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课标》的理想《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在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中指出。学生应“养成独立思考、质疑探究的习惯.增强思维的严密性、深刻性和批判性。乐于进行交流和思想碰撞,在相互切磋中,加深领悟.共同提高”,“学习从习以为常的事实和过程中发现问题,培养探究意识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0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