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医院产科湖南长沙410000
【摘要】目的:观察综合护理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产后护理中的应用。方法:将(124例)在本院收治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随机将其分为观察组(62例)与对照组(62例),所有患者均在2015年6月-2016年11月入住本院。对照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采用常规护理方法,观察组给予本组患者增加综合护理。结果:观察组患者产后出血情况明显好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焦虑状态(30.17±4.52)分、抑郁状态(29.47±7.28)分与对照组对比,对照组明显处于劣势(P<0.05)。结论: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产后,实施综合护理措施,能有效的改善患者产后出血情况,并调解患者情绪,辅助效果极佳。
【关键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后护理;综合护理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一种引起孕妇死亡,严重影响孕妇与新生儿的生命健康安全。一般情况下,妊娠20周后会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情况,持续性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以及子痫等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表现症状。部分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会出现头痛及视力改变等症状,严重时影响自身重要器官[1]。本文通过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产后进行护理措施,对产妇与新生儿的生命安全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6月-2016年11月在本院收治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124例,排除糖尿病、慢性肾病、高血压、心脏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的患者。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2组,分别为观察组(62例)与对照组(62例)。对照组:年龄属于22岁-36岁(28.47±2.35)岁,平均孕龄在(32.52±3.27)周,平均体重(54.15±4.39)kg,初产患者占有39例,经产患者占有23例。观察组:年龄范围在21岁-37岁(28.76±2.41)岁,人均孕龄(32.46±3.53)周,人均体重在(54.93±4.27)kg,初产与经产患者的比例为35:27。2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孕龄、产次等基线资料对比,无较大差别(P>0.05)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的妇产科护理(服用药物、清洁消毒、降低血压和卧床休息等常规护理)。
观察组给予本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在以上基础上,增加综合护理,具体内容包括生命体征护理、产后出血护理、产后观察与护理等。
1.3观察指标
记录2组患者产后血压情况,并用焦虑自评量表(SAS)与抑郁自评量表(SDS)对2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心理状态评分(0-100分制,分数越高,表示患者的心情状态越不佳)。
1.4统计学处理
百分率(%)表示2组患者在产后血压的情况,并用卡方检验;采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2组患者的心理状态评分,用t检验(均运用SPPS19.0处理);当2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各项情况对比有差别时,用P小于0.05表示。
2结果
观察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与对照组对比,观察组患者产后血压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
注:*与对照组相比较(P<0.05)。
观察组患者的心理状态评分与对照组对比,观察组患者占有绝对优势(P<0.05),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注:*与对照组相比较(P<0.05)。
3讨论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的原因至今尚未有明确定论,普遍认为异常滋养层细胞侵入到产妇的子宫基肌层,对产妇自身血管内皮细胞与免疫机制受到损害,与营养缺乏、遗传也有一定的联系。全身各系统组织器官血流灌注减少,出现小血管痉挛的情况均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生理变化表现,从而对产妇与婴儿造成严重影响[2]。针对此类患者,加强产后的护理措施,对减少患者并发症的发生、促进患者康复具有重要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生命体征护理:在护理工作期间,护理人员需对患者的生命体征严密观察,每隔一小时对患者的脉搏、血压以及体温进行测量,如患者的病情较稳定,可每7h测量一次。同时,观察患者的意识、持续性的吸氧、膝反射、心电监测等情况给予注意,对于产后保持血压稳定的患者,可以拔除尿管,鼓励患者多饮水利于排尿,避免粘连感染的出现;如果患者的病情较为严重,可能存在子痫的风险,护理人员应延长检测患者的生命体征[3]。
(2)产后出血护理:在产前会对大部分患者大量使用镇静、解痉药物,以扩张血管,但是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子宫收缩乏力的情况下,产后出血的情况出现的概率非常高。因此,在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对此特别注意。另外,仔细观察患者的外阴与宫颈是否有裂伤出现,若发现有裂伤,应对患者立即实行缝合手术[4]。同时,护理人员应将阴部的保护方法告知患者,加强对阴部的保护。
(3)产后观察与护理:通常情况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产后子宫收缩加剧,改变血流动力学,且外界刺激对患者的影响,使患者情绪很容易受到波动,进而产生手术创伤、伤口疼痛、过度疲劳等刺激引发交感神经兴奋。因此,会增加患者血中茶酚胺,导致患者血压升高,并引发产妇子痫(多发生在产后24h-10d之间)。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应立即处理,对患者采取镇静、解痉、利尿、强心等措施,同时禁止患者进食与饮水,且给予患者氧疗,避免患者出现舌咬伤的情况[5]。
观察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与对照组患者的产后血压对比,观察组占有明显优势(P<0.05);且观察组患者的焦虑状态(30.17±4.52)分、抑郁状态(29.47±7.28)分,与对照组(49.58±3.74)分、(50.83±3.76)分对比,2项评分均优于对照组评分(P<0.05)。
综上所述,采用综合护理措施,能有效的缓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心理状态,降低患者产后血压情况,对患者预后的帮助极大。
参考文献:
[1]孟利.综合护理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产后护理中的应用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13,10(6):138-140.
[2]罗晓华.综合护理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产后护理中的应用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6,14(16):274-275.
[3]邹清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综合护理[J].当代医学,2015,21(26):118-119.
[4]胡志芳.综合护理用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产后护理中的效果评价[J].当代医学,2015,21(22):94-95.
[5]王青,黄明媚,陈妙玲.综合护理干预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的临床影响[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5,12(8):1162-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