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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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发展现状

曾秋萍

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130000

为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各省市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各地区医疗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吉林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也于2019年末完成了对省内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摸清楚了吉林省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发展现状。

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既包括应用于门(急)诊、病房的临床信息系统,也包括检查检验、病理、影像、心电、超声等医技科室的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涉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所具备的系统功能、系统有效应用的范围、电子病历应用的技术基础环境、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质量等内容。

吉林省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由吉林省卫健委下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通过文审会形式组织各级医疗单位对本医疗单位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做出书面汇报,然后组织现场核验,据此对省内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做出评价。

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共涉及吉林省内57家医院,其中2家医院评为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8家医院评为电子病历应用水平4级,40家医院评为电子病历应用水平3级。基本摸清了吉林省内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目前发展水平。

通过此次分级评价工作,发现省内各级医院在电子病历系统应用中存在不少共性问题。各级医院投入资金差距较大,应用系统不一致,系统不完善,开发利用不足,缺乏专业人员管理,总体水平需要提高。

各医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分述如下:

1、机房建设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2、网络安全存在隐患,部分医院内外网未做到物理隔离。计算机终端缺少管理工具,内网接入没有相关网络准入设备和管理,风险较高。

3、系统操作人员权限划分不细致,存在医疗安全隐患。

4、目前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以收费为主线,在医疗质量安全、方便医护人员使用、促进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存在欠缺。

5、部分医院由于电子病历系统上线时间比较短,业务流程梳理不够全面,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闭环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调整。

6、系统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合理用用药、手麻系统、用血管理系统、知识库、异购模块共享集成、三级等保都需要加快建设。

7、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提示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如; 有些医院危急值程序没有整合到LIS系统中。部分医院医生工作站智能提醒不足。药品开具待优化。医生站多次检验结果同屏对比显示

8、电子病历系统在医院运行管理方面的作用未完全发挥,一些医疗质量相关数据不能及时提供,如:三日确诊率,床位使用率,24小时再手术率,抗生素使用强度,一类切口感染率,院内感染监控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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