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苏州 215000
【摘要】目的针对医疗纠纷尸检,探究法医病理鉴定参重要性与问题防范。方法将我院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收录的53例死亡患者进行回顾性研究,皆按照医院规定实施法医病理鉴定,分析死亡原因,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结果53例死亡患者经法医病理鉴定,在临床鉴定中有死因明确的患者49例,死因未明确的4例,而在尸检鉴定中有死因明确的患者51例,死因未明确的2例。其中死亡最多的科室为外科(33.96%)。医院门诊和个体诊所的更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结论法医病理鉴定在医疗纠纷尸检中有着重要的价值,值得在基础医院推广。
【关键词】法医病理鉴定;医疗纠纷尸检;重要性;常见问题
随着国内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再加上现代人群的不良生活习惯、长时间的加班与不健康的饮食,因疾病治疗而出现死亡的情况逐渐增多,来解决医疗纠纷,进行法医病理鉴定至关重要。本次研究通过我院收录的53例死亡患者为对象,进行回顾性研究,将研究结果描述至下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收录我院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总计53例死亡患者为对象,年龄24~71岁,平均(38.49±4.57)岁,男性29例,女性24例。
1.2方法
对53例死亡患者的各项信息进行回顾性研究,通过分析其病例资料、死因鉴定结果、疾病史、手术史、科室情况、家属陈述资料、病理学检验数据以及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结合临床诊断对死亡原因与纠纷原因等进行分析,并将整理的结果进行分析与统计,对其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制定防范对策。
1.3统计学计算
该研究计算的统计工具为SPSS 26.0,对法医病理鉴定的结果进行整理,以率(%)显示并用x2检验计数,数据库的建立借助Excel 2016软件,两两比较检验借助 Mann-Whitney U,多组间比较检验借助Kruskal-Wallis H,统计学意义用P<0.05表示。
2 结果
2.1病理死亡原因
53例死亡患者经法医病理鉴定,在临床鉴定中有死因明确的患者49例,死因未明确的4例,而在尸检鉴定中有死因明确的患者51例,死因未明确的2例。两种鉴定死因结果一致的有49例。其中尸检鉴定的51例死因明确患者中,因病理性致死的有49例,包括肿瘤疾病4例,消化系统疾病致死的有6例,神经系统疾病致死的有10例,呼吸系统疾病致死的有13例,心血管疾病致死的有18例,而因非病理性致死的有2例,皆为中毒身亡。
表1死亡原因(n,%)
例数 | 肿瘤疾病 | 消化系统疾病 | 神经系统疾病 | 呼吸系统疾病 | 心血管疾病 | 其它原因 |
51 | 4(7.84) | 6(11.76) | 10(19.61) | 13(25.49) | 18(35.29) | 2(3.92) |
2.2科室分别
53例死亡患者中,有外科患者18例(33.96%),儿科患者12例(22.64%),内科患者9例(16.98%),妇产科患者6例(11.32%),五官科患者5例(9.43%),肿瘤科患者3例(5.66%),其中死亡最多的科室为外科。
2.3鉴定符合率
53例死亡患的法医病理鉴定结果与同县市医疗机构的符合率为(100.00%),但与医院门诊和个体诊所的符合率只有(32.08%,x2=20.2478,P=0.000),对比有统计学差异(P<0.05)。
3 讨论
法医病理鉴定是结合法医病理学理论和技术,对死亡患者的外表特征、尸体解剖以及、组织切片等进行综合检查,对死亡原因等相关医学问题进行鉴定,从而我医疗纠纷或刑事案件方面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1]。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法医病理鉴定在对于患者的死亡原因推断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对于其是自然死亡还是非自然死亡能够得出准确的结论[2]。但近年来患者在院接受治疗后出现死亡的情况增加,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概率随之上涨,尤其对于无法准确断定死亡原因的病例,会加大医生与患者家属间的矛盾,并且也更难以处理,因此法医病理鉴定的重要性愈显突出[3]。在快节奏生活的社会背景下造成的饮食与不健康,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造成的污染情况日益严重,再加上现代人群普遍不重视对身体的养护,以及老年化的加剧,使得各类疾病的发病概率逐步上涨,使得患者死亡率显著上升,因此对法医病理鉴定进行临床研究,对社会的有重大的意义。
通过本次研究结果得出,53例死亡患者经法医病理鉴定,在临床鉴定中有死因明确的患者49例,死因未明确的4例,而在尸检鉴定中有死因明确的患者51例,死因未明确的2例。其中死亡最多的科室为外科(33.96%)。医院门诊和个体诊所的更容易发生医疗纠纷。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因法医病理鉴定参与而出现医疗纠纷尸检的主要原因有:①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往往由于在交接相关资料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情况,使得法医病理鉴定实,无法准确的分析患者的临床资料,对可能依法医疗事故的环节出现错误的判断,如对患者合并症以及身体素质等高危因素造成了忽视或遗漏,从而无法确保检查准确率,导致法医病理鉴定也无法有效的确定死亡原因,更无法解决医疗纠纷
[4]。②法医司法意识薄弱。部分法医的司法意识较弱,在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时,没能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导致没能对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从而导致鉴定的结果不准确,没能深层次的寻求其死因[5]。③法医专业知识不强。由于国内较为传统,法医属于冷门职业,导致全国各地都缺乏法医方面的人才,同时有部分法医没有对该职业深入的学习,再加上缺乏实践经验,因此会对法医病理鉴定的结果造成影响[6]。④法医鉴定时间。患者在出现死亡后,往往其家属会直接与医院医疗纠纷,进而导致法医的通知往往在较晚的时间,容易发生药物药效消散或者死亡特征消失等情况,使得法医病理鉴定结果不准确[7]。
因此针对法医病理鉴定参与医疗纠纷的常见问题,需要医院与患者家属及时保管好相关治疗,并在提交给法医前进行备份,避免因资料遗失而影响法医病理鉴定的结果;同时法医应该重视这项工作,重视法医病理鉴定的各项细节,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结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加强对法医人才的培养,同时由资历丰厚的法医带领其进行临床实践,提高法医的整体水平;除此之外,在患者出现死亡后,一旦出现医疗纠纷,需要及时的向法医寻求帮助,以最快的速度与其接轨,从而防止有用信息失效[8]。
参考文献
[1]丁蓉.探讨法医病理鉴定参与医疗纠纷尸检的重要性及常见问题防范[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65):286+288.
[2]李志锋.法医病理鉴定参与医疗纠纷尸检的重要性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24):101.
[3]郑兴梅. 探讨新生儿死亡医疗纠纷中临床及法医病理学特点[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19, 19(62):281,287.
[4]邓建春.分析法医病理鉴定参与医疗纠纷尸检的重要性与常见问题防范[J].饮食保健,2020,7(6):291.
[5]顾惠珍. 从技术鉴定角度分析普通外科医疗事故原因和风险防范[J]. 现代医院, 2020, 211(5):64-67.
姓名:陆筱成,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江苏苏州,出生年月:1992年 12月1日,学历:本科,工作单位: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职称: 法医师 。主要研究方向或者从事工作: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医疗损害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