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诉讼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类型诉讼。我国侵害社会公益的事件频发,但对于公益性诉讼制度法律却未确立。在司法实践当中,已有公益性诉讼出现,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法院难以对此种案件做出处理。而理论界对我国是否应当建立公益性诉讼制度意见不一。从公益性诉讼确立的法理基础、宪法依据和现实依据等三个方面,详细论证了我国建立公益性诉讼的可行性,明确提出了应当在我国建立公益性诉讼制度。
政法学刊
200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