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决策、执行和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将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与执行机构管委会分开,设立专职行政总监;建立案件审批归口管理制度,一个案件从接案到结案,均由归口管理合伙人统一审批;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开展集体文件活动,培养集体精神,构建和谐氛围,“同心战斗,不搞窝裹斗”。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