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韶关510642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方法,对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提出有关建议和对策,对评价成果应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耕地质量;评价;成果应用
一、区域概况
武江区地处粤北,位于韶城之西,因珠江水系北江上游武江流经境内得名,俗称“河西”。东以武江、北江为界,东与浈江区隔河相望,南与曲江区白土镇接壤,西与乳源瑶族自治县毗邻,北与浈江区犁市镇相连。1984年9月建区,2004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调整韶关市行政区划,现辖西河、西联、龙归、重阳、江湾5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51个行政村、28个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惠民南路。随着韶关市行政中心西移以及芙蓉新城的启动建设,武江已成为了韶关市发展中的现代化新城区,区位优势日益明显。
二、技术思路与技术路线
1.工作思路
以2012年度变更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为基础,结合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获取2013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单元和增加、减少耕地的图斑,按照《耕地质量分等规程》的要求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有关参数、系数和因素体系对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建立与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相匹配的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数据包,同时编制本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分析报告、成果图件和成果表格等。
2.技术路线与方法
武江区2013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的技术路线与方法是通过对2013年度耕地现状变化(包括占、毁、调、退、补的耕地)及耕地质量等级建设(包括整理、复垦及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用建设等)引起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的耕地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对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减少的耕地进行核减。
三、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方法
(一)更新评价范围的确定
武江区2013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以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图为基础,提取其耕地(含可调整)部分,作为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范围。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图上提取的耕地图斑共5476个,除耕地增加图斑外,其他图斑继承原有耕地质量等别信息。
通过收集武江区201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根据增量包的DLTBGX图层,通过查询字段“XZGDLY”,获取武江区2013年度增加耕地的图斑;根据增量包的DLTBGXGC图层,通过对比“BGQDLBM”与“BGHDLBM”、“BGQDLBZ”与“BGHDLBZ”字段,获取武江区2013年度减少耕地的图斑。
通过收集2013年度武江区耕地质量变化的资料,获取武江区2013年度耕地质量变化的图斑。
最后将新增耕地、减少耕地及质量变化耕地进行图层合并,将此作为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范围。
(二)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有关自然条件、土地利用条件、土地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资料与图件,所涉及的部门包括国土、农业、规划、水利、环保、统计部门等。收集的资料与图件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2012年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年度变更成果(成果图件、报告);
2.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3.2013年度耕地现状发生变化的项目资料(图件、检验报告等);
4.土壤普查资料(土壤类型分布图、土壤有机质图、土壤酸碱度分布图等);
5.农业气候资料。各作物播种和收获日期、平均温度、积温、降水量、蒸发量、无霜期、灾害性气候等;
6.农田基本资料。包括灌溉条件(水源保证率、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耕作便利程度、田间道路条件、田块大小、平整度及破碎程度等;
7.与农用地相关的社会经济资料;
8.2013年度统计资料。
(三)外业补充调查
对于其它所需资料,不能从上述资料中获取的,采用外业补充调查的方式收集,主要调查灌溉条件、排水条件、盐渍化程度等情况,并拍取照片作为佐证。
(四)评价方法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以“评价方法不变、基本参数稳定、适当补充调查”为原则,具体方法为:
对于没有发生变化的耕地,直接继承上一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及相关参数;对于发生变化的耕地,则通过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属性、社会经济状况和区位条件的综合分析,确定因素因子体系及影响权重,计算单元因素总分值,以此为依据的客观评定农用地级别的方法,即因素法。
图1-1武江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流程图
四、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建议
1.耕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数量减少,人地矛盾突出
随着经济的快速的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各项建设用地、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自然灾害以及生态退耕等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导致耕地面积下降。而耕地数量的减少将影响农作物和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影响粮食生产;且由于武江区山地多平地少,受地形地貌、环境保护、经济等因素的限制,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补充耕地难度大,成本高,从而导致耕地数量减少,人地矛盾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2)耕地质量有下降趋势,用地养地不平衡
农民对耕地保护意识不强,普遍存在“重用轻养”的现象。由于投入少,产出多,用养失衡,导致部分耕地耕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保肥和抗灾能力下降。与此同时,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也影响耕地利用潜力。
2.对策
首先,加强耕地保护区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加强国土、国法、国策的教育,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思想意识,原则上禁止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确实必须占用的项目,应按照耕地等级成果,保质保量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各地的耕地资源优势,合理利用耕地,科学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注重质量效益,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实行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的制度,推广多熟作物间套复种、水旱轮作方式,变粗放型耕作为集约型耕作经营,扭转农田地力退化的趋势,提高耕地质量。其次,开展“沃土工程”,重视用养平衡。鼓励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调整氮磷钾的施肥比例,做到平衡施肥;实行科学的耕作方式和种植制度,避免过度用地造成耕地退化。另外需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为了增强抗旱排涝能力,根除渍害,防止土壤潜育化,必须加强水利建设,增加水利设施,搞好农田的综合治理,这是建设高产稳产农田的关键措施。最后,加强监测力度,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构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
五、成果应用分析
(一)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中的应用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评价是根据基本农田保护的需要,对影响耕地生产能力的自然和社会经济、行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划出等别,并决定耕地是否入选基本农田的过程;既要考虑相对稳定的自然因素和相对易变的社会经济因素等客观因素,又要考虑行政等人为主观因素,相互之间有共同的评价因素。其本质是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目的的耕地质量评价。而耕地质量分等受行业标准的指导,为不同目的的耕地利用和保护提供决策,其评价因素具有稳定性、偏重自然因素的质量评价。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评价本质是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目的的耕地质量评价,有必要借鉴耕地分等方法和理论,从而构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二)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中的应用
耕地占补平衡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耕地保护机制,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总目标的基础,在保护耕地、粮食安全保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耕地占补强调数量平衡,忽视耕地质量平衡和生态平衡,可能导致耕地总体水平下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减弱。因此通过构建耕地占补质量平衡评价体系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机制,同时实施补充耕地按质量等级折算的方案,将耕地质量全面纳入现行耕地补充平衡制度中是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而耕地质量分等工作是对耕地质量进行的综合评价,其理论、方法以及成果为以上设想提供科学依据。
(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应用
建立在对耕地自然状况和利用状况进行科学综合评价基础上的耕地分等成果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参考依据和评价标准,充分反映了耕地的质量分布状况,为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提供依据,对修订、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比如在基本农田布局安排时,应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为基础,将高等别、集中连片的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低等别耕地逐步调出基本农田,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农田等别有所提高。
又如在建设用地布局安排时,对于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以减少高等级耕地的流失。而且应形成占用不同等级耕地的比选方案,如果必须占用高等级耕地的,有必要需经论证。
(四)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应用
耕地分等成果在开发整理规划、权属调整、开发整理指标平衡换算及土地开发区整理项目等方面可以得到具体的应用,为整个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供定量化的土地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土地整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土地质量标准的基础之上,必须在整理前后进行土地质量评价,搞清楚土地质量的变化。在整理前,要根据土地质量的等别现状、可采用的工程技术措施和技术经济条件,制订出适宜的土地整理质量等别目标;在整理后,要重新测评土地质量等别,确保工程质量。
(五)在耕地质量等级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耕地质量等级动态监测是指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的理论框架下,以耕地分等成果为基础,依据基线监测与重点区域监测相结合、点状监测与面状监测相结合、定位监测与随机抽样监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区域内耕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及其稳定性、耕地利用的安全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的长期监测与评价,并对一定时间内的区域耕地资源管理提出安全预警。
(六)在土地管理方面的应用
1、为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制提供参考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在保障我国农村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将土地进行适当集中,以农场模式或在富有经验的农业生产者的带领下,由少部分农村居民进行集中经营将会是一大发展趋势。采取此种集中经营模式,应当采取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化是非常必要的。而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化是建立在耕地综合质量的基础上,因此,分等成果就可以直接运用、服务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化领域中,为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制提供价格参考,保证了农村土地使用权股份化公平安全的进行。
2、为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供依据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由于现行的土地补偿标准偏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了更好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必须制定更加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分等成果为其提供极具现实意义的依据。分等确立了耕地等别,即知道了土地的自然生产潜力及经济生产潜力,征地的时候可以尽量征劣地,有劣地不征好地,有一般农田不征基本农田。同时可以根据分等的成果确立的经济等别、自然质量等别、利用等别以及相关作物的产量统计来为更准确地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有了分等成果作为确立补偿标准的依据后,补偿会趋于更加公平合理,和“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管理法》)互为补充。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管理信息核查标注有关工作的函》(国土资耕函〔2013〕228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4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8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4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4]103号);
[6]《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7]《农用地质量分等数据库标准》(报批稿);
[8]《土地利用状况分类》(GB/T21010-2007);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
[10]《广东省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要求》;
[11]《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
[12]《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广东卷,大地出版社,2010.3);
[13]《广东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简报》(共12期);
[14]《广东省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要求》(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