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中地下管线保护监理工作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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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中地下管线保护监理工作的探讨

杨茂林

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0070

摘要:随着我国地铁建设的高速发展,各地市地铁建设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科学化,也会对监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会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下管线给予更高的期望。

关键词:地铁施工;地下管线;监理

引言:本文站在工程施工主要管理者之一及工程参建方之一的工程监理角度,从地铁施工过程造成管线损坏的特点、监理在管线保护中的职责、管线保护工作监理的控制要点等方面探讨了地铁施工过程中如何做好地下管线的保护。

1地铁施工中地下管线破坏特点

地铁建设过程为了基坑的顺利开挖,一般需要对基坑区域的管线提前进行临时或永久迁改,不具备迁改条件的,采用原地保护措施。对于建设过程需要交通倒改的,一般还会在站点附近提前修建疏解道路。不管是迁改还是原地保护,都或多或少的对在用原管道进行挖开作业,对于管线迁改还需挖沟重新敷设新管新线。纵观多起地铁施工造成管线损坏的事件,绝大多数是在管线迁改、管线原地保护、疏解道路施工等地铁施工前期阶段土方开挖工序造成的管线损坏,少量发生在地质钻探孔和后续施工中。现在城市管线大多也已建立了档案,地铁施工前一般会对地下管线进行提前调查,在土方开挖施工前一般也会要求施工单位通过管线探测仪、地质雷达等技术手段对管线再次进行核查,但施工过程还会时常发生管线损坏事件。深究其原因无外乎管线未完全调查清楚、作业人员麻痹大意、管线保护措施未完全落实等等,其本质多数还是现场管理未到位。

2地铁施工中地下管线保护的监理职责探讨

虽然目前各地的地铁建设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模式有所不同,有的地市按施工阶段分前期阶段和主体阶段、站后阶段等单独委托监理,有的地市不分前期与主体监理,在委托监理时就涵盖了前期阶段的监理服务,也有的地市对前期阶段按照专业分别委托的不同监理,也有这几种模式的混合模式。不管是哪种模式,业主任何时候都不希望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管线损坏的事件,监理作为业主方的专业工程管理团队,业主就会对监理管线保护的管理给予厚望。虽然现行监理规范及建设工程安全法均没有提及监理在地下管线保护中应负有什么职责,但工程监理单位本来就是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是建设单位聘请的来为建设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专业管理服务的,所以监理也就有了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做好管线保护、保证工程顺利推进的管理职责,特别是前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所以监理也有义务做好建设过程中的管线保护的管理工作。

3地铁施工中管线保护工作监理的控制要点

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督促提醒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地下管线的原始资料并做好前期管线的交底,并签订保护协议。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地下管线资料设施,提供的资料应经工程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签字,移交应形成文字记录并有交接双方签字。督促建设单位在移交地下管线资料后及时组织地下管线调查单位对施工场地地下管线交底,监理工程师参加交底。或受业主委托组织地下管线调查单位对施工场地地下管线交底,现场地下管线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方和接受方均应签字确认。提醒督促建设单位或按其委托组织管线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管线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由各方签字。提醒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与燃气、电缆、轨道交通设施等管线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签订管线设施四方(三方)安全保护协,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动土联签协议,需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四方安全协议,监理及时签署。协调组织或参加迁改、交通疏解等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技术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各方签字。

(2)审查施工单位在开挖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在开挖作业前做好地下管线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作业人员就地下管线保护技术进行全员培训,对参加的开挖作业的人员要全员完成技术交底,并签字留有文字记录,监理全程监督督促并审查地下管线保护的宣传培训和交底记录。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对管线保护进行责任分解,建立从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现场代班指挥再到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线保护责任体系,监督施工单位把管线保护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开挖前监理部应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责任体系。在燃气管线安全控制区开挖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燃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让每一个作业人员知道如何拨打应急抢修电话,知道不得使用挖掘机等机械开挖的区域以及人工开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监理全程参加应急演练,并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演练记录和评审(总结)记录。在燃气管线安全控制区开挖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挖掘机、推土机和炮机、钻机、桩机等机械的操作手进行燃气管线保护专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监理审查机械手的燃气管线培训考核合格记录,未经培训合格并交底签字的,不得施工作业。审查施工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及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方案,经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审查,需专家评审的,需完成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监理审批。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监理单位还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的出厂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等证明材料,验收合格的机械才能进场作业,不合格的坚决退场。施工单位在开挖前应按图纸和方案要求完成监测的布设和初始值的采集,监理应对布设的监测点进行验收,并审核对比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采集的初始值。

(3)包括图纸上已探明或未标明的管线)的实际具体位置。核查点数符合图纸要求或相关协议要求且对人工敷设的管线,至少两个探点;对于顶管法敷设的地下管线,至少3个探点。核查过程监理全程现场监督,核查完毕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和业主代表提交管线调查报告,监理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管线调查报告,监理和业主代表对符合要求的管线调查报告进行确认。督促施工单位标识地下管线及其安全保护范围与安全控制范围,对核查确认的管线,在地面清晰标识地下管线及其安全保护范围与安全控制范围,竖立“严禁机械开挖”等警示标志,必要时根据方案和图纸要求采用钢板覆盖等方式对管线进行保护,在燃气管道管理单位指导下对次高压、高压燃气管道采取木(钢管)桩等“硬隔离”。

3.2地铁前期工程土方施工或管线迁改阶段的监理控制要点

(1)核查作业环境情况。在动土施工过程中,核查动土面及作业周边是否与方案和已查明的地下管线情况相符。在开挖过程,如发现新增未知管线或动土作业面环境与方案或已查明的地下管线情况不相符,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管线后上报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按地铁集团意见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如动土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后与原方案不符,应暂停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修正方案,重新报批,按修正后的方案重新对作业人员交底,完成后方可继续施工。

(2)核查交底情况。土方作业前检查机械手的持证情况,每班次询问机械手对管线控制区域,管线保护区域,严禁机械开挖区域是否交底清楚,对于燃气控制区机械开挖作业,还应检查机械手的燃气保护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未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交底不清的严禁上岗作业。

4地铁施工中管线保护监理工作的今后形式分析

事实也证明,在地铁施工过程中通过监理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管线保护措施,监理和施工单位更加精心的管理,完全能够减少甚至避免损坏管线的事件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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