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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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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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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研究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6-16
作者:
陈胜;刘艳娜
政治法律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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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特点就在于其模糊性和灵活性并存。该制度可以保证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安全地适用外国法。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仍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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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特点就在于其模糊性和灵活性并存。该制度可以保证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安全地适用外国法。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仍需进一步完善。
来源期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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