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工管理中心,云南 昆明 650051
摘要:老年人受到特殊身体情况的影响,他们无论是对于医疗服务还是对于护理服务都有着更高的要求,要想更好地满足他们的护理需求,难度相对更高。尤其是伴随着最近几年,我国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为了有效缓解老年人的养老压力,养老机构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而在养老机构运转的过程中,难度最高的一个管理问题就是护工管理问题。文章就具体探讨了现阶段养老机构护工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养老机构;护工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前言
伴随着我国老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逐渐上升,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不仅需要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也更需要高质量的生活护理服务,如此,老年人家属以及老年人本身在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但是,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国养老机构的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养老机构的管理质量依然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对养老机构的护工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在明确现阶段管理问题的基础之上创新管理方法十分有必要。
一、养老机构护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护工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从现阶段我国养老机构护工的整体情况来看,他们多数处在40~50岁之间的年龄,文化程度整体相对较低。养老机构的护工普遍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且他们并不善于与所护理的老年人进行沟通,虽说现阶段我国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很多专门负责护工管理的公司,但是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讲,公司管理者多数是从盈利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运营,缺乏对于老年人护理工作的了解。多数护工在正式上岗之前并没有接受过相应的专业培训[1]。养老机构现有的护工仅能为老年人提供基础的生活照料,但是,针对老年人多个不同方面、多个层次的护理服务需要却很难实现有效满足,导致护理质量整体不高。
(二)护工缺乏较高的职业稳定性
由于养老机构的护工多数并没有与养老机构签订长期的服务合同,加之养老机构所能够提供给护工的福利保障以及福利待遇均十分有限,导致养老机构护工的稳定性相对较差。他们的收入多数是根据所护理老年人的数量来进行核定的,收入不均衡的问题十分普遍。很多养老机构护工在工作的过程中都带有不良情绪,工作开展的随意性较高,导致养老机构自身护工的流动性整体较大。
(三)护工缺乏完善的自我防护意识
养老机构护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尤其是在针对一些失能老人进行护理的过程中,护工经常需要直接接触老人的排泄物以及分泌物,而在结束一位老人的护理之后往往需要接着为下一位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由于养老机构护工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他们普遍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消毒隔离的相关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护工与老年人之间、不同的老年人之间相互感染的概率整体较高。加之部分养老机构的护工在上岗前并没有接受过健康体检,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老年人感染问题的发生概率[2]。
二、养老机构护工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加强对于护工的培训力度
养老机构护工是一个对于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岗位,因此,养老机构护工岗前培训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展开必不可少。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养老机构的护工多数来自于劳工中介,而对于养老机构护工的培训也可以由劳动中介来负责。针对刚刚上岗的护工要能够提前参加学习,考核合格的护工才能够予以聘用[3]。养老机构自身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护工的专业素养进行考核,使护工的专业水平以及实践能力能够切实得到有效提升。实际对养老机构护工进行培训的过程中,重点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能够加强对于养老机构护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一位护工都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提升服务的标准化程度以及专业化程度。其次,要能够加强对于养老机构护工的基本技能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的服务礼仪以及护理常识等。
(二)建立完善的护工管理体系
养老机构要在充分考虑自身实际的情况之上,建立完善的护工管理体系,所建立的护工管理体系一方面要能够保证护工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也要能够使本单位的护工管理具有较强的合法性。养老机构内部可以尝试建立专业的护工管理中心,建立护工部长、责任护工主管以及责任护工三级管理体系,不同等级的护工要能够做到层层监督,上一级护工需要对下一级护工的工作进行负责。
一方面护工部长要能够定期检查护工的工作,另一方面责任护工也需要每天对自己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反思。反馈的过程中,所选择的反馈方式主要包括考核、现场检查、问卷调研等方式,针对工作表现较好的护工要能够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
养老机构内部要能够加大对于护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力度,养老机构内部的每一位护工都需要通过渠道招募,对于在养老机构工作的护工的监督权限以及用人方的管理方式,劳动合同中要给出明确规定,尤其需要杜绝养老机构护工的灰色收入。每位护工根据自身的等级不同,所护理的人数也要能够给出明确的规定,并针对护理难度较高的老人适当提升护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三)加大护工管理力度的建设力度
首先,要能够合理选择管理模式,针对护工的管理以及招聘,原则上由护工公司负责,在养老机构工作的每一位护工都要保证能够做到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养老机构自身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拟录用的护工进行培训,全程监督护工的工作。针对权利、责、利三者之间的关系要能够给予充分协调,在发生护理事故的时候,确保第一时间明确责任主体。
其次,要能够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养老机构新上岗的护工,上岗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对机构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使护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始终遵循“以老人为中心”的基本护理原则,严格界定护工在工作过程中所需要履行的职责。护工对老人的护理仅限于基础的生活护理,对于一些需要吸氧、输液的老人,相应的护理操作需要由专业人员来进行,普通护工不得进行相关操作。
结语
综上所述,养老机构在实际对护工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能够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护工的责权,建立完善的护工选聘制度,使老人能够享受到更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参考文献:
[1]蒋雯娟,罗猗,禹鸿威,张照辉.新型社区养老模式护理人员行为意向的影响研究[J].现代商业,2020(33):97-99.
[2]李浩然,柳家贤,周英,丁棒,柯春洁.广州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高龄失能老人服务需求的质性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9,16(35):48-51.
[3]李伟.社区小型老年养护机构发展的现状与困境研究——基于新乡市M老年护理院的实地调查[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4(02):1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