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构想及措施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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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构想及措施研究

印永龙

IdeasandMeasurestoImprovethe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ofChina'sPrivateColleges

印永龙YINYong-long曰代蕾DAILei(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南京210049)(ZhongshanVocationalCollege,Nanjing210049,China)

摘要院民办高校需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院校从自然人治理转向法人治理的保证,有利于形成集体决策和权利制衡机制,有助于促进民办学校运营管理的民主参与。通过中外大学治理结构的比较,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存在产权不明晰、董事会成员构成不合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完善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全面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

Abstract:Privateuniversitiesneedtobuildamodernuniversitysystem,the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isthecoreofmodernuniversitysystem.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ofprivateuniversitiesensuresthatprivateinstitutionsshiftfromnaturalgovernancetocorporategovernance,whichconducivetoformcollectivedecision-makingandrightchecksandbalancesmechanismandpromotedemocraticparticipationofprivateschooloperationsmanagement.Comparingtheuniversitygovernancestructureathomeandabroad,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ofChina'sprivateuniversitiesmainlyhastheproblemsthatpropertyisnotclear,boardmembershipisunreasonableandinstitutionsareunsound.ImprovecorporategovernancestructureofChina'sprivateuniversitiesshouldstartfromtheimplementationofcorporatepropertyrightsofprivateuniversities,comprehensiveupgradeoftheBoarddecision-makingcapacity,improvementofinternaloversightmechanismsandotheraspects.

关键词院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治理结构;构想;措施Keywords:privatecolleges;corporategovernance;governancestructure;ideas;measures

中图分类号院G647文献标识码院A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4)10-0242-021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治理”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为:统治、管理;改造、整理。在经济学中首先提出了“法人治理”这个概念。在公司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监事会这四个基本组件组成了法人治理。“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指民办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在举办者、决策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的有关学校运营与权利配置的一种组织结构,及通过这个组织结构形成的责权利划分、制衡关系和配套机制等一整套制度。在这种结构下,董事会负责管理举办者的资产;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把握大学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方向等;校长是董事会的执行者,负责在授权范围内管理学校。

2完善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要想促进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完善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在民办高校中,举办者、管理者、决策者和教职工等都属于是这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的相关权利人,在这些人之间必须建立有关运营与权利分配的组织结构。而且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在这个组织结构中各相关权利人都应该各司其职。第一,必须从制度上保证民办院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即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仅可以形成集体决策和权利制衡机制,也能够帮助民办高校建立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效率,规避办学风险。第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仅可以促进民办学校运营管理的民主参与,也有利于协调学校内部的利益关系,实现民主管理。

3中外大学治理结构的比较3.1美、加大学治理模式美国、加拿大大学治理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董事会和大学评议会。它的主要特点是:淤负责管理大学和把握大学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方向的是董事会,它是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于分享治理或共同治理。即学生、教职工、校长等都有权参与到大学重要事务的决策中去。通过董事会能够实现这种分享治理。比如加州大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就会参与到大学的治理中。

美国私立大学董事会成员的确定是由前任董事和校友会选举产生的,它的成员可能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美国大学日常事务的管理是由董事会任命的法定代表来负责的,即校长,评议会负责管理学术事务,并且接受董事会的领导。

加拿大大学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它在大学治理管理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加拿大的很多大学都进行了治理结构改革,在董事会中教职工和学生的比例得到加大。1955年,加拿大的大学董事会中有教职工参与的只有9%。1975年,这个比例上升为92%,且78%的大学董事会吸收了学生董事。

3.2英、德大学治理模式英国大学治理机构主要是由董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组成的,其中董事会是大学最高权力机构。1992年《继续与高等教育法》和管理条款规定治理机构由12-24人组成,其中校外工商界独立董事可达13人,董事会主席在校外董事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等。

德国大学治理机构主要是由校务会议和校评议会组成的,其中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务会议,它的成员主要是教授、助教、学生和职工代表,校评议会是校务会议下的最高领导机关,校长担任评议会主席。此外,还设有科学委员会和学业与大学生活委员会,委员由师生、职工、科研人员、行政人员和校外知名人士组成。委员会和校长之间的关系是:评议会有审议权,校长有决定权,校科学委员会和校学业与大学生活委员会有建议、表达意见和愿望权。

3.3我国民办大学治理模式关于我国民办大学治理模式,在我国很多的相关法律中都有规定,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教育法》等,其中《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此外其他的一些相关法律也对此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这些法律还都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并没有付诸于行动,远远没有达到相关法律的要求。产权不明晰、董事会成员构成不合理、董事会运行程序不规范、机构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缺失、内部激励不足等问题一直存在。

4完善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构想及措施4.1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现代企业制度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产权问题,同时产权问题也是民办高校法人治理制度建设的首要问题。要想民办高校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民办高校的法人财产权是基本的硬件保障。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支配权、使用权等四大权利的合理分割与重组,保证产权的充足权能;做到各产权要素内部的相对完整,以便产权分割和重组的各产权要素能独立发挥作用。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地界定民办高校的产权关系。于积极的引进现代公司制度的经验,明确民办高校的最终所有权和收益权是归举办者所有的,构建投资者终极所有权和学校法人财产权的产权体系。盂借鉴企业股份改造的成功经验,探索民办高校的股份制改革,将各种投资主体投入的资产转化为相应的股权。

4.2全面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民办高校是否具有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会决策能力的高低。我国应该积极的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不断的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可以采取的措施有:淤增加董事会成员的来源种类,增加教职工和学生参与董事会的比例。于可以增设独立董事职务,并且这些独立董事在面临重大决策的时候,有“一人一票”、“一票否决权”等特权,值得一提的是独立董事应该由与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无关的人士来担任。盂在相关的章程中,必须对董事的年龄结构和专业背景提出要求。比如要求董事会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40岁以下的年轻董事,董事的年龄不能超过70岁等。榆建立董事任职资格制度,对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虞建立董事会定期学习制度,不断的加强董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4.3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要想构建完善的民办高校治理结构,必须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衡是监督的主要方式,而制衡的基础是“分权”。我国的一些相关法律,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并没有对此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所以现阶段我国的民办高校中也很少有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实际案例,我国民办高校权力高度集中,在民办高校实现分权迫在眉睫:淤教代会在民主监督方面的权力必须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并且应该通过立法确定其权威。于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盂可以借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立民办高校监事会,并且该监事会负责人应该有权参加董事会会议,该监事会成员除了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外,还可以吸收教育主管部门和家长代表参加。榆监事会下还可以设置日常工作部门,如审计机构,可聘请专兼职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士从事相关工作。

4.4制定有效内部激励机制民办高校应针对不同层次教职工,采用不同方式的激励措施:淤民办高校可以将不同投资主体投入的资产转化为股权。于优化薪酬体系,激发民办高校管理者和教职工的积极性。盂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满足教职工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院[1]肖俊茹.论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1(01).[2]张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0(05).[3]曾维彪.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03).[4]李志平.中外大学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J].现代教育管理,2010(02).[5]黄运鑫,周丽华.人力资本产权理论下民办高校治理结构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09(16).[6]王强.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机构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04).[7]董圣足.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与思考———基于上海建桥学院的个案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6(22).基金项目院2012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民办高校运行机制及财务管理的思考”的阶段性成果(2012SJD630118)(该课题由印永龙主持,参加者有代蕾、周李华、戴琳等)。

作者简介院印永龙(1964-),男,江苏扬中人,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副教授,从事财务管理、企业经济学研究;代蕾(1977-),女,四川自贡人,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讲师,会计师,硕士,从事会计、审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