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云南 653499
摘要:招投标管理是直接作用于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环节的管理手段,包括对招投标环节中招投标双方的管理。通过招投标管理的方式能够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合法合规有序进行,保障招投标双方的权益,进而更好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措施
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发展特点
1.1契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应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承发包制不需要招投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也不具有实质上的买卖关系,多为上级布置施工任务,下级施工单位接受任务。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不同,衍生出建筑业的招投标行为,以强化市场竞争,同时新时期招投标管理备受关注。招投标管理的目的就是规范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使得建筑业运营发展更健康、更持久。
1.2整体朝规范化、公平化方向发展
招投标管理力求规范建筑市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得建筑工程建设活动有序开展,朝着规范化公平化的方向发展。以精细化管理带来招投标机制的稳定运行,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推动建筑工程建设市场的法治化发展。
2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2.1招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之前,业主没有对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调查,无法切实了解其实际管理水平、施工能力以及机械设备等各方面情况,对于投标单位的资质只能单纯根据其给予的标书编制材料进行判定,因此很容易出现误判情况。另外,“严进宽出”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招投标过程的流程比较严格,但是一旦中标之后,业主很多时候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约束,实际工程质量往往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有一定差距,工程质量无法得到切实保障,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2.2投标方间的不正当竞争
陪标与串标是招投标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文件上规定了投标单位数量,为了凑足数量很多时候会出现陪标现象,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业主选择资质优良的投标单位,拉帮结伙、恶意串标,串通抬高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会严重损害业主的经济利益。
2.3项目标底编制缺乏合理性
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建筑行业出现了疲软化现象,建设项目供应也处于失衡状态,对此,大多数建设单位会选择盲目降低项目标底,没有综合考虑本组织的实力、所处的客观条件以及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标底编制缺乏合理性,无法真实反应出项目的实际价格。
3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措施
3.1强化参与者法律意识、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招投标中招标方与投标方对于招投标相关法规的准确认识直接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招投标管理中,需要强化招投标双方参与者的法律意识,例如在招标方,需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避免内部人员泄露相关信息,在投标方,需要加大对投标违法行为的普及,避免出现违法的投标行为。通过法律宣传的方式,更好地营造良性招投标环境,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招投标管理中制度体系的建设,以相关政府政策、行业准则为基础,制定标准化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弥补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更好的提高招投标管理质量。
3.2加强管理,规范评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中要加强管理,规范评标,以杜绝各种违规行为。无论是招标单位还是投标单位都要保持自律自觉意识,认识到违规操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成本及安全的威胁,也认识到违规操作对自身声誉、利益的损害等。加强管理,要规范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的行为,特别是避免出现串标、分包转包、假借资质等现象,提升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要重点做好评标管理工作。在评标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用无标底招标方法、有标底评标方法等,标底明确,科学评标,才能防止低价中标问题。
3.3监管部门发挥监管实效
电子招投标作为新型工程交易方式,使得招投标成本降低,评标效率提升,也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而电子招标投标的落实与实效,发挥需要监督部门的发力。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责。监管过程中,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以及标后监管,打造“两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对于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使得招投标监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监管部门也可以联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管理的强化、制度的完善,及时规避交投标中的相关风险。基于当前的监管实践,也尝试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特邀监督员,组织社会公众旁听等。
3.4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约束效力
(1)建立统一的市场监控平台。建立和完善市场监控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督依据,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其提供一个投诉的有效途径,从而达到约束工程建设各方的目的。(2)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将企业近些年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建档,包括业绩、招投标情况、合同履约能力及财务状况等,并将这些档案放到互联网供社会大众进行监督。另外,加大对信用缺失企业的惩罚力度。(3)建立企业资信评级制度。根据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和规则对企业资信进行评定,并逐渐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从而达到提高企业信用的目的。
3.5完善招投标管理合同体制、加强外部监管
招投标管理中,合同体制的完善具有必要性,能够规避招投标市场的乱像。在招投标管理合同中,需要对招投标流程进行全面管理,使得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在管理中落实。同时,也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作用,以内外部监管的同步进行,更好的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例如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招投标合同的备案,从而避免招投标合同的单方修订,规避暗箱操作等违规情况。
3.6多措并举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中违法分包、转包、串标、陪标、轮流中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采取多种举措加以遏制。例如,可借助电子评标系统,甄别恶意竞标行为;推广不见面开标,提高交易透明度;加强标后监管,督促中标人全面履约,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通报至相关部门;增加招投标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等。
3.7完善建筑市场,建立诚信档案
就当前我国建筑招投标管理来说,建筑市场的体制不完善,其也体现为地方保护主义较为明显,外地企业招投标参与度不高。着眼于建筑市场体制完善,创新建筑市场运营理念,打破地方保护壁垒,使得招投标活动更为公平与公正。进一步建立完善诚信档案,以诚信档案指导招投标活动开展,主要参考招标文件、招标合同、业主满意度,建立相对完整的诚信评级体系,构成诚信等级档案,使得后期招投标活动开展更顺利。招标方、业主方可以根据诚信评级体系和诚信档案,对参与投标方有着更为全面与综合的了解,也能进一步提升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提升招投标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3.8要加强对评标专家库的完善工作
项目工程进行评标工作时,抽取专家要全面,要涉及管理、法律、经济和技术等各个相关行业,且具备相应的资质。另外在对专家进行随机抽取时必须要有负责监督的人员严格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为了防止会给业主抽取到听话和熟悉的专家创造机会,那么就规定业主只能抽取一次,不能重复抽取。如果做到了这些那么就能从根本上促进招投标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
结论
鉴于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相关单位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让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真正落地,从资格预审到过程监管再到行业整顿,使得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稳定,招投标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平、合法等,最大限度地提升工程交易的透明度,以切实有效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促进建筑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寄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分析与认识[J].住宅与房地产,2019(23):49.
[2]张东升,史利华,张敬峰.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发展特点及管理措施[J].包钢科技,2019,38(1):83-85.
[3]刘骁靓.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风险管理[J].工程技术研究,2020,5(8):163-164.
[4]许建灵.杭州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体系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