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与传媒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既统一又冲突的基础上的,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协合关系,是一个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难题。西方发达国家在造方面积累了近百年的丰富经验。我国正是人治向法治过渡的社会主义国家,司法与传媒的关系具有协调性大于冲突性的特点,近几年,我国司法与传媒之间的矛盾日渐凸现.在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方面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我国应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与传媒的和谐共进之路。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200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