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0074
【摘要】当前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时有发生,尤其在建筑领域依然十分严重。本文聚焦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政策建议。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热点、难点、敏感点,其中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更是其中难点中的难点。虽然政府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使该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维权成本高、建筑行业工资结算周期长等原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还时有发生。
一、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整个建筑行业的顽瘴痼疾,形成原因十分复杂,其中不少是历史性的、体制性的。
(一)建筑行业资金周转不畅通
第一,受宏观调控及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单位融资困难,项目建设资金短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直接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
其次,工程款支付比例偏低。由于建筑施工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为生存竞相压价,往往采取低价中标方式获取工程项目,甚至垫资施工。同时建设单位往往将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降至60%以下,致使施工企业入不敷出。
此外,建设单位运用远期支付工具(银行承兑、信用证)的现象增多,收现周期拉长,支付存在延迟。
(二)制度执行落地不彻底
一方面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执行落地不彻底。按照规定,每个工程项目均需单独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当前建筑行业在建项目数量多、分布区域广,支付专户不同地区之间要求不同,有些地区手续繁杂、涉及部门众多,取款时间较长,影响工资支付效率。
另一方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执行落地不彻底。保证金收取对象为施工单位,而非建设单位,一些垫资施工单位以项目资金短缺为由少缴或缓缴,致使保证金不能足额收齐。另外,按照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在开工建设前都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在人社部门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后建设部门才会办理开工许可。但在实际过程中,行业内少数企业先进场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办理就擅自开工,逃脱缴纳保证金,致使部分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拖欠工资的风险加大。
(三)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完善
一方面,由于农民工队伍流动性大,为防止人力资源短缺,造成工期延误,部分分包企业采用拖欠工资的方式控制农民工流动,“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待年底或工程完工后才将余款一次性付清”的支付方式依然存在。
另一方面,劳务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实际操作难度大,劳务分包忌惮个税稽查及利润暴露,不愿将所有工资造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发放表缺少真实性,且部分分包企业将农民工工资卡集中管理,并未交其本人保管,增加了工资拖欠潜在风险。
同时,施工班组更换频繁,农民工工资统计准确性难以保证,容易造成工资支付不稳定。对于农民工个人而言,大多数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意识弱,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发生纠纷时实现自我维权的途径较少。
(四)项目结算审计不规范
基于“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制度要求,且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审计时限予以规定,建设单位对审计或委托审计往往不及时,甚至有的建设单位将拖延结算审计作为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一种手段。若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提出的异议,往往陷入与审计机构和建设单位的僵持,导致审计时间无限延长,最后造成工程尾款拖欠,直接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
二、对策建议
(一)推动建筑工程领域欠款治理相关政策完善落地
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畅通建筑行业资金循环,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资金保障。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预防工程款拖欠,确保建设资金真正落实,切实保障相对弱势的承包方权益。特别是,要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出现拖欠工程款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要上溯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禁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进一步加强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完善相关法规,打击恶意拖延结算审计、欠逃工程款项的行为,推动其及时开展审计,减少重复审计,及时办完结算,尤其要彻底解决已完工项目拖延多年而迟迟不能竣工结算的问题,为项目资金支付创造条件。
(二)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
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用工管理。在全国加快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面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严格农民工劳动合同、务工考勤、工资发放、纠纷调解等全流程资料管理政策,要求存档备查,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全行业强制推广“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所有重要信息都要上网,工资发放要实时在线监控,与政府相关平台数据对接,实现管理透明化、无死角。
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推行分类管理,落实差异化缴纳。对于农民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及时的企业,允许其降低缴纳比例甚至缓交、减交、免交,同时推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等创新性做法,既保障农民工权益,又能提高企业资金效率。对于诚信度差的企业则要提高缴纳比例,严格监控,确保足额缴纳。
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进一步精简支付专户的办理、取款等程序,实现程序统一;推进专户共用,减少账户数量,比如允许一法人一城一户;严格资金审查,确保真实足额,持续强化过程监控。
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违法惩戒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违法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持续净化行业环境。特别要全面落实“谁用工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的原则,重点强化分包单位责任落实,严厉打击恶意讨薪等不法行为,维护守法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和形象声誉。
(三)加快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工人
发挥政府部门、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劳务队伍等各方合力作用,将劳务分包的农民工转变为现代产业工人。一方面加快建造方式变革。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现工厂预制、现场装配,使农民工从“工地”进入“工厂”,实现从依靠体力、双手到运用现代装备、工具的转变,实现从“农”到“工”的转变。另一方面支持劳务企业专业化发展。强化政策引导支持,推动劳务企业转型成为专注某一施工领域、具有良好管理、追求可持续经营、促进农民工职业发展的专业企业,使广大农民工具备统一的组织依托和良好的职业平台,以劳务企业的专业化提升农民工的职业化。此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政策。为农民工有序进城落户、融入城市生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使他们顺利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
参考文献:
[1]王亚柯 谭中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何“久治不愈”[J].决策探索,2019年01期
[2]李虹蓉.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探究[J].人才资源开发,2017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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