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制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但由于我国现行贷款担保制度本身的缺陷和立法不足,使得贷款担保制度的作用没有得到良好发挥,贷款人和借款人的相关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维护,担保物的效用没有得到极好利用。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通过摒弃保证、强制保险和完善贷款权利质押担保立法等方式修正现行的贷款担保制度;并且引人贷款信托担保,以弥补现行贷款担保制度的天生缺陷。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6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