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人民医院湖南衡阳42160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对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分别应用瑞替普酶以及尿激酶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5年12月~2017年10月接收的84例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通过采用计算机产生随机数字,分为研究组和参照组,其中参照组为42例,予以尿激酶治疗,研究组为42例,予以瑞替普酶治疗,比较两组治疗后不同时间段的血管再通情况以及治疗后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比较分析,研究组并发症发生率为(4.76%),参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为(19.04%),同时研究组60min、90min以及120min后的血管再通率,均优于参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予以瑞替普酶的治疗效果更高,值得推广。
关键词: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瑞替普酶;尿激酶;治疗效果
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是临床中十分常见的一种多发病,通常是指患者在超过20min的时间内持续出血缺血性胸痛,并且患者的血清心肌坏死标志物浓度显著升高的一种急性心肌梗死疾病。根据目前临床研究明示,对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积极应用瑞替普酶以及尿激酶的临床效果均十分理想[1]。基于此,我院于2015年12月~2017年10月,对84例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积极研究分别应用瑞替普酶以及尿激酶的临床价值,研究成绩极佳,如下进行报告总结与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5年12月~2017年10月接收的84例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通过采用计算机产生随机数字,分为研究组和参照组,其中参照组为42例,男性患者23例,女性患者19例,年龄34~71周岁,平均年龄(51.06±1.44);研究组为42例,男性患者22例,女性患者20例,年龄32~73周岁,平均年龄(51.07±1.43),深入对两组一般资料进行分析和比较,差异不明显(P>0.05),两组可比性十分优异。
1.2治疗方法
对参照组实施尿激酶(商品名:注射用尿激酶;生产企业: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规格:1万单位;国药准字:H44020647)治疗。将1.5×106U的尿激酶溶入生理盐水中(100mL),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30min内)。
对研究组实施瑞替普酶(商品名:注射用瑞替普酶;生产企业: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规格:5.0MU/支;国药准字:S20030095)治疗。将10U的瑞替普酶溶入生理盐水中(10mL),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30min内)。
1.3观察指标
统计比较两组不同时间段的血管再通情况以及治疗后并发症发生情况。
1.3.1不同时间段血管再通观察指标:分别于患者治疗后的60min、90min以及120min,对患者的血管再通情况进行进行统计。
1.3.2并发症发生情况。观察患者在治疗后的一个月内是否出现心力衰竭、心律失常以及颅内出血等并发症。
1.4数据分析
数据均采用SPSS20.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并发症发生情况),用%表示,卡方检验。计量资料(不同时间段的血管再通情况)通过±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P<0.05表示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统计分析研究数据,研究组并发症发生率为(4.76%),参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为(19.0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讨论
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通常表现出胸部不适、心绞痛以及烦躁、气急、疼痛、发热、心动过速等临床症状,严重时会表现出血压下降、心理衰竭以及休克等症状,不但对患者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降低患者的生活质量,还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临床中针对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一般采用药物治疗,效果较为显著,但是一些药物应用后患者的血管再通情况不佳,且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并发症,影响患者整体治疗效果,基于此,科学选择有效的治疗方案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此次实验研究结果明示,采用瑞替普酶治疗后的60min,患者血管再通率为(47.62%),治疗后90min患者血管再通率为(64.29%),治疗120min后患者血管再通率为(73.81%),均优于尿激素治疗后60min(21.43%)、90min(28.57%)以及120min(38.09%)的血管再通情况,同时患者治疗后的并发症发生情况(4.76%),也优于尿激素治疗后并发症发生情况(19.0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是因为,尿激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将患者的纤溶酶原催化裂解成纤溶酶,但是其并不具备纤维蛋白选择性,对患者的纤溶系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治疗效果大大降低。而瑞替普酶作为一种较为新型的溶栓药物,其不但可以对患者纤溶酶原进行有效激活,还能够发挥自身所具备的溶栓选择性,增加纤维蛋白亲和力,使得药物治疗效果发挥时间更长,对血浆的清除率大大降低,患者的治疗效果得到稳步提升[2]。再加上瑞替普酶的治疗便捷性优势,以及患者用药后并发症发生较低优势,都使得瑞替普酶的应用价值要高于尿激酶[3]。
综上所述,对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临床治疗过程中,予以瑞替普酶的治疗效果更高,患者的血管再通情况更佳,患者治疗后的并发症发生情况较低,具有一定的应用安全性,于临床中推广的价值较高。
参考文献:
[1]刘小珍,杨伟杰.瑞替普酶溶栓治疗ST段抬高型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J].广东医学,2012,33(12):1832-1833.
[2]戴树人,李芝峰,廖荣宏等.替罗非班联合瑞替普酶在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中的疗效观察[J].重庆医学,2014,43(21):2720-2721,2724.
[3]刘馨允,张优,张华等.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院内治疗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J].中国动脉硬化杂志,2016,24(11):1138-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