曾说明[3]:为了避免重复说明,在附录对共性问题加以规定,共性规定的表述是严密的,但品种标准的表述由于过于节省篇幅从而导致描述模糊而产生歧义,希望引起药品标准有关部门重视。如何进行修改,事实上安钠咖注射液鉴别试验(2)已经给予提示,作如下修改“取本品,用0.1mol/L的盐酸溶液调节pH为中性后,溶液显苯甲酸盐的鉴别(1)反应;取本品,蒸干,残渣显苯甲酸盐的鉴别(2)反应(附录Ⅲ)”即可。
参考文献
[1]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244.
[2]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250.
[3]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212.
[4]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287,附录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