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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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孙乐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北 唐山 064000

摘要: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施工单位产生了巨大影响。由此,施工单位要在全面考量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下,建立出科学的发展战略,保障施工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顺利进行,为施工单位的发展打好基础。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影响;应对措施

前言

“新收入准则”对特殊性较强的建筑业来说,既加大了工作量,也对原本财务管理工作模式进行了整改,因此,要详细了解新收入准则中对于建筑业的改变,应根据市场的经济环境以及企业自身运营情况,采用合理应对手段,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率,确保合同中的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1新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之间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收入准则与旧收入准则相比,其发生的主要变化体现在收入确认模型、收入时点判断等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1.1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

新收入准则用“合同履约成本”替代了“工程施工”科目。为方便核算,建筑业企业可设置“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明细科目。合同取得成本主要是指因实施某项具体方案而引起的增量成本。

1.2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替代了原“工程结算”科目,贷方反映已经完成或者被发包认可的工作量。“合同结算—收入结转”,主要记按实际履约进度所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发生额在借方;“合同结算—价款结算”,记录当期客户实际结算的价款,一般情况下对于跨期的建筑合同,客户会多结算一部分价款,反映在贷方。收入与成本是根据合同的履约进度来确定的,借记“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记“合同履约成本”。

1.3合同负债

发包方支付的预付款项,不再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一律计入“合同负债”科目。

1.4合同资产科目

企业在向客户实际支付合同价款或者在该合同价款到期之前,商品的所有权已转让或者按已转让商品而应收取的对价款,借记“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与该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当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时,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合同资产”。

1.5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发生变化

旧准则是把所有权上的主要报酬和风险转移作为判断收入确认的时点,而在新准则下则把控制权的转移作为判断确认收入的时点,主要是因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与控制权的转移在实际中可能会存在偏离的现象,把控制权转移作为判断标准更为科学合理。

2新收入准则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对策

2.1披露信息

新会计准则对于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极高,如收入确定金额、与合同有关的资产、负债信息以及合同履约时间点等重要的会计信息,除了要求增加企业信息披露数量之外,还必须提升信息质量。基于此,企业务必要增强会计核算人员自身的专业技能,提高财务信息披露人员的能力,拓展信息披露面,保障整体质量。一方面企业需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并为会计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指导,另一方面需加深会计人员和外界方面的组织交流,拓展会计人员的眼界,使企业信息披露水平和国际管理水平相联系,从而为企业核算工作良好开展提供依据。

2.2精准识别系统以及控制的缺口

当前,对会计信息系统和控制缺口进行准确的识别有利于加快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建设进程,信息系统和新收入准则的匹配程度和效果是构建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重点。基于此,对于企业来讲,需要全面找寻和探讨信息系统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加以改进和完善,将企业信息系统的优势体现出来,同时加强对该项系统的重视力度,提升部门信息交流的效率,从实质情况进行探究,整合以及收集各方面信息数据,构建更为规范的信息系统。在应用该项系统的过程中,结合新收入准则内的变更要点分析内部商业模式和核算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以此应对市场变化形式,加快会计信息系统运行进程。最后,动态性监督以及管理会计信息凭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注意点

3.1确认合同成本明细

合同履约成本具体含义是依据合同约定期间出现的各类成本费用,包含从合同签署生效日期至合同失效日期的时间跨度内所有与执行合同条款内容相关联的各项费用支出。

案例1:2020年3月7日甲建筑公司项目部在同一时间跨度内承揽A、B、C三项合同工程,根据各合同履约成本可以看出,A合同人工费用支出280万元,B合同人工费用支出320万元,C合同发生人工费400万元。该项目部为承揽工程建设,间接费用100万元。

间接费用分配率=100万÷(280万+320万+400万)=10%,其中A合同应负担的间接费用=280万×10%=28(万元),B合同应负担间接费用=320万×10%=32(万元),C合同应负担间接费用=400万×10%=4(万元)。

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时,应借方登记合同履约成本一间接费用100万,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等100万。

资产负债表日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合同成本,应做如下分录:

借:合同履约成本—A合同28万

合同履约成本—B合同32万

合同履约成本—合同成本—C合同40万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间接费用100万

3.2收入时点确认

就建筑企业而言,建筑服务是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在履行合同中明确了规定的履约义务后或客户在取得合同中商品的控制权后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

案例2:乙公司和高校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乙公司安排人员改造A项卫生间和B项楼层的地砖,A项、B项市场价分别为60万元、140万元,依据合同明细,项目总价值18万元人民币,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A项目于当年1月底完成工程建设,B项目于2月底交付验收。当两项目均交付使用后,学校才会支付工程款180万元,假设此时,A、B两项目都满足单独履约的义务要求,税费支出忽略不计。

乙公司于合同履约当天,依据单独售价的占比,对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交易价格分摊。所以分摊A项目价款为180万×(60万/200万)=54(万元),分摊B项目价款为180万×(140万/200万)=126(万元)。

1月末交付A项目时尚未达到收取价款条件,应借方登记合同结算—收入结转54万,贷:主营业务收入54万。月末,如果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则在“合同资产”项目中填报。

2月末交付B项目时,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12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26万

借:应收账款180万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80万

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承包价格偏低、材料费上涨、管理不善等原因,会导致工程承包合同出现亏损,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案例3: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240万元的建造合同(B项目),工期3年。第一年实际发生成本为130万元,年末合同预计总成本为260万元,与业主结算并收到120万元工程款。丙公司第一年年末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履约进度=130万÷260万=50%,合同收入=240万×50%=120(万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1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130万

贷:合同履约成本—B项目130万

借:银行存款120万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20万

年末合同预计总成本为260万元,而合同总收入是240万元,预计发生总亏损20万元。其中为完成工程将要发生的10万元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10万

贷:预计负债10万

结束语

新收入准则的落实对于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过该项影响基本上是有利的,这就说明了只需要加强管理,明确收入,解决不足之处,就可以促使企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王庆.观察新收入准则下建筑设计单位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J].商讯,2020(24).

[2]贾露.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J].财会学习,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