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宁夏吴忠751100)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电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与法律风险复杂化、多样化,对企业的法律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法律风险是商业活动的产物,要彻底消除法律风险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勇敢地应对、预防、减少并尽可能地避免法律风险。
关键词:供电企业;法律风险;预防措施
一、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供电企业作为一个涉及公用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国有企业,其法律风险的成因和特点较为复杂,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客观方面及其社会原因分析
1供电企业属于资源垄断行业,供电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涉及到社会各领域,影响到社会各层面,极易引发索赔、劳动争议纠纷等涉诉涉法事件。
2供电公司电网设施线路分散,保护难度大,电力资产成为不法侵害的重点对象。窃电和偷盗破环供电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
3供电行业经常成为一些人滥用民事权利、恶意索赔的对象。如在修建变电站、供电所、架设线路的土地征用、占用补偿上,向供电企业高额索取赔偿等行为均时有发生。
4供电企业涉及公共安全及群众的生命财产紧密相关,在供电设施保护区内安装了警示标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纠纷,供电公司成为被告,司法部门常常从保护所谓的“弱势群体”出发,让供电企业承担偿付责任。
(二)从主观上及自身原因分析
1产权不明,农村电网改造后,农村高低压线路及其供电设施无偿划归国家所有;但仍然存在着私人、企业和集体投资的线路和设施;国家、集体、个人、家庭用户的产权分界点不明确,没有协议确定。
2大批的农电工被纳入电业系统管理,但其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规范。
3对高压电线维护不力;对低压线路的合同管理和委托维护责任不到位。
4高压电、变压器等供电设施周围存在违章建筑等;未悬挂警示标志,未设置围栏。
5宣传力度不强,全民安全用电意识薄弱。
二、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类型
供电企业是集供电、工程建设及经营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法律风险分类以下。
1合同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是供用电合同的风险;二是物资采购和销售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的关键是正确履行和守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用工方面的法律风险。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等情况而引发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工伤等而引发的争议;履行劳动合同中引发的争议;涉及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等而引发的争议及其他历史性遗留问题。
3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风险。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建筑法、劳动保护法、税法、环境保护法的影响;税收、土地政策、银行贷款政策等影响;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前置条件等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工程费用结算、设备材料供应等程序性问题而引发债权债务纠纷。
4外力破坏事故方面的法律风险。外力破坏事故逐年增加,如汽车撞击供电线杆、盗窃供电电缆、砍伐树木压断供电线路、野蛮施工损坏供电线路等。
5供电设施安全维护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树木清理;违章建筑威胁;输电线路与道路交叉妨碍风险;临时雇工、承揽工程;供电营销,违章行为造成的触电,包括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害。
三、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及处理纠纷的热点、难点
1产权不明形成的难点。产权不明直接涉及责任划分和责任承担。
2农电工的身份地位及其职责,其所处的环境决定其心理因素,对内唯利是图、区别对待;对外为了街坊关系,恶意串通,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
3工作不细,不负责任。没有预防措施,发生事故不及时保护现场、搜集保全证据,不及时报案,错失时机,输了官司赔了钱。
4赔偿额大。由于供电伤害案件后果严重,非死即伤,赔偿数额大,调解难度大。
5政策因素,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上访,吃肥户,花钱买平安。
6处理相互关系难度大。根据《电力法》规定,保护线路必清除供电线路下的林木,同时要符合《森林法》的规定,报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砍伐审批手续又非常繁杂,这也是供电企业存在法律风险的地方。
四、预防和减少触电案件发生的措施
法律风险的成因和类型多元化,防范于未然,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基本原则,科学构建防范法律风险体系,有效防范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
(一)强化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层层传递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全员法律知识培训,促进公司干部员工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供电责任管理与考核办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重点》、《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法》等制度,健全运作流程,明确权利、义务和程序,强化执行。
(三)责任到头,强化企业执行力。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职责,整合资源配置,任务落实,切实履行义务,依法有效地避免各类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招标管理。明确职责、权限及法律责任,监控合同的签订履行,简化程序,提升签约率,实现合同管理标准化。
(五)加大对法律风险防范的投入。设立法律事务专职科室,加大法律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培训,公司领导给予支持,提升企业依法维权。
(六)对供电事故的防范
1明确产权。法院判决供电公司承担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关键是触电事故发生地的供电设施的产权所有人,供电公司在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等各个环节,用书面合同形式明确供电设施的产权人。
2消除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对变电设备、线路设施安全隐患,派人定期排查、维修、改造,并做好记录,做到安全隐患发现排除。也可与当地的一些部门签定书面《委托维护协议书》,明确人身损害赔偿由受托方承担。
3悬挂警示标志、设置围栏。严格按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供电设施保护区内或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供电设施设立围栏、悬挂警示标志。
4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管理大检查制度,定期交叉检查,汇总汇报。规范日常资料管理工作。每年开展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
5加强与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作好沟通。
五、改进工作的总体思路为妥善处理纠纷,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工作思路。
1建立纠纷案件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和权限,完善接受送达、案件事实调查、确定代理人、制定处理方案到调解、上诉、执行、总结归档等案件处理程序,确保规范化、科学化。
2积极应诉,确保案件处理质量。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案件,仔细研究细节,深入基层和现场调查、收集保全证据,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积极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在庭上拒理力争,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加大供电行业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力度。对阻碍公司生产经营和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积极提起诉讼和应诉,科学合理地运用诉讼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减少社会误解。
4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妥善处理纠纷,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根据案件情况随时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提出法律建议外,对于重大案件公司应以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讨后作出决定。
结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电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与法律风险复杂化、多样化,对企业的法律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法律风险是商业活动的产物,要彻底消除法律风险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勇敢地应对、预防、减少并尽可能地避免法律风险。供电企业只要在“堵塞漏洞”和“未雨绸缪”两方面做好工作,就一定能依法治企,在法律应对中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兰翔,张汉青,张治宏.探讨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J].科学与财富,2017(34).
[2]陈兴兴.浅谈电力企业法律风险[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7(1):00080-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