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示范大学美术学院(150000)王颖
【摘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古以来,美在生活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到了现代,人们更是将“美”变成了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啊!既然“美”是在人类追求的精神享受,那么什么才是美呢?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自身文化修养的高低,还有各地风俗习惯的差异等,种种因素导致了每个人的审美观点不同。那么究竟什么是形式美与艺术美呢?本文针对此问题展开了论述。
【关键词】形式美与艺术美概念法则关系
美,在生活中广泛存在着。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同的课题。设计艺术中的形式美,更直观,更形象,更有效地传达了人们对于美的认识,人们对美的概括与表达。究竟什么是艺术美与形式美?本文从形式美的产生、形式美的法则、艺术美的特征、形式美在设计艺术中各个领域的应用等方面分析和探讨了形式美对艺术设计的重要影响和具体的体现。
1形式美与艺术美的概述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但它决非纯粹自然的事物。社会实践的历史积淀使形式所涵盖的社会生活内容渐渐凝结在构成形式美的感性材料及其组合规律上,事物的形式或美的形式就演变为独立存在的形式美。失去了具体社会内容制约的形式美,比其他形态的美更富于表现性、装饰性、抽象性、单纯性和象征性。形式美是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的有规律的组合所表现出的美。任何事物都是由一定的物质材料,如形状、色彩、线条等,当这些质料以一定的规律组合,变形成了形式上的美。这些规律包括了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人们认识到形式美的这种能够引起美感的特殊作用之后,就自觉地对美的事物的外在特征进行规律性的抽象概括,逐渐认识了形式美的法则,并依照这个法则进行美的创造,在自觉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美的创造过程中,人们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形式美的法则的内容。形式美体现了人的自由创造的事物的外部形式,是人们对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美的事物的外部特征的高度概括和自觉运用的结果。所以说形式美的根源是生活实践。
艺术美就是艺术形象之美。人们只有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欣赏,才能够感受到艺术作品之美。艺术形象是艺术家根据实际生活的体验、认识,根据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具体可感而又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艺术情境。形象性是艺术美的首要特征。艺术美,实际上是构成艺术形象的各种美丽因素的融合,即艺术美包括它所再现的客体的美,也包括它所表现的艺术家的主观世界的美,即艺术家的思想、情操、理想所构成的美。同时艺术美也包括艺术内容的美、艺术的形象美、形式美。艺术美是美的最高形式。
2艺术美的产生及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的产生本质上是源于艺术设计的最本质的目的。美,形式美是源于社会实践的,设计同样是在生活实践过程中萌生出来的,设计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艺术设计反映的是社会现实存在的现象,只是艺术家们用自己的方式,融进了自己的思维,通过艺术的美的方式表现出来。设计是为人服务的,是能够反映一定社会现实的。形式美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在创造美的过程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感性质料的特性,并对其形成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和总结得出来的。
形式美的法则有:变化与统一、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这一法则体现了自然和人类的生存原则。大千世界,没有变化就没有发展和生命;而没有统一就没有一定的规律和秩序,所谓变化就不可能存在,最终只能导致混乱与衰亡。在艺术上人的艺术感受是有统一性的,艺术作品也必须具有变化和统一性,才能更好地为人所理解和欣赏。对称与均衡:对称是完美形态,对称的视觉感受是庄严,秩序,安静,平和。对称是有机生命的完美的形式体现,如:人、各种动物大多都是对称的形态,普遍地存在于自然界当中,所以在设计时间中具有永久的生命力。对称具有完全对称和近似对称两种形式。所谓完全对称是指绝对的对称,所谓近似对称是指构图整体呈对称趋势,构成要素局部是有变化的。均衡是形式美的重要因素,它来源于自然事物在力的状态下稳定存在的视觉感受,所以均衡是力与量的视觉平衡。在设计中是设计要素在总体配比中的平衡统一,是利用设计要素的虚实,气势,量感等相互呼应和协调的整体效果。它的形式体现主要是在有机的布局中掌握画面的重心。节奏与韵律:这是“任何物体的诸元素成系统重复的一种属性,而这些元素之间,具有可以认识的关系”。节奏,是画面中同一种元素运动所形成的运动感;韵律,是有规律的节奏经过扩展和变化所产生的流动的美。节奏与韵律本质上是一致的。
3艺术美与形式美的不同
艺术美涵盖了形式美。艺术美是指经过人的主观塑造后把自然的物象艺术处理,从而达到美观的效果。形式美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吴冠中融合中西画的审美观而提出具有独特的现代审美观念形式的一种艺术美感。艺术美不是同等于现实中的“漂亮”和“好看”,而是通过特定的美术现象表现出来的艺术自身的“美”。除了艺术美之外还有形式所传达出的美,即形式美,它不仅包含在艺术美中,其本身也是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艺术美———无论哪种美术形象,它们都不是与生活完全等同的,而是艺术家利用美术的语言,并按照美的规律和法则对现实生活进行抽离、集中、概括、综合以至改造的结果,反映了艺术家个人和时代的精神与审美理想。因此,人们称这种综合了主观与客观、个人审美与时代精神的艺术形象为“典型形象”或“艺术典型”,又根据它与现实生活的关系而称之为“第二自然”。
形式美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构成的:淤语言元素(点、线、面、体、色)及其所构成的形态变化:于语言手段(明暗、空间、透视、构图、肌理)及其所构成的审美意象;盂语言规则(变化统一、对比与和谐、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等及其所构成的审美关系。
4结束语
总而言之,艺术美不在于表现什么,而在于如何表现,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话说,艺术美不在于描绘一张美丽的面孔,而在于美丽地描绘一张面孔。形式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艺术创作中都有着广泛的体现,形式美渗透到了设计艺术的各个领域,我们今后的设计创作过程中,要客观地、能动地运用这些形式美的法则,以便创作出更美、更有用的、赋予形式美的佳作。
参考文献
1[美]凯·埃·吉尔伯特.历代论画名著汇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