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道德与法治课堂探究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途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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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道德与法治课堂探究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途径

燕楠

北京师范大学长春附属学校 北京 130103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中小学法治教育融入道德与法治课堂之中,不仅能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对于公民法治素养的整体提升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大有裨益。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课堂 中小学 法治教育

2016年教育部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将原来的思想品德课程改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强调德法兼修。小学和初中分别编写了法治教育专册教材,集中讲授法治知识,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而目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并没有独立的教材为依托,也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更多是融合在道德与法治的学习中。所以本文从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角度去探讨如何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

一、明确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

(一)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

法制和法治有着明显的区别,法制强调法律及由此构建的法律制度体系,法治则强调依靠法制对国家进行治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应该包含法律、人权、民主等主题,而法律、人权、民主等观念不仅仅是知识,更是一种价值观,法治教育包含法律教育,但更加重视蕴含在法律体系中的价值的教育。”i所以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就是帮助学生追求法治的价值。而法治教育本身系统性、长期性、实践性的特点决定了这个目标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要根据青少年认知发展水平的阶段性特点,在追求法治价值这个总目标之下设置不同层级的目标。

(二)法治教育的层级目标

品德课程改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增加法治的内容,就是让学生不单单了解和掌握具体的法律条文的规定,更是要让学生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崇尚法治精神。小学低年级《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中指出,教师要指导学生认识交通标志,了解交通规则的内容;中高年级《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提到学生“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崇尚公平与公正”。由此可以看出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更注重基本的生活法律常识的了解和法治观念的启蒙。初中阶段《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树立规则意识、法制观念。由此可以看出初中阶段的法治教育更注重法治知识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法治思维的培养和法治意识的增强。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明确提到使学生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做事、依法律己的能力。这阶段的法治教育更加具有实践性的要求,强调法律的运用与法律意识的增强。

二、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探索法治教育的途径

(一)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

对中小学进行法治教育,一定要避免法律知识的硬性灌输。法律条文繁多,抽象难以理解,所以一定要借助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形象的解读法律知识,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不同年龄段选择相应的策略方法。

按照皮亚杰的认识发展的阶段理论,小学生处于具体运算阶段(7-11岁)。该阶段的认知特点是思维可逆,但仍需要具体事物的支持,所以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法治教育的关键是选择学生身边的法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学生去发现、分析和理解。例如在讲授小学《安全记心上》这节课时,就可以让学生分享一下生活中有哪些交通规则,出示交通标志让学生来识别,通过“我是交通警察”的角色扮演来增强交通安全知识,强化规则意识。

中学处于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儿童的动作协调内化为形式运算,思维内容和形式相区分。儿童能运用符号系统去处理各种抽象的事物和关系。ii所以这个阶段的法治教育一定要有思维含量,问题设置要多元且层层递进,从而帮助学生培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例如在八年级讲授刑事责任年龄时,可以选取大连13岁男孩因性侵未成杀害10岁女孩的事例,设置问题如下:杀人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该男孩未满18周岁,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主客观原因分析该男孩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随着青少年的早熟,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调整等等。关注社会热点话题,通过问题的合理设置,引发学生思考,从而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

法律条文是冰冷严肃的,法律案例却是鲜活而生动的。所以必须改变一味的灌输与说教的教学方法,探索有创意、能引发学生思考的教学方法。以八年级讲授犯罪这一课为例,学生通过案例分析,对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种类有了初步了解,但是这些理解只是停留在书本上,没有真实的带入感,那么模拟法庭就是让学生去深刻领悟这些知识的一种教学尝试。除此之外,可以进行角色体验,编写并表演法治案例,情景模拟,法治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等,让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而有趣,充分调动学生的求知欲。

(三)创造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

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单靠学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以小学三年级《心中的110》为例,单纯由老师介绍什么情况下要拨打110,不如邀请警察叔叔进入课堂为学生带来生动的案例。因此社会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制宣传,积极营造尊法、尚法的环境。而家庭在法治教育方面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家庭成员法治观念单薄,或没有给予相应的法治方面的教育与指导,导致家庭法治教育的缺失,这也不利于帮助学生树立法治信仰。所以,家庭、学校、社会三种合力,共同为中小学教育创造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三、结语

道德与法治课堂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要依托,道德与法治老师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培养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从低年级开始抓起,注重各个年龄段的法治教育内容的衔接和深度挖掘,不断开拓法治教学的方式方法,是我们道德与法治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文为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基于扎根教育理念构建中小学课程树的实践研究》(ZD18146)阶段性成果)

i[1]靳玉军,2015.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若干思考[J].教育研究(4):57-60

ii[2]陈梅香,杨晓玲,2005.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及其在素质教育中的应用[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3):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