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循环经济主要集中在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的试点和推广阶段。作为国家大力推进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循环经济的相关立法也取得了迅速发展。就国家层面的立法而言,目前已颁布《清洁生产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可再生能源法》、《节能法》等单行法,并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修订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包装立法、电子废弃物立法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之中,而国家关于制定促进综合性的循环型社会发展的立法已进入论证阶段。就地方层面的立法而言,各省市几乎都有关于实行循环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贵阳市于200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是我国首部循环经济地方综合性立法;此外,我国首部省级循环经济规划《江苏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也已通过专家论证,即将颁布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