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任前公示制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民主方式。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印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提出了党政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要求,继而中共中央组织部推出了《关于推行党政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示制。公示制的确立与推行,必然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公文来反映公示的事项,因此便派生出一种新的应用文——公示。公示是向社会或有关单位及人员公开某一信息,以征询公众的意见,接受监督的公务文书。
应用写作
200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