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第四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天津市 301900
摘要:现今社会快速发展,很多地方都已经进行了很好的建设,但是对于村庄的建设规划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对于村庄的规划实施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发展。在村庄的规划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规划和实际发生不符,实施的效果达不到规划的要求等问题。一个村庄的规划情况,会对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本文将对现今村庄的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进行评价,找到提高村庄规划有效性的策略方法。让村庄规划可以更好,更快的落实下去,为广大农村居民谋取福利和效益。
关键词:村庄规划;实施;有效性;研究;
一、村庄规划可实施性的反思
1.1 村庄规划缺乏协调性
土地政策、宏观政策、相关部门的法规和水利防灾要求等,都会成为旧村改造规划过程中的限制因素,如果没有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就会对村庄规划工作造成严重的阻碍,限制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在很多村庄的规划过程中,由于没有考虑到土地政策的要求,导致在实施的过程中部门之间产生了分歧,使得村庄规划的可实施性降低。在进行湖泊和河流岸线改造的过程中,也常常因为没有协调水利部门的相关法规,导致工作开展受阻。因此,在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应该协调各部门的政策,保障规划工作的可实施性。
1.2村庄规划缺乏科学性
由于在村庄规划的过程中,未对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调查,也缺乏有效的规划技术手段,导致村庄规划缺乏科学性,这是影响可实施性的重要因素。村民的利益和规划设计人员的主观意志,会影响整个村庄规划工作的开展效果。比如有的规划设计人员注重对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在规划中希望增加绿地面积,实现对于传统古宅的保护。但是却与居民的住房需求出现了一定的冲突,这就会导致村庄规划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很多规划设计人员在进行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往往是按照以往的规划经验开展工作,缺乏对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调查,没有取得有效的调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比如农村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村民意愿等等。这就会使得在村庄规划中缺乏科学的数据支持,导致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下降。
1.3村庄规划缺乏地域特色
在我国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人群关系相对比较固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地域特色。在村庄规划的过程中,规划人员往往忽视了当地地域特色,降低了实施主体的操作积极性,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在村庄规划过程中,如果没有对当地的文化脉络进行梳理,也没有及时了解当地的人文特色和风俗习惯,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够引起人们的文化认同感,造成消极抵触情绪的产生,影响规划工作的顺畅进行。
二、实际工作中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前瞻性,没有实现“多规合一”
如重庆市,各区县多数村庄规划没有与城镇体系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有机结合,也没有与本地产业发展、自然禀赋、人文禀赋等充分融合,村庄规划内容更多地集中在农房美化、治污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等方面,对于乡村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内容涉及篇幅较少,还没有实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的“多规合一”。很多村庄规划仅等同于村庄整治规划,难以有效指导村庄发展。
2.2编制规划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
总体来看,村庄规划法规出台时间较早,指导意见比较宽泛,具体技术标准少。由于缺乏可参照的技术标准,开展村庄规划只能参照城市建设标准,编制出来的村庄规划难以贴近农村实际,缺乏实用性。
2.3普遍存在任务化倾向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大部分村集体缺乏资金自主进行村庄规划,各地村庄规划基本都是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村庄规划工作,这使村庄规划的“政府引导”逐步变成了“政府主导”,乡镇政府成为推动村庄规划的主体。甚至编制村庄规划的实现数量成为衡量各区县乡镇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导致一些街镇(乡)为更快、更多地完成村庄规划,经常采取批量打包委托私人设计公司进行村庄规划编制。由于经费少、任务量大,规划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2.4规划编制尚未形成良好互动机制
目前,我国各地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都是区县、乡镇,实施主体是行政村、村小组、村民。而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缺乏与村民的必要互动,多数村民对本村村庄规划一知半解。究其原因,一是相关部门全权代理村庄建设规划事宜,却不愿吸收农民参与;二是宣传不到位,不少村民对村庄规划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村庄规划是乡镇干部、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规划技术人员不重视征求村民意见,无法吸取本地乡村文化精髓,乡村文化渊源难以在乡村规划中体现,所编制的规划不贴近民意,更无法吸引村民自愿参与。
2.5村庄规划难落实
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区县村庄规划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村庄规划项目落实的全流程监管,一些村庄规划编制后就被束之高阁,具体落实无人问津,造成规划停留在纸面上。二是没有明确规定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很多城市规划师缺乏农村生活经历,对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和起居习惯不了解,容易简单照搬城市居住区的规划模式,村庄规划达不到“简便、实用”的要求,影响了规划的落实效果。三是村庄规划评审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庄规划没有经过专家论证,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得不到保证,导致规划落不了地。四是村民对村里的规划不明白、不理解,对村庄规划落实不配合、不支持。
三、提高村庄规划有效性的方案
3.1 改进现行的实施方法
在现今的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运用的方法还是传统的规划方法,存在很多弊端,容易引起内容的不标准,降低规划进展。我们可以在规划中更多的来运用先调研再分析后设计的规划方法,深入的对整体的规划做出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并应用乡村社会化的方法,将原有的建设和资源,经过改善和处理,带动规划实施的发展,将新旧建设进行融合,保障规划实施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下去。
3.2 提高村民的参与度
村民参与是村庄规划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建设结果是否满意的关键。所以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村民的参与是很重要的。要对村民进行培养,可以在村庄建设相关的教育基地,提高村民的综合素养,让其能够成为建设村庄的一员。在建设过程中,督促村民要切身参与进去,让其的利益得到满足和保障。将一些公共空间设立成为村民能够聚集活动的休闲场所,增进彼此间的交流,通过空间的改善,引导和促进村民能够参与到村庄的规划实施中。
3.3 完善村庄的规划流程体制
对于村庄规划体系的编制在实施过程中,也是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要将需求和问题作为规划体制的起点,从村庄发展和村民的生活实际出发,切实的编制出较为完善的规划流程体系。要能够按照村庄的类型规划内容,把首要目的定位在解决和处理村庄现有问题和村民生活生产水平上。再结合实际情况,详细的对规划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增强实施项目的具体性。并且能够合理的接受村民的建议,达成共识。从而增加规划流程的实操性,让村庄规划能够更好,更完善的实施下去。
结束语
综上所述,村庄规划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想要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就一定要对村庄规划过程中的问题加以明确,并通过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不断的优化,以此来提升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而推动新农村的发展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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