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害的司法救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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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国工业化相伴而生的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而我国当前的司法救济对主体的资格有严格的限制,且主要是事后性的,其已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环境保护的要求,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