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中美方行为的国际法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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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中美方行为的国际法思考

薛立君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摘要:美国总统特朗普,2018年3月23日在白宫正式签署总统备忘录,其中针对于中国输美产品征收高额关税,中美之前的贸易摩擦正式升级。美国特朗普政府屡次以中美贸易中的“不公平”为由,并且依据美国的国内法针对中国采取单边贸易的制裁。而中国则国际贸易法以及相关国际法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世界上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两大经济体在世界贸易领域的“激烈交锋”,也引发世界各国的关注,和学界的相关讨论。本文拟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观察和审视这次的中美摩擦。

关键词:贸易摩擦;国际法;单边措施

一、违背了经济合作以谋求发展的原则

中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崛起的速度令世界瞩目。伴随着以中国为代表一大批发中国家的崛起,世界力量的对比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世界经济不再是单纯地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了,众多发展中国家能够参加到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已经是不容质疑的大趋势了。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合作以谋求共同发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1]。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远超过日本和欧洲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的唯一的超级大国,其经济实力仍然处在世界的领先地位。但是这种领先的地位似乎已经不是那么牢靠了。中国以每天可以看得见的发展速度在缩短与美国的差距,这也引起了美国政府的恐慌。美国历史上多次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就充分暴露出美国政府对于中国经济崛起的恐慌。只不过这一次的贸易摩擦较之之前的力度更强大,规模更大,覆盖的领域更广。

美国依据其国内法,强行对中国采取单边制裁措施,其背后的目的不言而喻——维护其世界经济第一的地位。这其实违背了经济合作以谋求发展的原则,正如前文所述,贸易在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的发展中有着基础性的作用,所有国家的共同的目标都应该是通过国际合作来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摒弃传统的重商主义的思想,相互合作,狭隘的利己观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但是,这次贸易摩擦,美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顾。不仅违背原则,也为和平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树立了“反面榜样”,这不仅仅不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更不利于维护国际经济秩序。

二、违背公平互利原则

各个主权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都是国际法上的平等成员。“公平”不单纯地指形式上的平等,更指实质上的平等。而“互利”指得是不能仅仅考虑到单方面的利益,应该将相关方的利益也作为行事的考虑要素。这样世界经济的发展才能稳步前进[2]。

显然,在这次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采取单边措施来制裁中国,背后因为本国利益的驱使,不考虑中国以及相关国家的利益,违背了“互利”的原则;不仅如此,美国之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来对影响到或者说是可能影响到自己利益的世界问题上,习惯性地采取单边行动或者以其利益集团为主的多边行动。这就说明这一系列行动的背后无不渗透着美国霸权主义的思想。

这种霸权主义的思想本身就是对国际法的冲击,凭借强大的国家实力,肆意对不利于本国或者说着不利于维护霸主地位的事情横加干涉,“公平”二字无从谈起。所以此次中美贸易摩擦中的所折射折射出来的是美国霸权主义的思想。苏联解体之后,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无论是在经济,军事等方面,美国均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固然这也铸就了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而这种地位在当今世界向着多极化发展的趋势的背景下,已经面临着极大地挑战。

面对挑战,维护自身的利益,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维护自身的利益,应该是努力发展自身的实力,而不是去采取狭隘的思想去千方百计地限制他国的发展,如果这种思想在世界经济发展中蔓延下去,那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引发一轮又一轮的恶性竞争。长此以往下去,世界经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了。

三、无视国际法律规则

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依据其国内法对中国采取单边的制裁措施,而中国则是根据WTO法以及相关的国际法来进行反制。中美两个国家谁更“守法”,国际社会有目共睹。国际社会的良性发展需要的各个国家能够遵守国际法,能够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共同维护国际社会既有的法律制度。

如果依靠某一个国家的霸权实力,或者说是强大的“法律制度的输出”,显然,这对于建立以及维护合理的国际社会秩序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国际法律制度的进步意义就在于这是各个国家都能普遍接受并认可的制度,在这样的一个公平、合理的法律制度的框架,各个国家通过对国际法律制度的了解,都可以有一个解决国际争端的合理的心理预期。但是,此次中美贸易摩擦中,暂且不论美国单方面挑起的此次摩擦的原因是否合理,单看其解决问题的态度就体现出美国政府无视法律规则的蛮横态度[3]。

美国政府也不断扬言“退群”,以此来威胁相关的国际组织,以及相关的国家。这一系列举动无不说明美国政府凭借着其本身的强大实力,无视国际法律制度。

所以,不难看出在重商主义的驱使下,以及霸权思维的引导下,美国在这次中美贸易摩擦中的表现,遭到了国际社会的诟病。而诟病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美国不断挑战国际法律规则,破坏现有的国际秩序。美国作为世界上第一经济大国,在早期的国际贸易领域中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取得了其余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难以取得的国际话语权以及优越的国际地位;但是,美国在这次的贸易摩擦中却根本没有提及自己作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国际义务,以及一个大国应有的负责任的态度。

国际法律的制定是为了给与所有的主权国家平等的国际地位,在国际事务中主权国家可以有话语权,为了主权国家的共同利益的实现。同样,国际法上的争端解决机制给各个主权国家出现矛盾的时候提供了一个可以解决矛盾的场所。但是,美国作为国际法律制度制定的参与者却没有维护国际法律制度,反而逆国际法的正道而行,强行以不合理的借口发动贸易战;以蛮横的态度来解决争端,大肆宣扬美国的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言外之意是置自己额大国的国际责任于不顾。

况且这并非美国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挑起贸易战,历史上美国为保护本国的利益多次挑起贸易战,在国际范围内为所欲为。这次贸易战的爆发就是美国特朗普政府屡次以中美贸易中的“不公平”为由,并且依据美国的国内法针对中国采取单边贸易的制裁。而中国在此次的贸易摩擦中的变现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因为中国在面对问题时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应对,让世界各国都看到了一个负责任的国际大国的积极态度。

主权国家之间有摩擦,有矛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因为国家与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可能完全相同,有差异就会有分歧。但是,解决这些分歧与矛盾的方法应该是通过法律的手段,通过各个国际普遍接受并认可的国际法手段来解决问题;每个国家都享有国际法所赋予的权利,但是更重的是去履行国际义务;如果各个国家不去履行义务,那么再好的法律,再完善的制度也不过是形同虚设;国际法的良好发展需要每个主权国家能够善意地履行起国际义务,国际秩序的良好发展也是以各个国家努力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为前提的。国际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王传丽,《国际经济法》第三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国际经济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3]曾令良,《国际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薛立君(1993.03-),男,内蒙古赤峰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17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国际法,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