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乡里部》为中心看乡里社会治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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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 ·交谊典 ·乡里部》为中心看乡里社会治理

张蒙 冯述一 臧莹

新乡市博物馆 453000



摘要:本文从人际关系角度对《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乡里部》进行解读,在分析乡里社会的人际关系类型的基础上,讨论人际关系与乡里社会治理的关系。本文认为乡里社会的良性治理是以“义”维系的人际关系与层级化管理体系的合力。

关键词:人际关系 义 乡里社会治理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交谊典·乡里部》中的乡里社会人际关系总体上分为血缘关系和非血缘关系,其中涉及较多的是非血缘关系,包括婚姻关系、邻里关系、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和公共关系,又以邻里关系为重点。细化来讲,邻里关系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合作与互助、救济与救护,常见纠纷中的如产权划分、财物丢失等纠纷,生产关系中的主佃关系、主仆关系等,经济关系中的借贷关系、买卖关系,公共关系中的乡里自治组织、因教育结成的师生关系等。

如何维系这样一种混合性的乡里人际关系,使之为基层治理服务?宋代乡约的实践困境已经说明乡里关系的维系并不是自然现象,从维护良好的乡里人际关系到最终实现政平讼清,乡风淳厚的治理目标,这中间还有复杂的实际操作空间,并不是简单的制度和规条可以涵盖的。

一、 维系乡里关系的儒家道德规范

黄光国认为混合性关系的存续必须借人与人之间的礼尚往来加以维系,即强调互动的“礼”在维系乡里关系中的重要性。但是通读整个文本,会发现在行文中,“义”这个字出现的频率,相对于“仁”、“礼”、“智”、“信”等其他儒家传统道德要高,试举几例如下:

《吕氏乡约》:犯之过,一曰酗博斗讼,二曰行止踰违,三曰行不恭逊,四曰言不忠信,五曰造言诬毁,六曰营私太甚。

我太祖高皇帝立里社、乡历之祭因以礼义法禁劝戒斯民。同里之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则里甲老人奏闻……

邻里,有恩义。

真德秀《浦城谕保甲文》:古者于乡田同井之义甚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

《宋书·严世期传》,好施慕善,出自天然。……存育幼童,山阴令何曼之表言之,元嘉四年有司奏牓门,曰义行……

其余尚有《宋史·李处耘》、《御龙子集》等数十处记载。

诚然,“义”字出现频率的具体数字并不具有统计学的意义,但是,相对于儒家其他传统道德,“义”在《乡里部》的文本中高频出现,或许也值得我们关注,进而引发我们思考:在古人心中,是不是认为 “义”是维系乡里社会关系,保持乡里融洽最本质的道德要求呢?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该厘清儒家文化中的“义”的内涵。从儒家经典中找寻源头,发现与孔子说“仁”相比,孔子说“义”比较少,据统计一共20条文,24次。这20个句子按照有无说话情境又分为两类,有语境的话共9句,没有语境的共十一句。而孔子说“义”与说“仁”一样,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其他的文献中,先秦的《礼记》有三次讲到了“义”的定义:《礼记·祭义》:“义者,宜此者也”;《礼记·中庸》:“义者,宜也”;《礼记·丧服四制》“理者,义也”,似乎经典中更强调“合理,合宜”的涵义。但从此文本来看,似乎更偏重于“公义、正义”的层面。在乡里社会的日常中,大都是因为琐事而发生的争斗,此时如果有这样一个乡里共“义”之人,居中调停,秉公明断,明辨是非善恶,令乡里信服,那么,不平可以得到纾解,关系可以得到维护,争端可以得以平息。所有可能爆发的问题都可以在萌芽时被解决。

而“礼”与“义”又是什么关系?知“礼”习“礼”之人就一定有“义”吗?从文本中来看,似乎并非如此。如《宋袁采世范》所言:有士大夫平时多以官势残虐邻里,一日为仇人刃其家,火其屋宅,邻里更相戒曰:若救,水火息之后非惟无功,彼更讼我,以为盗取他家财务,则狱讼未知了期。若不救火,不过杖一百而已,邻里甘受杖而坐视……此为其平时暴虐之效;又《范竹溪集》:乡里生才,宗族爱之,闾党敬之,谓其能表正风俗而增重乡里也。一膺宦秩,凌傲侵夺,剥人肥己,无所忌惮,乡里何乐于生此才哉?士大夫之人,读书求学,才智优秀,在官场应是知礼懂礼之人,但是却依然依仗官威,危害乡里,实难称为有“义”之人。由此可见,“礼”可能更倾向于一种形式化的道德规范,而“义”则倾向于一种将道德内化的状态,属于“公道自在人心”的社会评价,正如《周公篇》陈守谓薛生曰:吾行令于郡县而盗不止。夫子居于乡里而争者息,何也?薛生曰:此以言化,彼以心化。或可以认为“礼”对应言化,而“义”则对应心化。

二、 乡里人际网络的平等性和隐藏的管理层级性

从人际关系角度看此文本,会产生一种感觉,即:历史时期的乡里社会提倡的是一种以长幼、齿德为序的社会秩序,以讲求公正性、无私性的“义”为纽带,以有“义”行之人拢聚人心,形成一种相对扁平化的人际关系网络模式,再通过年节活动、人生礼仪等来强化彼此之间的关系,由“心化”与“礼仪化”最终形成一种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助,互赡互济的自治“桃花源”式乡里社会。但是真实的历史事实是否是这样呢?

Niall Ferguson写过一本书The Square and the Tower,书名中square代表网络,而tower代表层次化的旧体制。作者认为,虽然当下的人际交往和网络研究非常火热,但是应注意不要过度夸大网络的重要性,历史中绝大多数的时间,人类处于层级化的管理统治下,或者说,层次化的管理方式已经内化成一种必需品,躲在人们看不见的角落默默发挥着作用。

细读《乡里部》有关人际关系的内容,也会发现:乡里社会人际网络中的重要节点——文本中记述的有义行的人,其本身的身份就是乡绅、耆老或居乡的致仕官僚等,拥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源,而“义”的道德品质让他们在乡村内分配这些资源的时候倾向于采用比较公正合理的方式,从而在一对一的人际交往中赢得了好评,构建起相对稳定的社会网络体系,保障了权力自上而下的合理分布,使得社会得以稳定有序运转。

三、 结论

本文从人际关系角度对《乡里部》文本进行考察,基于文本中关于古代乡里社会的人际交往信息,破除对制度和规条的迷信,到达乡里社会的日常实际层面,发现“义”这一儒家道德在乡里关系运作中可能比“礼”的形式层面更为紧要。而在政府力量逐渐介入基层治理的历史过程中,具有“义”的士大夫阶层作为皇权在乡里社会的代理人,以一种民众可以认可的“公义”维持并强化了社会的差序性和等级性,将一种层次性的管理模式不断内化,保持社会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