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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社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同时社会的法制化也在高速发展阶段,建筑工程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出台以补充和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是建筑工程项目得以实施的基础,通过有效的合同订立,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其自身行为进行法律约束和法律保障。因此,在确定合同管理内容的过程中,一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进行合理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通常都主要存在两类法律上的危险:第一类的危险出现在合同签订的时候;第二类危险出现在合同履行的时候。在合同签订阶段,签合同的甲方乙方通常都会一定程度地存在资质问题,如合同内容不清晰、合同上标注的转包方出现问题、阴阳合同、施工周期规定不明确等。这些问题会从一开始就导致施工变得不顺利,甚至会造成该工程项目的失败,进而出现资源浪费等情况,影响了社会利益。因此,建筑企业应在清楚建筑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基础上,相应地提出解决措施,从而保证合同在签订或履行阶段的顺利进展,以最终达到保护甲乙双方利益的目标,让每项建筑工程都能够顺利进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
1.1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具体内容一定代表了当事人最真实想法的集中体现,这种想法具体落实在合同上就是清楚的文字。换句话来说,在阅读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咬文嚼字,深刻理解合同所表达的意思,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对于合同的理解程度会很大程度影响谈判的结果。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比较注重双方的权利以及对应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但是有一部分合同由于一系列原因很容易出现合同内容具体概念模糊不清,这也是合同双方出现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1.2工程价款及结算的法律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的价款是合同双方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根据国内的《建筑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建筑合同的造价相关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造价是一个总称,其中包括预付款,进度款以及结算款等,有时候还会包括垫付款。而影响工程价款产生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进度款以及结算款。一般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是按月结算的,具体的金额则根据施工的进度而言,从而可以确保施工的进度。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市场中,一部分的承包方会使用一些“异常”收款方式来进行工程款的收取。而异常收款一般指的是不根据每个月完成的工程进度进行结算,而是当施工方完成了某一个部分的工程之后进行结算,具体的结算方式或是到制定的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或是通过货币资金向建筑企业支付保证金、为发包方的贷款业务提供信用担保、为发包方的设备采购提供支付担保等等。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建设项目后续资金无法及时供给的情况,工程施工项目无法按时完成以及保证金无法按时回收的风险都由承包方承担。第二个方面是发包方拖欠工程结算款。有一部分发包方,在建筑工程完成之后,由于一些人为因素或者客观因素的影响,长期一直拖欠工程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2.1完善施工合同签约管理
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中,应实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合同签订权具体分为合同谈判权、审批权。合同承办人员应被授予合同谈判权。合同经理应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负责,如开发部人员等。还有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严格,以及法律、指令规定的内容对应,即对合同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负责人或企业授权人行使批准合同的权利,以确定合同是否生效。这样一来,公司治理机制一方面保证了合同是通过协商、审批等方式签订的,具体实施管理,以确保为保护公司自身利益,实行人事服务制度,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切实做到预警。
2.2审查合同语言的规范性
审核合同语言的规范性,主要是对合同文本中的字、词、句等进行审核,避免一些字句上的纠纷。合同文本是将抽象的权利义务固化出来,准确性是其内在要求。用词的规范性,要求合同文本使用非歧义的文字,来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例如定金与订金,仅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不同的法律规范,但这并不代表,法律禁止使用含有歧义的文字。在交易地位不平等的双方,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为了尽快把握商机,往往在语言措辞上进行妥协。因此,在赋予合同语言歧义时如何把握模糊度,是合同审查的关键与重点。对于度的把握,其实就是分析有歧义的合同语言背后是定性问题还是定量问题,有歧义的文本是否影响到合同的性质。同时,把握歧义语言的倾向性解读,以“理性第三人”的身份解读语言内涵。
2.3建立合同主体方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施工合同的主体方除了要做好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外,还要加强对企业员工风险意识的培养,内容包括:对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源头的认知、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结果的把控以及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控等。另外,建筑企业还要加强企业高层领导、中层经理以及基层员工关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构建,以全面促进并且落实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工作的开展。
(1)企业的法务部要加强法治企业的宣传力度,逐渐构建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无论高级管理层还是基层工作人员在共享企业利益的同时,必须具备预防法律风险的职责意识。
(2)合同主体根据合同需要,有针对性地邀请法律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定期到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并为企业制定合理的法律履行情况规章制度,从而全面提升员工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
(3)对于制定好的规章制度,要有配套的奖惩机制。对于贯彻执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优秀的员工,要对其进行适当的奖赏;当企业内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的员工时,要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从而通过全方位的管理与规制,来创建企业优异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
2.4认真审查主体的资格与资信能力
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一定要通过发包方以及承包方签订合同来进行保障,而工程具体的进度以及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发包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基本实力有着密切的建议,同时这也是来评判出发包方是否可以按时支付工程款的重要因素。而施工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发包方进行一个细致的全面的了解。而核查的一般方法是去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发包方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情况,企业的运行状况以及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要重点核查发包方企业的印鉴,确定企业是否具有资质以及资质等级是否可以承揽工程。而对于那些由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而言,联合体的各个企业都要满足对应的资质要求。而若联合体的各个单位属于相同专业,根据相关的规定,其总体的资质等级要由资质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的法定代表人由企业各方共同确定,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应。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的法律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完善,此种形式对建筑工程项目企业合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明确合同管理的作用,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行整个过程动态监控,提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科学有效实现合同管理中
的法律防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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