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交警大队 江苏 苏州 215133
今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从2021年开始,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其中,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
一、面对新形势,必须牢固树立公安交通管理责无旁贷的大局意识
《纲要》中一系列建设内容,不仅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行行业业,更与公安交通管理的方方面面密切相通、紧密相联,对新时代公安交通管理提出了更新定位、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一是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目标提出了更新定位。《纲要》在发展目标中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智能、平安、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基本缓解;基本实现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交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基础设施规模质量、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位居世界前列,交通安全水平、治理能力、文明程度、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上述发展目标渗透公安交通管理的治堵促畅、科技创新、安全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给新时代公安交通管理明确了新的目标定位、新的总体要求、新的努力方向。
二是对公安交通设施建设养护提出了更高标准。《纲要》提出:“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养护,提高养护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这些内容与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交通信号联网智能控制、交通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交通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交通养护服务专业化等具体业务高度契合,并提出了更高工作标准。
三是对公安交通管理人才队伍提出了更严要求。一流的交通必须有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管理必须有一流的人才。《纲要》要求:“培养交通一线创新人才,支持各领域各学科人才进入交通相关产业行业”“推进交通高端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工作体系”“注重专业能力培养,增强干部队伍适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要求的能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国际交通组织人才培养”。随着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交通管理依靠交通警察“吹吹哨”、“挥挥手”、“纠纠违”、“贴贴单”的时代早已一去千里。以更多依靠和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为特点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综合了交通工程、信息工程、控制工程、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众多科学领域的成果,这对公安交通管理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前所未有的更加严格要求。
二、对标新要求,必须认清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现实差距
一是交通管理设施现代化水平不高。交通管理设施是交通组织和管理的硬件基础,没有必要的设施,管理无从谈起。当前仍有不少地区交通管理设施不够完善,部分设施相对陈旧,功能单一。特别是作为交通管理的最基础最关键的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现代化水平不高,一些平面交叉路口采用的控制机还不具备联网功能或没有联网控制,按照固定放行模式和配时方案常态运行,上下游路口也没有协调控制,直接制约了现有道路资源的最大通行效率。同时,交通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流量数据采集、信息诱导发布等现代化交通管理科技智能设施,往往缺乏或建设滞后,从一定程度上对交通秩序和通行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交通管理科技人才明显缺乏。近年来,很多地区交通智能化建设大力快速推进,交通管理设施升级改造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之相适应的技术管理力量和科技人才队伍却明显缺乏。目前,不少基层一线的交警大队还没有组建专门的交通科技管理部门,从事交通管理技术工作的民警少之又少,参与路面一线管理的交警中队民警、辅警队伍中,对交通管理技术业务方面更是了解不多、参与甚少。虽然有的单位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技术服务外包等针对性措施,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内部的技术管理力量没有得到真正改善,导致在组织智能交通建设、开展交通组织优化、指导外包服务等工作中,出现岗位不明、能力不够和推进不力等诸多被动。
三是交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新形势下,随着交通管理工作侧重的与时俱进和方法手段的不断创新,技术成份在一线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迫切需要一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岗位和人员体制。同时,大数据时代下的交通管理更加需要公安交警部门与规划、交通、科信、住建、城管等各相关部门更深层次的协调对接和业务渗透。但目前,基层交警大队无论在体制方面,还是在机制方面,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明显现实差距,迫切需要有一个由政府牵头主导、部门权责明晰、实体常态运作、工作落地实施的协调部门和协同机制。
三、着眼新发展,必须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公安交通管理的质态提升
思考与建议:
一是要在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提升科技智能化水平。道路的功能是交通,有交通就必须有管理。在道路建设的同时,就应该同步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各类交通管理设施。一方面,要加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养护,对于以往道路建设中出现的交通管理设施“欠帐”问题,要抓紧组织建设补充。另一方面,随着道路车流量和人流量的持续增长,很多交通管理设施需要同步进行针对性调整和完善,新形势下,应该积极转变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理念,坚持着眼未来的高起点要求,把各类科技智能化的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投入使用,确保建成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功能完善和性能先进。
二是要在充分利用社会技术力量的基础上培育信息化交管队伍。新形势下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综合了交通工程、信息工程、控制工程、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众多科学领域的成果,需要众多领域的专业知识基础。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技术服务外包,充分利用社会技术力量的同时,更加需要加强公安内部科技管理力量的培元固本。要坚持高精尖缺导向,激发队伍“造血”和“嫁接”功能,立足交通管理岗位,通过定向招录、在职培养、岗位实践等灵活途径,广泛培养科技领军人物和岗位技能人才。要以公安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从事交通管理技术人民警察的职业发展空间,完善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队伍建设保障机制。通过夯实基层一线,注重实用技能培养,突出工作实绩评价等一系列积极举措,促进交通管理一线科技管理队伍的逐步充实和持续发展,努力实现交通管理人才队伍的高质量标准。
三要在现有体制机制基础上构建融合高效的现代化交管体系。交通管理虽然是公安交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但绝不是公安交管一家能做之事。一个完整的交通管理体系应该从城市建设、道路建设的源头规划开始,中途和后期还需要政府多部门和社会多行业的统筹和协调。要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公安交通管理一直处于下游末端管理的不良局面,主动把管理的关口前移,从建设规划的源头上提前介入,依托交通影响分析评价、规划设计论证审查等机制,为后期高效管理打下良好基础。要切实强化政府交通委员会建设,落实常态化实体运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开展交通设施建设与养护、协调各方整改交通隐患和拥堵问题、优化完善交通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此来积极助推交通管理质态提升,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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