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欺诈行为研究——以刑法为视角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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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欺诈是一种独特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事实上,诉讼欺诈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因而应按诈骗罪定罪量刑.诉讼欺诈行为侵犯双重具体的社会关系,但其直接客体是单一客体.诈骗罪中的被骗人与被害人不必是同一人,但被骗人与财产处分者必须是同一人;在被骗人与被害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以被骗人为基准来判断处分意思和处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